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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弋博
17科技视界Science&Technology VisionB智能科技Intelligent Technology引言ChatGPT 技术近期已成为各个领域的大热话题。AI智能从早期单纯的技术发展到如今能够与人类生活发生交互,由此可见,AI 智能的时代已经到来。AI 已经能够在众多不同的工作场景中帮助甚至替代人们实现工作,各行各业的人也都在思考自己的工作会如何受到 ChatGPT 和 AI的影响。而就法学领域而言,科技与法学这一人文社科交互亦成为必然。近年来,各大高校亦开设了人工智能法、区块链、数据法等领域的研究生以及博士生学位,也开展了相关领域的许多研讨活动。本文将以 ChatGPT 为例,阐释 AI 智能对于法学领域中诉讼法领域、知识产权领域、人格权领域以及法学教育的影响。一、人工智能对诉讼法领域产生的影响ChatGPT 是在早已存在的 GPT 技术之上包裹了一层人机交互的外壳。由于这一技术对人们的生活切实产生了影响,故而 ChatGPT 近日才引起了热烈的讨论。诉讼法领域的不少学者提出了由人工智能进行司法决策的可能性,即 AI 法官。有学者提到如果由人工智能进行司法裁判可以提高诉讼效率、削弱法官自由裁量权、促进司法公正1。但也有学者提出在司法裁判中运用人工智能的同时也要对其加以限制。首先,我国在人工智能的运用上仍存在较大的算法困境。问题主要体现在两点:一是算法的技术水平较低,二是算法的封闭和秘密性2。不能排除技术公司篡改算法,影响裁判结果的可能性。其次,会对公众的公正价值带来冲击。若不对人工智能进行限制,任其飞速发展与应用,很难维护司法公正,尤其是程序正义的实现。笔者认为,用人工智能代替法官这一观点,仍应当持以审慎的态度。每个人都有其独特的部分,而在许多司法判决过程中恰恰需要借助法官的人生经验进行判决。而人工智能难以产生其特有的目标和价值观,故而代替法官这一功能仍需谨慎考虑。二、人工智能对知识产权领域产生的影响若要说人工智能在诉讼法领域带来了许多思考,那人工智能在知识产权领域则已经带来了切实的影响。ChatGPT、OpenAI,包括前不久大火的 AI 绘画等人工智能系统,在使用者对这类系统描述自己所想要的文字或者脑中所想的画面后,人工智能系统就可以为其创作出全新的文章、绘画作品、音乐作品等。而对于这类作品能否称之为知识产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且其著作权又应当如从 ChatGPT 看 AI 智能带给我国法学领域的影响 徐弋博(西南民族大学,四川 成都 610000)【摘要】随着科技的发展,聊天机器人技术(ChatGPT)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技术,它可以帮助人们更有效地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这一技术近期在科技领域、法学领域、教育领域等引起了大家激烈的讨论。本文从ChatGPT 出发,探讨人工智能对法学领域带来的影响,以及它将如何改变法学领域的未来。【关键词】ChatGPT;AI 智能;法学领域影响作者简介:徐弋博,本科,研究方向为法学。23年04期.indd 1723年04期.indd 172023/5/4 15:51:292023/5/4 15:51:2918科技视界Science&Technology VisionB智能科技Intelligent Technology何归属仍然是学界热烈探讨的问题之一。有的学者认为,虽然人工智能不是人,但人工智能创作物却构成版权法意义上的作品3。但也有学者认为人工智能不可成为权利的主体,需要建立新的权利归属规则4。因为人工智能与人类生活逐渐产生交互,故而在知识产权领域也产生了大量与人工智能相关的案件。例如,在安徽海鸿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安徽科莱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案5中,科莱沃公司与海鸿公司签订了关于帮助科莱沃公司进行人工智能系统设计的合同。而本案则是科莱沃公司诉海鸿公司恶意删除科莱沃公司所有程序源代码及数据库,导致科莱沃公司系统瘫痪,造成核心程序源代码及数据库信息丢失。