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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小学
教职工
评优
实施方案
小学教职工评优评先实施方案
(2023年9月16日全体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为了客观、公正、合理地评价全体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用制度来鼓励和促进全体教职工提高政治和业务索质,认真履行好自身工作职责、克服人为干扰,增强评优评先的透明度,充分调动广阔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遵照教育体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经全体教职工和校务会广泛讨论,特制定西园中心学校教职工评先评优实施方案,并提请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一、评选原那么
1、坚持择优推荐、注重实绩的原那么。
2、坚持评优表彰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原那么。
3、坚持向教学一线倾斜的原那么。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那么。严格按照程序评选,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
二、评选资格和评选条件
(一)评选资格
在我校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在编在岗教职工方可参加优秀个人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全年无无故旷课和私自调停课现象。
2、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对学生热情关爱、严格要求,教学成效显著。
3、出色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教研任务,并在教学教研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努力钻研业务,教风严谨,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水平,在推进素质教育、引导学生在教学、训练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三、评选程序和流程
1、推荐或自荐。
优秀个人可以由教研组(或年段组)推荐或个人向被推荐人所在教研组(或年段组)自荐或推荐。
2、教研组(或年段组)审查。
优秀个人由教研组(年段组)根据评选条件和近一年的考核情况,对推荐人员进行审查,在广泛听取教导处、教研组成员意见的根底上,按分配的名额等额提出本教研组或年段组优秀个人的建议人选,报各完小(中心园)评优工作领导组。
3、完小(中心园)评优工作领导组初审、举荐。
各完小(中心园)评优工作领导组对各教研组或年段组报送的优秀个人的推荐资格、推荐程序以及被推荐人的条件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报中心学校。
4、中心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在广泛征求意见的根底上,根据各教研组或年段组提名和完小(中心园)校务领导组审核情况,对各完小(中心园)推荐人选,中心学校召开校务会,根据各被推荐人的德、勤、能、绩表现进行联评,确定优秀人选。
5、公示
对拟报送或评定的优秀教师在全镇范围内的校(园)党务、校务公开栏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优秀人选。
四、评选要求
1、各完小、教研组(或年段组)评优推荐工作要走群众路线,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
2、评选工作要与常规工作检查、教师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相结合。
3、评选工作要本着严肃认真,坚持条件,实事求是,主要看工作业绩和教学成效,事迹要突出,真正起到模范和引领作用。
4、教学一线先进个人推荐名额一般不少于总推荐人数的75%,具体评优名额根据在评选当年由中心学校下达的指标核定。
五、时间安排
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每学年各评选一次。5月底布置“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儿童节进行表彰;6月底布置“优秀教师〞评选工作,教师节进行表彰。
六、奖励表彰
对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
第二篇:年终评优评先实施方案xx医院关于2023年度评先工作的通知
为了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充分发挥先进的典范、示范和带动作用,院决定对2023年度医院(中心)先进科室、团队,先进个人进行评选,现将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院工作满2年在岗职工(包括聘用),成立6个月以上的科室。
二、评选条件
1、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坚持原那么,团结同志、乐于助人,不以权谋私,廉洁行医、廉洁从政,并能自觉抵抗不正之风,在工作中起表率作用。
3、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廉洁自律、不谋私利、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处处维护医院的利益和病员的利益。
4、敢于管理、敢讲实话、敢与损害医院利益和声誉的人作斗争。
5、在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中,成绩显著,圆满完成各项工作指标,无过失、事故发生,为绝大局部同志所公认。
6、受到上级表彰和在各项工作中有突出奉献者,开展新技术,新科目,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医院形象及竞争力的个人和科室,经院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可获特别提名给予相应表彰、奖励。
三、以下人员不参加评先选优(1)上半年已办理退休手续的;
(2)外出学习、进修超过6个月的,或在院实际上班缺乏半年的;
(3)全年事假累计1个月或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被评先
