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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
整改
情况
巡察整改情况(一)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方面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
严格落实批示件收文、办理、上报等相关制度,健全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单位具体办的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机制。所有批示件全部由办公室统一收文、统一编号、统一归档,安排专人落实领导批示件的跟踪办理,及时提醒相关科室单位在收到领导批示件后在规定时限内形成答复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签后,形成正式书面答复呈报相关领导,并在市党政机关协同管理平台领导批示件办理系统上报电子稿。收到领导批示件xx件,已全部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办结。
2.关于“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民政局机构改革工作不够坚决”的问题。
根据机构改革精神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向市委组织部报送《关于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工作的请示》,于x月底平稳有序完成机构改革和中层干部调整。新提任中层干部x人,其中80后干部x人,进一步优化了民政中层干部结构。结合实际在岗情况,对事业干部编制进行调整,实现编制和岗位一致。
3.关于“对扶贫领域监督管理欠缺”的问题。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多形式开展救助政策宣传工作,印刷市救助办事指南xx册,分发给各镇街,做到镇街、工作片、村居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人手一册,通过民政官网、官微等宣传载体,让困难群众充分了解社会救助政策及办事程序。二是健全回访机制。建立社会救助服务对象跟踪回访工作机制,尤其是有举报、初次认定和取消资格家庭的回访,采取电话、手机短信、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每年至少一次对救助家庭开展家庭状况核对,不定期组织专业人员进村入户核对调查,组织相对专业的社会组织全年开展高密度抽查。
三是完善系统资料。借用软件系统开发公司技术手段,和各镇街同步双向开展全面的检查,依据系统后台对全市所有低保对象的资料进行全面梳理,对缺少的材料进行补录。纸质档案中缺少的,启动调查,并要求各镇街结合低保户年审重新按申请流程和要求筛查并充实完整。目前,救助系统中所有救助对象资料已全部补充完整。四是加大救助力度。组织各镇街重点对因就学、重病、重残、突发意外等困难家庭进行深度梳理,符合低保、兜底、特困条件的,尽快严格按照程序和办理要求纳入相应救助体系。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认真统筹谋划。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理念,切实发挥局党委领导作用,做到党建工作年初有明确定责、平时有督查推进、年底有专项述职评议考核,形成党建责任完整“链条”。2018年、2019年都召开了专题党建工作会议,研究讨论党建重点和处方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二是加强党建力量。抽调党员干部负责局机关党务工作,增强机关党建工作力量。进一步理顺党建工作关系,完成直属机关党委、纪委及所属各支部换选工作。
三是压实党建责任。健全党建责任传导机制,建立党委抓、书记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形成局党委承担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承担领导责任、机关党委承担落实责任、基层支部承担具体责任的党建工作机制,根据党建工作要点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党建责任清单。充分发挥机关党委组织领导、推进落实等作用,下发了《关于规范“支部主题党日”制度的通知》、《市民政局关于领导干部上党课活动方案》、《市民政局十九大精神贯彻学习实施方案》等文件,推动党建工作形成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四是强化“三会一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发挥党支部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主动性。结合“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细化了“三会一课”的具体时间和内容,事先有准备、有安排,做到了重点突出。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上党课活动,出台了《市民政局关于领导干部上党课活动方案》,领导班子围绕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两学一做”、廉政教育等内容,深入所属各支部,共上党课x次。同时,加强对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营造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2.关于“党建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规范“主题党日”活动,下发了《关于规范“支部主题党日”制度的通知》,明确每月x日为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间,抓实 “八个一”规定动作,严格执行活动开展报告制、党员学习签到制,局党委班子成员带头以党员身份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丰富“主题党日”内容,创新开展养老服务技能比赛、参观七一村、重温入党誓词等主题活动。健全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出台《市民政局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每月开展1次中心组理论学习,建立每周夜学制度,提前制定学习计划,明确讨论专题,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为主线,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强化干部职工“四个意识”。
二是加强阵地规范化建设。按照“六有”建设标准,以机关支部党建阵地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召开各支部书记会议,部署支部党建阵地规范化建设工作,明确要求各支部把阵地规范化建设作为基础工程抓实抓好,着力把党建阵地打造成为理论学习平台、工作交流平台、监督评价平台、风采展示平台。
3.关于“队伍管理存在松软现象”的问题。
一是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专项整治上下班纪律,严格落实《市民政局考勤及请假销假管理制度》。二是优化队伍结构。完成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双聘工作,新提拔80后干部8人,进一步优化干部年龄结构,缓解机关从下属单位抽调人员的问题。
4.关于“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规范“三重一大”。加强对各科室单位“三重一大”相关规定的学习,准确把握“三重一大”的决策范围。强化“三重一大”事项事前酝酿,所有“三重一大”事项都需经科室提议、分管领导初审、主要领导审核才能提交讨论。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讨论程序,所有“三重一大”事项讨论都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充分吸收纪检组意见建议。加强对“三重一大”执行情况的监督,所有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进行公开公示,由办公室负责落实跟踪,相关材料做到及时归档保存。二是规范“一家两制”。在中层例会中,组织全体中层干部重新学习“一家两制”相关规定,严明相关纪律,提高全体干部的主动申报、如实申报的意识。
5.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纳入局中心理论组学习,提高局党委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严格遵守民主推荐、干部人事票决、干部任前公示和谈话考察等制度,规范干部选任程序,规范干部选任资料管理,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建设。
二是加强干部管理。强化“党管干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完善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员绩效考核,实现“一票否决”。紧盯中层以上干部“关键少数”,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完善干部全覆盖谈心谈话工作机制,经常开展谈心活动,及时了解工作人员思想动态,把谈话提醒作为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重要抓手。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新修订的“两准则四条例”,教育引导民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局党委进一步明确了主体责任及要求,切实把主体责任落实到狠抓作风、严明纪律上,贯穿于民政各项工作中,推动主体责任具体化、任务化。局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四个亲自”(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负主要领导责任,坚持勇于担当、敢抓敢管。进一步规范“全程纪实”,将做好“全程纪实”作为班子成员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来抓,严格按照纪实要求做好记录,做到全程留痕、实时监控、过程管理、动态评定。
二是加强宣传监管。深化民政权力公开运行,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要求,全面完成xx项权力事项的梳理公开、流程再造,所有事项实现“八统一”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了公开。加强居家养老规范化建设,针对xx村居家养老中心菜品未留样等问题,及时召开各镇街分管领导和民政助理员参加的整改专项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居家养老中心规范化管理。联合市场监管局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全市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分两批完成全市xx家居家养老照料中心负责人的业务培训;加大对全市居家养老中心的日常抽查力度,将建立居家养老服务长效化运行机制列入2018年重点工作。
2.关于“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不够规范”的问题。
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列入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全局中层以上干部学习会,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要求领导干部切实提高认识,认真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对填写不规范的几名干部按要求进行重新填报,坚持报告事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填报的质量。
3.关于“廉洁风险防范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强化法治民政思维。坚持学法、守法、护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依法决策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有效消除权力寻租的空间。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制度,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二是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认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局班子成员、各科室单位深入查找廉政风险,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排查,所有干部填写《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实现一人一表,并根据工作岗位调整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针对每一个风险点,都认真分析表现形式和形成原因,并制定防控措施。
三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阳光民政”建设,引导各单位不断在规范服务、提升水平、展示形象上下功夫。通过加强教育警示、开设举报电话及意见箱、电话回访服务对象等措施,加大对窗口服务单位政风行风监督力度,全面提升民政服务水平。四是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建立民政、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参与的联合联动监管工作机制,对救助、养老、水库移民等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