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查查明,科莱沃公司已更改了系统服务器密码,海鸿公司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操作,且科莱沃公司并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海鸿公司存在“恶意删除科莱沃公司所有程序源代码及数据库,导致科莱沃公司系统瘫痪,造成核心程序源代码及数据库信息丢失”的行为,同时数据库中数据存在实时更新的情况,故科莱沃公司诉请中关于恢复服务器数据库的主张须双方当事人共同确认后相互配合完成,原审法院暂不予处理,双方当事人可在继续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共同协商解决。再如,在上海仪电物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融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案6中,双方签订了 2018 世界人工智能大会融合应用平台软件开发合同,对于该软件的验收与价款的给付双方产生争议。经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本案存在三个争议焦点。第一,原审法院确定合同总价款为 635 万元是否适当;第二,合同目的是否已经实现;第三,仪电物联公司是否构成违约及原审确定的违约金是否适当。首先,关于合同价款问题。从双方往来的邮件内容看,双方已对项目的最终价款为635 万元达成合意。而融宇公司提出的要求仪电物联公司提前支付 80 万元等内容,双方并未达成合意。故而,原审法院根据融宇公司完成的已上线部分及废弃功能的实际开发费用确定合同价款并无不当,也符合公平原则。其次,关于合同目的是否已经实现的问题。涉案软件是为了 2018年世界人工智能大会而开发,而本次大会也使用了该软件,且仪电物联公司及业主方均未对软件的功能提出任何异议,大会成功开展,效果良好。故而应当认为订立合同的目的已经实现。最后,关于仪电物联公司是否构成违约及原审确定的违约金是否适当的问题。未能继续推动合同签署等事宜双方皆有过错,这也使得融宇公司未能及时取得相应开发费用,造成一定损失,对此仪电物联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仪电物联公司由于怠于履行验收义务,仪电物联公司构成违约,应当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人工智能在为知识产权领域带来新问题的同时,也对于该领域的研究与运用产生了许多帮助。例如,人工智能技术可以帮助知识产权的管理和监督,人工智能技术可以帮助知识产权持有者发现和识别其知识产权,以及发现和识别其他人可能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行为。此外,人工智能可以使知识产权持有者更有效地保护其知识产权,例如通过使用智能合同和智能合同管理系统来自动执行知识产权协议。三、人工智能对人格权领域产生的影响在美国 2011 年出版的一部美剧中介绍了一个关于人工智能与人格权的故事。这一人工智能系统类似于我国的“天网工程”。该人工智能的制造者将其售卖给了联邦政府,在经过政府的许可与授权后,该人工智能系统就可以通过生物特征识别技术,调用美国境内所有联通互联网的摄像头、音频系统等,用于鉴别那些意图从事恐怖活动和犯罪活动的人,或用于追踪犯罪分子。这一人工智能系统的使用使得每一个在其监控下的人都变成了没有隐私的“透明体”。随着人工智能的不断发展,人脸识别系统也在我们的生活中被大量使用,这样的系统被安装在校门口、家门前、景区大门处等,它们无处不在。在 2020 年 11 月 20 日,在23年04期.indd 1823年04期.indd 182023/5/4 15:51:312023/5/4 15:51:3119科技视界Science&Technology VisionB智能科技Intelligent Technology我国引起热烈讨论,被称为“人脸识别第一案”的杭州市民郭兵诉杭州野生动物园有限公司一案7,进行了一审判决。随后的几年内,我国各地法院也受理了许多因人工智能系统侵犯人格权,尤其是侵犯隐私权的案件。例如,在孙晓春与荆大宇隐私权纠纷案8中,孙晓春诉荆大宇家智能门锁抓拍图像、进行人体感应侵犯了其隐私权。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本案存在三个争议焦点:第一,荆大宇家智能门锁抓拍图像是否侵犯孙晓春隐私权;第二,荆大宇家智能门锁人体感应是否侵犯孙晓春隐私权;第三,荆大宇是否需要拆除智能门锁、删除摄像设备内所存储的涉及孙晓春的影像信息、赔礼道歉。首先,关于智能门锁抓拍图像是否侵犯隐私权的问题。智能门锁抓拍是被动的,只有人触碰到门把手时才会被抓拍,故而原告正常进出家门以及上下楼道,在楼层中行走并不会被拍照。