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文章要因人随事择体顺时就地而变写文章要因人随事择体顺时就地而变写文章要有变化,不能千篇一律、千文一面,都是一个格式、一个套路、一个腔调,这是毫无疑问的。写出变化的关键,是掌握好“变”的条件、形式和方法。我认为,关于文章的变化之道,最好的一个词是“适变”——这是易学中强调的一条重要处世法则,也是刘勰《文心雕龙》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什么是适变?就是以变应变、以变求适、“唯变所适”(《易传·系辞下传》),哪方面不适应外部条件就要让它变得适应,哪方面不符合内在要求就要让它达到要求。这与西方管理学中的“权变理论”是一致的。适变,其要在“适”,其旨也在“适”;其难在“变”,其妙也在“变”,是客观上的“变”与主观上的“知变”“应变”“求变”的协调统一。我们不能把“变”看作目的,“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在于“适”。文无第一,合适的就是最好的。具体来说,文章的适变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因人而变。文章是人写的,是写给人看的,所以关键在人,要把“人”作为适变的第一因素。写文章所涉及的人主要有3类:一是为文之人。就是写作的主体。公文具有为机关代言、为领导代笔的性质,其作者是“法定作者”,所以起草公文的时候,一定要学会“关起门来当领导”。这个时候,我不是我,代表的是单位、是领导。二是文中之人。文学作品重在写人,写人心,写人性。公文重在写事,但事在人为,有时候也离不开写人,但这种“写”不是描写,多数情况下只是“简写”,点到即止三是受文之人。就是读者、用户、受众,公文中叫做“发文对象”“主送机关”。写文章特别是写公文、写领导讲话稿,既要从主体上考虑清楚“我是谁”的问题,也要从受体上考虑清楚“为了谁”的问题。写什么内容,用什么语言,带什么感情,既要合身份,又要看对象。只有把自己想表达的内容,与别人想听想知道的内容有机融合,找到共同语言,才能形成思想上的共鸣、情感上的共振。习近平在担任浙江省委书记时,曾批评有的干部“与新社会群体说话,说不上去;与困难群众说话,说不下去;与青年学生说话,说不进去;与老同志说话,给顶了回去”。这些干部之所以会出现种种失语状态,一方面原因是知识水平、见识程度跟不上,没有“见到屠夫说猪,见到秀才说书”的本事;另一方面原因就是说话根本不看对象,只管自言自语、自说自话。没本事的人,别人不服你没眼力的人,别人不理你。所以,胡乔木主张写作的时候,要像自己面对着读者说话,先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