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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
先进性
评价
考核
管理办法
党员先进性评价考核管理办法
党员先进性评价考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先进性建设,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促进党员履行党员义务、落实党员责任、发挥党员作用,探索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先进性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结合XX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头脑,增强党员信心,增进党员自觉,鼓舞党员斗志。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教育引导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主动对照“三比三看三提高”工作方法,积极进取,奋发有为,以对党忠诚、替党分忧、为党尽职的政治担当和服务群众、服务客户、服务发展的行动自觉,满怀激情地投入建设现代金融企业的生动实践。
二、基本原则
对党员先进性评价考核以党员积分考核为载体,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重在日常,因地制宜、分类管理,量化考评、动态调整,简便易行、民主公开的原则,具体由各一级XX党总支和机关党支部组织实施。
三、实施对象
全体党员。
四、积分构成
党员积分由基础分、履职分、加分、扣分四个部分构成。
1.基础分。年度总分为60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参加组织生活等党内活动的情况。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围绕政治信念、规矩纪律、道德品行等内容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
基础分是对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年度积分以基础分满分作为初始积分。
2.履职分。年度总分为40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岗位职责、承诺践诺,在工作、学习中积极奉献、主动作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履职分是对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量化,履职分实行年度计分制,完成岗位职责任务,计一定分值。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XX党员积分计分规则》(详见附件)作进一步充实和细化,但充实和细化内容须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三)加分。党员在工作、学习中作出突出贡献,部门、支部获得一定层级的荣誉表彰,党员可以获得一定的加分奖励(详见附件)。
(四)扣分。实行倒扣分。主要根据党员不落实和未完成基础分、履职分相应的工作及要求,在工作中出现失责、差错、失误和执行制度不到位,落实要求不尽责,工作不作为等情况,由各党总支依据辖内各支部报送情况核实认定并据实扣分。
五、积分流程
党员积分管理以XX党总支和机关党支部为单位,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每年1月底前,由各XX党总支和机关党支部将上一年度的《党员年度积分统计表》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具体步骤如下:
1.党支部初评。每月根据党员履职情况,由支委会(不设支委的由支部书记,下同。)依据《XX党员积分计分规则》,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基础分、履职分计分事项和分值,加分或扣分原因及相应分值。
2、党员大会评定。各党支部利用每季1次支部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支委会初评的党员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进行评议,统一意见后指定专人将党员积分填入《党员积分登记表》,每季填写完毕后,按照一式两份要求,一份报XX党总支(机关支部报XX党委),一份由各党支部留存。
3.公示积分。各党支部每半年(上半年公示时间为7月上旬,下半年公示时间为次年1月上旬)公示一次党员积分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员对积分有异议的,可向所在党支部反映或向XX党总支申诉,党支部或党总支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向党员反馈核实情况,并在下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核实结果。
4.计算年度积分。每年1月20日前,由各党支部计算支部党员的上一年度积分。计算方法:党员年度积分=基础分+合计履职分+加分项得分-合计扣分。计算结果填入《党员年度积分统计表》并在本支部公示后,于每年1月31日前,将本支部的上一年度《党员年度积分统计表》报XX党总支。各XX党总支汇总各支部党员积分后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六、积分运用
1.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支部应当向全体党员公布辖内党员年度积分情况,年度积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党员,可评定为“优秀”等次;年度积分在80分—70分(含70分)的党员,原则上评定为“合格”等次;年度积分在70分—60分(含60分)且排名靠后的党员,原则上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年度积分低于基础分60分的党员,可评定为“不合格”党员。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时,积分尚未达到一个完整年度,则按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时党员所获得的实际积分作为评定党员等次的参考依据。
年度积分分值与评定等次的对应关系,也可由各XX党总支和机关党支部根据本单位设定的基础分、履职分具体确定。
2.作为评先评优和督促整改的重要依据。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当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学习培训、职业发展、表彰激励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对积分排名靠后认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谈话,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对符合有关规定、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作出组织处置。
七、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内容,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载体,作为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措施,作为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
2.建立管理档案。各支部按照要求动态记录党员积分变化情况,以及履职计分事项、加分扣分原因等,形成党员积分档案,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或部门研发和建立党建积分管理系统。设立支委会的党支部党员积分记录工作一般由党支部组织委员或纪检委员担任。不设支委的党支部党员积分记录工作由党支部书记担任,也可指定一名支部内综合素质高、坚持原则、为人正派、处事公道的党员担任。
3.坚持公开公正。各党支部要用公示栏或者其他适当方式,定期公开党员积分管理情况,接受党员、群众查询和监督,让党员全程参与积分管理,清楚个人积分情况、积分位次和考核评议结果,切实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积分制管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4.做到统筹兼顾。要把党员积分制管理与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结合起来,与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结合起来,与推动落实岗位职责、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单位年度考核、民主评议、组织生活会、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做到考评内容上融合、工作环节上衔接、时间安排上结合,避免“两张皮”。
5.加强督促检查。XX党委将采取专项检查、专题调研、个别辅导等方式,加强对党员积分管理的指导、督促和推动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条件成熟时,XX将对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情况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确保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抓在经常,落在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