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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2023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2023
夏季
秸秆
综合利用
工作
实施方案
镇2023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秸秆综禁工作的部署,切实做好全镇2023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工作体系,全面防范与重点管控秸秆禁烧行为,不断夯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有效改善全镇大气环境和农业生态环境,助力乡村振兴取得新成效。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疏堵结合、奖惩并举、全面禁烧”的原则,立足限茬与农机农艺收种相结合,落实“一村一策”,充分发挥各村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确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顺利开展,坚决打赢夏季秸秆禁烧攻坚战。
二、工作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原则,全镇农作物秸秆实行全年全域全面禁烧,禁烧种类包括小麦、油菜等农作物秸秆,以及农村地区沟渠路边的杂草、树枝等。通过加强宣传巡查和综合利用等手段,确保实现全年“零火点”,确保不误农时。
三、职责任务
全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镇党委、政府、人大班子领导职责任务
镇党委、政府、人大班子领导要亲临一线,督导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村、农户、农机手职责任务
1.村:负责本辖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制定方案,广泛宣传,签订各级责任书,严格奖惩。完善秸秆收储、秸秆利用及秸秆粉碎还田等措施。备足收割机、打捆机、粉碎器、粉碎还田机、灭茬机、旋耕机、播种机等机械。打捆离田区域,每500亩至少配置一台(套)打捆机;粉碎还田地块每800亩至少配置一台(套)粉碎还田机。确保辖区无焚烧火点,顺利播种。负责按照“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与禁烧挂钩政策兑现挂钩,上报补贴农户花名册,焚烧秸秆者不享受补贴。
广泛发动群众,修订村规民约,明确奖惩措施,竖立包保责任牌,严控留茬高度。用好用活“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与禁烧挂钩政策。加大农机管理力度,收缴农机手限茬收割保证金,禁止未加装防火罩的机械进地作业。落实秸秆收储、秸秆利用及秸秆粉碎还田等措施,确保本行政村无火点。按照5000—7000亩至少建1个秸秆临时集中堆放场,并按镇的安排,完成储运工作。
2.农户:保证自家秸秆还田或离田,保证不焚烧秸秆,看管好自家地块秸秆留茬,同时不被别人焚烧或连带过火。
3.农机手:按照镇、村要求开展控茬作业;作业机械进地一律加装防火罩,配备灭火器、桶装水、铁锨、棉被;联合收割机、打捆机应主动向村缴纳一定数量的限茬收割保证金及防火风险金。
(三)镇直相关部门及人员职责任务
1.镇包村干部和抽调的包保人员:必须服从镇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坚守岗位,严格履行禁烧包保职责。
2.镇纪委:把秸秆禁烧工作纳入机关效能建设考核;负责对履职不力或失职、渎职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3.镇组织部:把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负责对履职不力或失职、渎职的人员,进行组织处理。
4.镇派出所:(1)成立9个禁烧应急队、1个消防工作组、1个机动应急小分队(镇城管队),从严从快、依法严厉打击露天焚烧秸秆行为,保证道路畅通;(2)抽调一名干警配合镇罚款执行组开展工作;(3)抽调4名工作人员负责消防车灭火工作。
5.镇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农技人员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宣传和技术指导,积极拓展秸秆综合利用方式方法,督促落实收储点建设任务,并指导秸秆收、储、运及综合利用各环节工作。负责按禁烧政策审核把关“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兑现范围。