(1)年度综合考核、医德医风考核不合格的;
(2)行政查房中记载有3次以上迟到、早退、吃早餐等违纪违规的;受到待岗、停职、降级处理的;
(3)在各项检查验收工作中,工作未达标,特别是上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
(4)违反方案生育规定的;发生过违法事件或严重违纪的;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5)发生医疗过失、事故,导致医院两个效益受损的直接责任人和科室;
(6)不服从医院(科室)调配,不能完成院方(科室)下达工作任务的(包括经济指标,代理考试考核,义务献血等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未按通知要求参加会议、上交有关材料的;
(7)同事之间或与院外人员发生无原那么纠纷,影响团结、影响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8)无故不参加年度三基考核或业务考核(考试)学习以及考试不合格者;连续三年未取得执业资格者。
五、评选名额分配。先进科室大科室3个(6人以上),小科室6个(5人以下);先进个人30人。
六、评选要求:
1、各科室负责人要认真负责本科(组)的推荐工作和选票收集,将汇总结果于下周一(2月20号)前报院办。
2、为保证年终总结评比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各科(组)严格掌握评选和推荐先进的标准和比例,注重实绩,不搞“轮流坐庄〞。
3、为了保证评先选优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院办将对评优评先结果予以公示。
第三篇:2023评先评优实施方案理学院202223-2023学年度
学生评先评优实施方案
根据我校“评先评优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院情况,现将理学院202223-2023学年度学生评先评优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制定如下:
一、本年度评先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蔡红梅副组长:张荣强田师华曾瑶
成员:汤琼、江力、宋玉琴、张红梅、朱钱泉、黄仲、潘长宁、柳闻鹃、周道、杨莲娇、
李雪勇、李然、刘平、朱文斌、朱成、袁腾达、杨宁
班级测评小组:组长:班长副组长:团支书
组员:班委会、团支部成员、学生代表
二、评定对象:
1.奖学金,只限本部普教生;
2.优干限本部202223-2023学年度内任职的各级学生干部;
3.2023级新生不参评。
4.留级生,试读生不参评
三、评先评优工程及相关指标:
先进班级1个由评先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定
文明寝室8个由评先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定
优秀寝室长8人由评先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定
优秀学生干部28人每班推选1人,由评先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定三好学生45人每班2人机动指标15个
三好学生标兵6人参照规定条件从全院三好学生中择优推评
特等奖学金1人符合评定条件者中的优者
一等奖学金11人符合评定条件者中的优者
二等奖学金33人符合评定条件者中的优者
每班2人机动指标3个
三等奖学金84人符合评定条件者中的优者
每班5人机动指标9个
个人单项奖学金。科技创新奖、精神文明奖、文体优秀奖、新生奖学金等。包括上一学年在科技、学术、文体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团体或个人。(详情参考学生手册有关规定)
四、评定依据:
原那么上按202223年8月版学生手册之湖南工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法、湖
南工业大学学生奖学金及评先评优实施方法的相关制度操作。
五、测评程序
1、本人德育自评:各人回忆自己前一学年的实际情况,进行自我总结,实事求是地
进行自我测评。
①个人根据学生手册中湖南工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法打出个人德育自测
分根本分,其总分值为70分。
②根据湖南工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法中德育奖罚分标准,个人逐项打出德育
奖励分和处分分,并逐项列出。
2、班测评小组对全班同学进行德育互评:组长召集测评小组成员在同学自评分的基
础上对全班同学逐个进行评定。
①根据学生手册中湖南工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法对每个同学打出德育互
评根本分。德育互评根本分必须分出等级,其总分值为70分。
②测评小组根据湖南工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法中德育奖罚分,认真负责地进
行复核,并将复核后的奖罚分逐个分项打出。
3、体育评分。各班测评小组逐个打出文体活动分w,并计算出t(体育成绩×60%)。文
体活动分w必须分出等级,总分值为40分。
4、测评小组每个学生的测评分表按排名进行电子归档。
5、按以下公式计算出个人综合测评成绩:
德育评分=根本分+奖励分-处分分
智育评分=学分加权平均分(∑【考试科目成绩×该科目学分】
÷∑学分)
体育评分=体育成绩×60%(t)+文体活动分×40%(w)
综合测评成绩=德育评定分×25%+智育评定×65%+体育评分×2023%
六、时间安排:
2023月2023日。开好三个会。召开全院班主任会议、班长、团支书以上学生干部大会和参
评班级会议,对202223—2023学年度的评先评优工作进行发动,讲清总结评比的目的和要求,
布置学生开展学年度德、智、体综合测评及个人年度总结与鉴定。
2023月11-20日:①学生发动、自评、自我鉴定;
②德、智、体综合测评成绩和智育成绩的评定、排序(以班为单位)。
2023月21日:各班将综合测评成绩及相关材料上报院学工组(包括:综合测评表、
综合测评排名总表、集体单项奖综合材料)
2023月22-23日:①院学工组公示全院学生综合测评和智育成绩(公示二天)
②根据学生反映的情况,及时更正有错误的成绩(如有错误,必须在
2023月2日前到院学工组核实,过期不予办理)
2023月24-25日:根据以上两项成绩和所下达的指标推荐评优名单,院学工组将综合审
核后的评优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三天)
11月5日将评优推荐名单上报学生处
七、评先评优的总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