且该智能门锁的作用是为了安全防御,而不是采集人像,抓拍功能是为了警示和记录恶意破坏门锁进行盗窃等不法举动的人群信息,并非恶意拍摄所有经过荆大宇家门前的人。故而该功能并未侵犯孙晓春及其家人的隐私权。其次,关于智能门锁人体感应是否侵犯隐私权的问题。荆大宇家智能门锁感应系统可以开启或关闭,在开启状态下,经过现场勘察,该智能门锁的人体感应系统可以记录原告及其家人日常进出家门的信息,而对于此信息是原告一家不愿为他人所知晓的。且智能门锁的这一功能引起了原告及其家人的不安。故而该功能侵犯了原告及其家人的隐私权。最后,关于是否需要拆除智能门锁、删除摄像设备内所存储的涉及原告及其家人的影像信息、赔礼道歉的问题。如上所述,智能门锁只有人体感应这一功能在开启时会侵犯原告及其家人的隐私权,其他功能并无问题。且被告安装该系统并无恶意,本着营造邻里友好氛围、善待邻里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被告只需关闭人体感应这一功能即可。在虞丹丹与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9中,原告虞丹丹杜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的系统在要求电子签名时侵犯其姓名权。经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查查明,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北京数字认证公司在本案中实施的行为是否侵犯虞丹丹的姓名权。原告虞丹丹上诉请求审查涉案数字证书归属。根据其所提交的证据和当事人陈述可以认定北京数字认证公司制作的涉案数字证书存在证书载明主体与数字证书申请主体、接受主体不一致的情形,违反电子签名法关于数字证书载明内容应当准确无误的规定,但并无影响特定签名人所享有的区分性利益以及精神和经济利益归属的侵害效果,故而不属于侵害原告虞丹丹姓名权的行为。从以上案例不难看出,人工智能时代已经到来,它已经融入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为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等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问题,各主体之间也为此产生了许多纠纷。与此同时,相关法律也在不断完善,积极解决公众生活中所产生的纠纷。人们的维权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对于有可能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大都能够主动解决,产生纠纷也没有采取暴力的模式,而是上诉至法院,由法院给予双方当事人一个公正的判决。四、人工智能对法学教育产生的影响在美国硅谷的专家询问了 ChatGPT 对于未来教育有什么影响,它提出了以下 4 点。首先,基于世界经济论坛的相关研究,大概有 7500 万的工作会被完全改变,1 亿多的新工作会出现,而当代教育并没有为这样的改变做好准备。第二,因为工作的本质受到了影响,进行了改变,故而在更加复杂的系统中工作,更好地对复杂的问题进行诠释,以及与人合作的能力是人更加需要的。而其余的工作则容易被机器所替代。第三,无论是未来的教育还是目前的教育,都需要培养学生学习更多新的技能。第四,对于所有学习者而言,需要向更加个性化的方向发展。23年04期.indd 1923年04期.indd 192023/5/4 15:51:322023/5/4 15:51:3220科技视界Science&Technology VisionB智能科技Intelligent Technology 参考文献1 周万.人工智能在司法裁判中的应用 D.武汉:武汉大学,2018.2 郑曦.人工智能技术在司法裁判中的运用及规制 J.中外法学,2020,32(3):674-696.3 易继明.人工智能创作物是作品吗?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7,35(5):137-147.4 梁志文.论人工智能创造物的法律保护 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7,35(5):156-165.5(2022)最高法知民终 607 号.6(2021)最高法知民终 1811 号.7 罗斌,李卓雄.个人生物识别信息民事法律保护比较研究:我国“人脸识别第一案”的启示 J.当代传播,2021,216(1):77-81.8(2022)京 01 民终 7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