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doc整治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综治和广电主管部门关千严禁擅自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有关通知精神,确保广播电视的播出安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从4月至6月,在全县开展整治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129号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为依据,以确保社会稳定和舆论导向正确为目的,以“属地管理、各司其职”为原则,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整治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行动,努力实现全县无非法销售、无非法安装、无非法使用“小耳朵"的"三无“目标,大力推动“无小耳朵社区“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二,方法步骤专项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现在开始至4月30日,为调查摸底、计划部署阶段。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协调会明确各部门职责,并下发文件进行部署;工商和广电部门、各镇分条块组织全面排查非法销售、非法安装的情况,摸清底数,明确治理重点。第二阶段:从5月1日至6月10日,为宣传教育、自查自纠阶段。开展专题宣传,结合发布通告,营造家喻户晓的氛围,动员群众自行拆除、自行上交“小耳朵”;各镇认真组织全面整治工作。第三阶段:从6月11日至6月30日,为集中整治、检查验收阶段。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重点对象,对收缴的“小耳朵”进行公开销毁;对各镇整治进行组织检查验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三、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综治部门主要负责专项行动的牵头协调工作;广电部门主要负责“小耳朵“安装、使用环节的整治工作,并对收缴的小耳朵集中清点后进行销毁;工商部门主要负责小耳朵销售环节的整治工作;公安部门积极协助广电、工商部门执法,及时排除妨碍执法的行为。四、工作措施及要求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目前,我县境内灌自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现象日趋严重,对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以及正确的舆论导向带来潜在的不利因素,严重影响了广播电视事业的健康发展。各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打击擅自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活动,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2、密切配合,联合行动。打击整治擅自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