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tecturalandStructuralDesign建筑与结构设计1引言当轨道交通运行时,轮轨动态相互作用会产生振动,该振动向下经轨道结构、下部基础(隧道结构等)和周围土体等途径传播而致使地面及周围建筑物产生振动,并诱发建筑物室内振动和二次结构噪声,严重时可对人们的生产和生活产生显著影响。作为综合交通枢纽,机场建筑通常和地下轨道交通建筑直接相连,轨道交通引起的振动直接通过竖向结构构件向上传播,引起更加严重的振动影响。近年来,随着大型交通枢纽工程建设的不断增多,车致振动成为必须解决的难题。但由于目前环境振动控制标准尚无统一的模式,采用何种标准是结构设计面临的首要困境。美国AICS及国际标准化组织ISO针对人员感受制定了相关振动控制标准,我国和日本则针对建筑所在环境提出了环境振动的限值。为了量化车致振动对结构的影响,先要建立车辆与建筑结构的动力作用模型。但由于车致振动及其相关影响因素的随机性,对车辆与结构的动力相互作用进行分析极其复杂,目前尚无车辆-结构模型建立精确理论求解的方法。目前,主流求解思路是建立车辆—结构的动力学模型,利用计算机编程分析,输入列车相关参数通过有限元分析软件进行计算,从而得到车辆与建筑结构的动力响应。通过有限元分析获得动力响应结果后,再利用GB50868—2013《建筑工程容许振动标准》[1](以下简称“GB50868”)、GB10070—1988《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2](以下简称“GB10070”)及美国钢结构协会发布的AISC-11SteelDesignGuideSeriesFloorVibrationsDuetoHumanActivity[3](以下简称“AISC-11”)中的舒适性评价标准对结果进行评价,从而判断振动是否对人产生显著影响,是否需要采取响应减隔振措施。由于以上规范采用的评价标准并不相同,可能导致同一项目可能出现不同的评价结果,故针对规范的比较研究具有重要意义。2舒适度评价标准2.1GB50868GB50868中7.2.2条规定,交通振动对建筑物内人体舒适性影响的评价频率范围应为1~80Hz,评价位置应取建筑物车致振动舒适性评价标准的对比研究ComparativeStudyofDifferentVibrationComfortEvaluationCriterias彭宇怀(湖南省机场管理集团,长沙410137)PENGYu-huai(HunanAirportGroup,Changsha410137,China)【摘要】为比较不同规范的差异,选取一则工程实例,采用有限元软件ANSYS建立列车-承轨结构-航站楼结构的力学模型,根据计算结果对GB50868—2013《建筑工程容许振动标准》、GB10070—1988《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