负责将农机补贴与禁烧任务挂钩,提前统计全镇农机数量,科学调度,补差补缺,并负责兑现农机补贴。单独制定技术人员包村工作方案(包保方案发至各村),深入现场指导农机作业。对农机手开展培训,督促其向村缴纳禁烧风险保证金,并提出收割要求。对不服从镇、村管理的农机手,一律拉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在我镇作业,不能享受新购机械的补贴。
6.镇财政所:负责秸秆禁烧专项资金筹措和拨付工作。负责按农业农村局审核后的花名册兑现“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7.镇禁烧办:负责禁烧工作的组织协调、会议筹备、信息材料、督查考核。
8.禁烧执法组:负责对露天焚烧秸秆者执法、执罚。
9.巡查组:负责巡查包保村各项秸秆禁烧工作的落实情况,抽查包保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巡查发现火点,督办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
四、工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成立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办公室。
2.成立秸秆禁烧巡查组。镇成立4个巡查组,组长分别由xx、xx、xx、xx,成员由镇工作人员抽调。巡查组依据巡查考核办法制定巡查方案,按照时序任务进度加强过程考核,分阶段逐项逐条予以落实。对督查中发现问题未落实的,给予通报批评,要求限期整改;对于未按期整改到位的,给予村主要负责人、包保责任人党纪政纪处理。其中一个巡查组重点对收储场建设、运营、安全防火工作加大巡查力度。
3.成立秸秆禁烧执罚组。执法组组长由xx担任,成员由县城管局、百善法庭、镇派出所抽掉人组成,负责落实禁烧罚款。
4.实行包保制度。建立镇领导干部包片、镇工作人员包村的包保制度,并成立9个指挥组。
5.制定夏季秸秆禁烧应急方案。
6.成立9个夏季秸秆禁烧应急队、1个消防工作组、1个机动应急小分队(附件6)。
(二)经费保障
1.按照镇小麦实际种植面积(由县农业农村局提供),通过预拨的方式,将5元/亩的禁烧工作经费(该经费用于与禁烧工作有关的支出),于5月30日前预拨至各村50%,余下根据工作进展及各村落实六净工作情况核拨。
2.给予镇派出所5万元、各巡查组、工作组、执罚组、禁烧办3万元的禁烧工作经费(其中高皇工作组5万元)。
3.禁烧期间,全镇参与禁烧的工作人员不分节假日,要全员到岗,对禁烧工作人员的考勤,由村出具证明,镇禁烧办严格把关,不得乱发误餐补助和加班费。工作日每天发放100元生活补贴,周六、周日每天200元补助,节假日每天300元补助,按实际出勤及到岗点名情况核发。
(三)实行禁烧工作风险保证金制度
今年禁烧期间,根据县禁烧方案要求,对镇、村实施标准统一的禁烧保证金制度。对村负责人及“两委”其他人员保证金原则不超过2022年金额,镇原则全年每人按村不高于80%金额执行。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及人大主席、分管负责人缴纳8000元的个人风险保证金;其他班子成员及镇包片(村)干部缴纳4800元的个人风险保证金;村书记、村主任缴纳10000元的个人风险保证金;其他村“两委”包组(地块)的干部(不含县直、镇直公职人员、含计生专干、后备干部)缴纳6000元的个人风险保证金;镇、村包保人员的风险保证金,由镇收齐后统一缴至县会计核算中心账户(附件7)(村“两委”在编名册,由镇委组织部提供)。
(四)建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清单制度
为确保《xx镇2023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分别根据各类人员禁烧工作任务,明确各自任务清单。
(五)建立党员联户包保制度
要建立镇党委管总支,总支管支部,支部管党员,党员联系农户,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禁烧包保制度。一旦发生火点,逐级按党政纪处理。
(六)建立财政供给干部包保制度
财政供给干部负责自家及直系亲属地块无焚烧现象,镇直各单位将本单位所有自家或直系亲属在镇域内有田块的财政供给干部职工村住址、家庭关系、地块位置及面积等信息登记造册,并与之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将相关材料于xx月xx5日前报镇禁烧办。凡自家或直系亲属地块发生焚烧现象的,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取消该联系包保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镇组织部落实)
(七)建立镇级“两代表一委员”包保制度
为体现先进性,发挥表率作用,“两代表一委员”要积极参与禁烧,带头签订禁烧承诺书,并帮助、督促直系亲属搞好禁烧工作,否则予以相应处理。(注:“两代表一委员”及其直系亲属的住址等信息资料分别由镇组织部、镇人大办、镇宣传部负责统计提供并落实。于x月xx日前提供给镇禁烧办)。
五、奖惩措施
(一)镇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对工作成效明显地予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分别做以下处理:
