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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
产业园
年度
巡察
工作方案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年度巡察工作方案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年度巡察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马园委发〔201x〕1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围绕突出园区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以及强化园区各部门工作职责,弥补工作短板和监督空白,推动园区党的建设和开发建设工作,健全完善园区监督体系,制定园区2018年度巡察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定政治方向和问题导向,紧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点工作,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园区工作氛围,为园区开发建设提供坚强组织和纪律保障。
二、基本原则
按照“工委巡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授权,工委纪检监察工作小组负责组建,巡察组具体实施,其他有关部门支持配合,干部职工普遍参与”的原则,坚持从园区实际出发,严格在《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和园区工委授权的范围内开展。坚持充分依靠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支持和参与,着力增强巡察监督的力度,实现职责范围内的巡察工作全覆盖。
三、巡察对象及时间安排
2018年实现巡察工作全覆盖,确定园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工管委办公室、经济发展局、国土市政规划局、财政局、投资合作局、社会服务局、组织人事处、行政审批服务局、综合服务中心、机关党委)共10个部门为巡察对象。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2018年5月中旬前,召开动员大会、听取工作汇报、巡察谈话。
第二阶段:2018年6月底前,受理来电来信来访、查阅工作档案。
第三阶段:2018年7月底前,主要工作安排: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巡察意见。
每一阶段巡察组可根据需要适当调整时间。
四、成立巡察组
园区工委领导小组授权工委纪检监察工作小组负责成立巡察工作组,从园区巡察工作人才库中选取人员组建巡察组,巡察组具体负责本轮巡察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对园区工委巡察领导小组负责。
五、巡察内容
结合园区工作实际,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问题导向,紧扣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等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聚焦对园区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紧抓重点问题以及与问题相关联的重点人、重点事。着力发现: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二)违反廉洁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十个严禁”相关要求,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三)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等问题;
(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六)在项目建设管理、物资设备采购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
(七)不执行园区决策部署或执行力不强,工作推进慢等问题,工作中懒政怠政、当为不为、廉而不为、不愿担当、效能低下、影响发展等问题;
(八)上级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和移交问题线索办理中存在的问题;
(九)围绕基层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突出问题;
(十)园区工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六、巡察方式
巡察工作主要是常规巡察,巡察采取以下方式:
(一)发布公告。巡察组提前发函通知被巡察部门做好准备,在被巡察部门的显著位置张贴《巡察公告》,公布巡察内容、时间、巡察组成员和投诉举报电话及邮件;
(二)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召开被巡察部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明确巡察目的、内容、方式及其他要求;
(三)听取被巡察部门工作情况汇报,重点听取被巡察部门负责同志围绕巡察内容的专题汇报 ;
(四)采取座谈、走访、约谈等方式,与被巡察部门领导及其他干部群众个别谈话;
(五)受理反映被巡察部门领导的来信来电来访等;
(六)抽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重要事项情况;
(七)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
(八)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九)召开各类座谈会;
(十)根据需要列席被巡察部门有关会议;
(十一)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十二)以适当方式对被巡察部门的服务对象进行走访调研、了解情况;
(十三)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十四)园区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其他方式。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巡察意识。园区各部门要把巡察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搞好配合。广大党员干部要恪守党性,严明党纪,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组建巡察干部队伍。根据用人回避制度要求,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从园区巡察工作人才库中选取人员,组建巡察工作组。
(三)加强联动协作。开展巡察前,园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督查等工作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应支持配合巡察工作,提供被巡察部门及领导的相关情况,为巡察组提供信息和人员支持。
(四)务实稳妥推进。巡察组要准确把握巡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防止把巡察等同于一般性工作检查、督查。认真研究部门特点,积极探索、开拓进取,以改革创新精神探索完善巡察工作的组织形式和方式方法,有效破解难题,持续提升水平,确保巡察工作务实稳妥、高效运转。
(五)健全责任体系。强化园区工委抓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明确巡察组组长是组织实施巡察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巡察组成员是落实巡察监督任务的责任人,被巡察部门负责同志是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立严格的巡察工作督查、考核、责任追究工作体系,精心开展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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