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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法院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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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 法院 纵深 推进 除恶 专项 斗争
全区法院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全区法院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王春楠‍ 费文彬‍ ‍12月18日上午,根据自治区高院统一部署,全区法院对近期一审审结的8件涉黑案件、9件涉黑分案或漏犯案件、3件“保护伞”案件及20余件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同日,自治区高院举行全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判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14起典型案例,再次强力震慑黑恶犯罪,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民之所怨,利剑指向。2018年以来,一场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迅速席卷八桂大地。全区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整改工作要求,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组织了6次集中统一宣判行动,累计宣判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43件,公布典型案例48个,推动长效常治,守护河清海晏。 ‍挥重拳,打出震慑力 ‍以张加爱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先后实施了涉及10个罪名数十起违法犯罪,柳州市中院一审依法以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张加爱死刑; ‍以文岗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全州县大西江镇一带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并通过控制林管会破坏基层两委选举,严重破坏基层组织政权稳定,荔浦市法院一审依法对文岗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25年; ‍以迟国君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设立卖淫窝点,组织、强迫他人卖淫,获取巨大非法利益,并将一名卖淫女殴打折磨致死,自治区高院经过二审审理,依法维持对迟国君以故意伤害罪、组织卖淫罪判处死刑的刑事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法院核准…… ‍自治区高院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决扛起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坚持“一把手”挂帅研究督办、庭领导带头办理涉黑恶案,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声势。 ‍“这次集中宣判的柳州张加爱等11人涉黑案及桂林文岗等20人涉黑案均为自治区挂牌督办案件。”自治区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周腾介绍,全区依法加强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的监督指导,抓好庭前会议、开庭审理、公开宣判等诉讼环节的工作协调,确保审判结果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自2018年1月23日至2019年11月30日,全区法院一审受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596件4105人,其中涉黑案件97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08件,恶势力团伙案件391件。审结431件2826人,结案率为72.32%。随着一批涉黑恶犯罪团伙被打掉,全区社会治安持续向好、营商环境进阶优化,人民群众的平安指数、幸福指数不断提高。 ‍破难点,啃下硬骨头 ‍宜州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原所长兰建军长期、多次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大量事实和证据面前拒不认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宜州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原所长骆勇涉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因其主动认罪认罚,一审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 ‍面对扫黑除恶这场法律硬仗,全区各级法院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审判工作中依法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除了依法严惩组织者、领导者和首要分子外,对黑恶势力的一般成员、从犯、初犯、偶犯或者具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以及未成年人依法从宽处理。 ‍为确保涉黑恶案件审理的高质量、高效率,努力让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玉林市中院在全区创新开展了“涉黑恶犯罪案件三查三评”活动,对审结的涉黑恶案件开展自查、督查、评查,听取扫黑办成员单位评价、律师评价、群众评价;南宁市中院积极健全机制,采用“3+4”大合议庭模式审理案件,即合议庭成员由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促进审判公正高效。 ‍黑恶犯罪能做大成势,背后往往暗藏“保护伞”和“关系网”。全区法院将打“伞”破“网”作为主攻方向,坚决贯彻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要求,从严惩处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依法受理自治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原副主任黄振东等一批涉黑“保护伞”案件17件23人,依法审结9件9人。同时,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并向有关单位移交“保护伞”线索314条383人,发现并向有关单位移交涉黑涉恶线索1646条2159人。 ‍深挖根,推动大治理 ‍“深挖根治”是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阶段性目标。 ‍为持续加大对黑恶犯罪“打财断血”,自治区高院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财产处置工作指引》等12项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区法院依法审判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深挖隐性“黑财”,破解“黑财”收缴难题。 ‍黑恶犯罪证据把握、性质认定事关重大。全区法院与相关单位部门进一步建立大治理格局,畅通线索移交和反馈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推动行政执法、民事司法与刑事司法在扫黑除恶领域的有效衔接,促进风险防控和堵塞漏洞—— ‍自治区高院在全国率先起草并与自治区公安厅、检察院会签了《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固定、审查指引的规定》,得到了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充分肯定; ‍自治区高院与自治区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诉审衔接办法》,建立了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同步审查、案件通报工作机制; ‍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全区法院与检察、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建立重大案件、重大事项联席会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政法部门提前介入,会商协调机制,提高了工作的整体性、协同性; ‍针对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全区法院既在深挖根治上见成效,又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在依法审判的同时,还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和突出问题,积极提出司法建议,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 ‍据悉,目前全区法院已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司法建议230份,收到反馈115份,让广大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社会安全稳定、秩序井然、风清气正。口王春楠‍费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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