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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关
某市
经营
建房
安全隐患
排查
整治
回头看
实施方案
2023年关于某市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
关于某市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省市决策部署,我市决定组织开展“百日行动”,有效消除自建房安全风险。制定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自即日起至2023年xx月xx日,对全市经营性自建房的结构、消防、燃气安全开展一次全面彻底排查整治,按照快查快改、立查立改的原则,排查一批,整治一批,快速消除安全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工作范围
以镇(办)各自辖区为单元,对各自辖区内所有经营性自建房,重点排查前期排查整治有遗漏的经营性自建房、新建和改扩建形成的经营性自建房的结构、消防、燃气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
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原则,市专班统筹协调,由各镇(办)专项工作组具体负责,联系相关监管部门,共同制定排查整治方案,配足配齐人员力量,明确镇、村两级责任人和工作时限,对辖区内所有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行“回头看”,并建立底数清单和隐患台账。
(二)隐患整治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
由市专班办公室统筹安排,各镇(办)专项工作组具体负责对前期排查遗漏、主体结构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立即组织房屋安全鉴定,对鉴定出有安全隐患的根据鉴定等级立即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并按照“一栋一策”的要求,及时采取工程措施。对于消防、燃气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在短时间内能够整治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短时间内难以整治到位的,要明确整治时限,落实整治责任人,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要先坚决禁止使用,随后拿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完成时限。
(三)核查验收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
由市专班办公室牵头,组织各相关责任部门和各镇(街道)专项工作组,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确保达标一个,销号一个。专班办公室将采取专项抽取、抽样检测等方式全面检视整改成效,抽查面不低于30%。
(四)巩固提升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
各镇(办)、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开展情况,突出整治成效、整治经验和工作亮点,并形成书面工作总结,报专班办公室。
四、工作职责
1.市纪委监委负责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的执纪监督工作。
2.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全市房屋建造、使用常识及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宣传工作。
3.市委统战部负责全市宗教领域建筑物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4.市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监管,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结构安全问题,建设信息平台,推进信息共享,牵头组织建立健全链条监管机制。
5.市城管局负责指导违法违规建设自建房的执法工作。负责全市临街建筑物阳台、窗外等对外吊挂物的管理,以及占用城市公共空间设置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6.市教科局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房屋建筑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全市自建房内开设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房屋建筑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7.市工信局负责全市民爆企业、工业园区、工业企业等房屋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8.市公安局负责全市“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负责全市特种行业许可证的管理工作。负责配合做好阻挠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人员的查处。
9.市民政局负责全市民政系统房屋建筑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全市在自建房内从事养老、民政行业主管社会组织经营活动房屋建筑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配合相关社团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社会组织经营活动房屋建筑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0.市财政局负责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经费保障工作。
11.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自建房依法用地、依规建设,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做好扶贫搬迁房屋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做好自建房规划、土地手续核查、
12.市文旅局负责全市文旅系统房屋建筑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全市星级酒店等房屋建筑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旅游景区、博物馆、文化娱乐设施、图书馆等文化旅游市场经营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全市自建房内开设文旅经营活动房屋建筑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3.市卫健局负责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场所房屋建筑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全市自建房内从事医疗、美容等卫生健康生产经营房屋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4.市应急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市自建房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自建房安全生产事故查处。
15.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共同负责全市自建房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
16.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督促指导全市具有生产、经营、租住使用功能之一,且住宿人员达到10人及以上的自建房消防安全检查;负责自建房居民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普及消防知识,加深群众对自建房火灾危险性的理解、强化群众的火灾预防观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落实辖区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信息共享,全面加强自房“回头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思想高度重视。本次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是由省级督办的一项工作,各镇(办)专项工作组务必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夯实属地管理责任,及时向市级包联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夯实工作责任。各镇(办)、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领导班子要认真研究、扎实部署、夯实责任,坚决杜绝“查时紧、查后松”的现象,切实做好本次“回头看”工作。
(四)做好宣传引导。要持续抓好自建房安全宣传引导工作,加大对房屋安全科普知识、常见风险隐患和典型事故
案例的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增强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压实产权人(使用人)安全责任,严守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