1.严惩“第一把火”。对发生全镇今年“第一把火”(指生态环境部、省卫星火点通报和省市县巡查组现场检查督查通报结果卫星火点)的村,扣除该村禁烧工作经费5000元,并对该村负责人予以停职,专职抓秸秆禁烧工作;扣除该片禁烧工作经费5000元,扣除片长、村书记、包村干部、包地块村两委干部100%禁烧保证金,扣除镇包地块工作人员不低于10日生活补助,并对包村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2.根据生态环境部、省卫星火点通报和省市县巡查组现场检查督查通报结果发现的火点进行责任处理,每通报1个火点(非“第一把火”),扣除村主要负责人、包村干部、包地块村两委干部10%禁烧保证金,扣除镇包地块工作人员5日生活补助和村禁烧工作经费2000元;3个及以上火点的,扣除村主要负责人、包村干部、包地块村两委干部100%禁烧保证金,扣除镇包地块工作人员全部生活补助,每个火点扣除村禁烧工作经费3000元;同时作如下处理:
(1)对村发生1个火点(非“第一把火”)的,在全镇通报批评。
(2)对村发生2个火点的,约谈村主要负责人并作书面检查。
(3)对村发生3个火点的,约谈包村干部并作书面检查。
(4)对村发生4个火点的,约谈片长并作书面检查。
(5)对村发生5个及以上火点的,对该村主要负责人、片长、包村干部予以纪律处理。
(6)凡受到通报批评的村,当年工作不得评先评优;凡受到纪律处理的处罚者,当年不得评先评优。
(7)对镇直有关部门、包地块工作人员未履行规定职责,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包保巡查不到位的,检查不在岗的,扣除当天生活补助,给予通报批评,并按规定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8)对过火面积较大且影响严重的村,对相关当事人按市县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9)针对发生火点的村,所在村村干部必须在15分钟内组织旋耕机等灭火机械到现场进行扑灭,同时立即组织机械对焚烧地块进行旋耕。
(二)对不按作业合同执行的农机手,村责令停止作业,全额扣除限茬收割保证金;扣除的保证金由镇统一掌握,用于秸秆禁烧。对按规定要求作业的农机,作业结束后,经村考核合格,全额返还限茬收割保证金,同时可以给予一定的作业补贴。
(三)对露天焚烧秸秆的,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一律进行前期调查处理,需要拘留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移送公安机关继续办理,并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据《xx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处以罚款;对被动露天焚烧秸秆的,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调查处理,并由城市管理部门处以罚款。对地块有主动焚烧行为和被动过火现象的农户,镇在上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花名册时,该类农户不在补贴之列,不得享受补贴。
(四)对焚烧秸秆,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由司法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予以处理。
(五)按《xxx县2023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对完成夏季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的镇,全额返还禁烧保证金并等额补贴,专项用于禁烧用车、加班误餐补助以及保障镇、村禁烧工作投入,不得用于村以外人员个人奖励。对完成夏季禁烧工作目标任务的镇、村相关工作人员,全额返还禁烧保证金并等额补贴。
(六)禁烧重点时段结束后,根据实际种植面积和焚烧火点数对工作经费进行清算,卫星火点归属由镇综禁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各巡查组确定所属辖区,扣除相应工作经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禁烧工作宣传。镇宣传部要组织力量,充分调动各种宣传资源,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营造多角度、立体式、大容量的秸秆禁烧宣传氛围。各村要召开座谈会、动员会,广泛宣传、统一思想,确保综禁政策的宣传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尤其是“拘留、罚款、扣农补”政策,要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要在政府所在地制作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