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2023年第05期摘要:促进竞争与协同相统一,抑制竞争与协同相对立,就要建立符合“人的二重性”规律的“二重性”的制度,才能始终保持大多数人“二重性”的自由,保证生产力的可持续发展。以“制度二重性”的矛盾,化解“人的二重性”的矛盾,进而化解“自由二重性”的矛盾,“人的二重性”—“制度二重性”—“自由二重性”的矛盾传导系统,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运行机制。关键词:人的二重性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运行机制中图分类号:F01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914(2023)05-234-02“人的二重性”是指人与人之间竞争与协同的社会生产关系。人的利己性产生人与人的竞争关系,利他可以更高效地利己,所以为了更高效地利己,人的利己性就向既利己又利他转化,从而产生了人与人的协同关系。人的利己性与利他性的矛盾,决定“人的二重性”即人与人之间竞争与协同的矛盾。一、“人的二重性”的矛盾运动是商品二因素和劳动二重性矛盾的根源商品是资本主义的细胞,在商品关系中,潜在包含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各种矛盾的萌芽,所以马克思把商品作为政治经济学体系的逻辑起点。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这两个因素,而商品二因素根源于生产商品的劳动所具有的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二重性。所有劳动又都是劳动者的私人劳动,但其产品是用于社会消费的,所以每个私有生产者也是在为他人、为社会劳动,因而他的劳动也是社会劳动。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决定“商品”中的“劳动”二重性的矛盾,“劳动”二重性决定“商品”二因素的矛盾。人从事劳动,劳动创造商品,显然,这一矛盾传导的过程,本质就是“人”的矛盾。所以商品二因素、劳动二重性、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归根结底,是“人的二重性”的矛盾。商品和劳动的“二重性”都来自于人性的利己与利他的“二重性”,是人性利己的自然属性和人性利他的社会属性,赋予了商品和劳动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人出于利己性,通过具体的私人劳动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为了更高效地利己,人由“利己”向“既利己又利他转化”,劳动对人性的这一转化过程的反映,就是人的劳动由“私人性”向“社会性”转化,即私人劳动转化为社会劳动。私人劳动转化为社会劳动,具体劳动还原为抽象劳动,商品的使用价值实现价值,人高效利己得以实现。但微观个体“利己”能否转化为“既利己又利他”,私人劳动能否转化为社会劳动,不是由某一个微观个体所能决定,而是由整个宏观社会人与人的竞争与协同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