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
共同富裕
社区
实现
路径
白维军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互构研究”(编号:2 1 BMZ 0 1 6)。收稿日期2 0 2 2-1 1-2 5 作者简介 白维军,男,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欢,男,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本文通讯作者。2 0 2 3年3月内 蒙 古 社 会 科 学M a r.2 0 2 3第4 4卷 第2期I NN E R MON GO L I AS O C I A LS C I E N C E SV o l.4 4.2D O I:1 0.1 4 1 3 7/j.c n k i.i s s n 1 0 0 3-5 2 8 1.2 0 2 3.0 2.0 2 2残疾人共同富裕的社区实现路径白维军,王 欢(内蒙古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 0 1 0 0 7 0)摘要 残疾人共同富裕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要义是以经济富裕为基础、以精神富足为补充、以权益保障为依托,全面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残疾人的经济收入不充裕、精神文化不充盈、权益保障不充分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主要障碍。社区助力残疾人共同富裕具有必然性、科学性和可能性,应通过社区以就业帮扶、社会融合、权益保障等为手段推动残疾人实现共同富裕。关键词 残疾人;共同富裕;社区治理 中图分类号D 6 6 9.6 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 0 0 3-5 2 8 1(2 0 2 3)0 2-0 1 8 1-0 7 一、问题的提出“国之称富者,在乎丰民。”(语出 刍荛论)进入新时代,我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多措并举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创造了有利条件。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1这为我国在现代化建设中全面推进共同富裕指明了方向。我国已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2,当今中国比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都更接近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 更有信心、更 有能力实现 全体人民 共同富裕。目前,我国残疾人群体普遍面临着经济收入偏低、社会参与不足等问题。残疾人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既不可分割又具有特殊意义的重要组成部分3,对我国全面实现共同富裕有重要意义。然而,目前我国共有残疾人8 5 0 0余万,是世界上残疾人数最多的国家。42 0 1 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向2 0 1 32 0 2 2年亚太残疾人十年中期审查高级别政府间会议所致的贺信中指出:“中国将进一步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5可见,我国将实现残疾人共同富裕摆在重要位置。作为弱势群体,残疾人在实现共同富裕过程中需要被特殊照顾。通过平等、全面、开放、普惠的社会公共服务帮助残疾人克服特殊困难、实现共同富裕,是新时代党和政府的重要任务。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基层组织,社区在推进残疾人共同富裕进程中大有可为,因此,通过社区助力残疾人共同富裕是基于该群体的特殊性而做出的现实选择,具有必然性、科学性和可181能性。本文在分析残疾人共同富裕的内涵与目标的基础上,指出实现残疾人共同富裕面临的现实困境,通过梳理社区助力残疾人共同富裕的逻辑理路,探讨社区助力残疾人共同富裕的可能空间与可行路径,以期为实现残疾人共同富裕提供理论支持与现实指引。二、残疾人共同富裕的内涵与目标共同富裕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由之路。我国古代的“大同社会”“均贫富”以及西方思想家提出的“理想国”“乌托邦”都是人们对共同富裕的美好愿望。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条件。进入新时代,基于国家、人民和世界的视野,我国对实现共同富裕进行了新探索。残疾人是社会中的特殊弱势群体,实现残疾人共同富裕是一个具有深刻内涵的时代命题,也是对我国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大考验。(一)残疾人共同富裕的内涵第一,实现残疾人共同富裕是共享理念的集中体现。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其核心要义是以“富裕”为前提,以“共同”为特征,是更加重视共建共治共享的全面富裕,因而要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应将共享发展理念贯穿始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享发展理念实质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的是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要求。”6(P.2 1 4)这表明共享发展理念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理论基础,而实现共同富裕则是共享发展理念的最终目的。只有以共享发展为出发点,在实现残疾人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坚持发展成果由普通人和残疾人共享的理念,通过共享发展成果保障残疾人衣食无忧、安居乐业,才能实现全社会的共同富裕。由于残疾人在共享发展、平等发展、融合发展方面存在天然障碍,因而打破残疾人的发展壁垒、促进残疾人的社会融合、确保社会发展成果由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共享,最终实现“平等、参与、共享”的社会目标,是新时代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的重要使命,也是我国全面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一环。第二,残疾人共同富裕应兼顾效率与公平。当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状况依然存在。一方面,如果此时将公平放在首位,忽略效率在实现共同富裕中的作用,最终可能会变成“共同贫穷”,不利于残疾人走向共同富裕;另一方面,如果仅从效率的角度进行社会财富分配,那么,残疾人将处于更为不利的地位,他们连基本生活保障都可能无法实现。改革开放以来,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到“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再到“共同富裕,重视公平”7,我国始终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在财富分配中动态调整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通过二者的协调发展均衡财富分配,在更加注重公平的指向下走向共同富裕。综上,残疾人共同富裕要以兼顾效率和公平的理念进行制度设计和政策实施,通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将蛋糕做大,凭借产业带动、政策支持,建立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在增长中重视分配,保障残疾人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稳步提升,最终走向共同富裕。第三,实现残疾人共同富裕是一个差序推进的过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实现1 4亿人共同富裕,必须脚踏实地、久久为功,不是所有人都同时富裕,也不是所有地区同时达到一个富裕水准,不同人群不仅实现富裕的程度有高有低,时间上也会有先有后,不同地区富裕程度还会存在一定差异,不可能齐头并进。”8可见,实现残疾人共同富裕是一个动态过程,应当有所差别地逐步推进。在主体方面,由于残疾人与非残疾人在身体条件和自理能力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并且在残疾人内部也存在等级、类型差异,因此,应当有序推进轻度、重度残疾人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具体而言,在目标方面,应在实现残疾人经济收入、医疗康复、生活照料等最为迫切的需求得到基本满足的基础上,有序推进残疾人精神富足和充分的权益保障的实现;在地域方面,由于不同地区以及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应在推进发达地区残疾人共同富裕的同时,有序推进欠发达地区的残疾人迈向共同富裕。(二)残疾人共同富裕的目标第一,实现残疾人共同富裕应当以经济富裕为基础,增强残疾人的获得感。首先,实现残疾人就业形式和收入来源的多样化与稳定性。通过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第三次分配收入、家庭生产经营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等渠道,提高残疾人的收入水平;实现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居家就业、自主创业、辅助性就业、灵活就业等多种就业形式;保证残疾人家庭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率与当地G D P增长率281基本一致,用于残疾人的专项事业资金增长与财政收入增长基本一致。其次,应将残疾人医养支出维持在较低水平。残疾人家庭除了在衣食住行等方面有必要的生活支出外,还需在医疗护理、辅助器具、社会参与、家庭无障碍等方面承担较高支出,因此,为了实现残疾人共同富裕,应将残疾人使用的医护器具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降低残疾人医护服务和器具的自付比例,使残疾人医养支出处于较低水平。最后,应给予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及其照料者以必要的生活保障兜底,政府或第三方机构通过转移支付、第三次分配等形式为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及其照料者提供生活补助,为经济上特别困难的残疾人提供兜底性保障,满足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第二,实现残疾人共同富裕应以精神富足为补充,增强残疾人的幸福感。首先,政府、残联等部门应通过积极宣传、结对帮扶等形式引导残疾人打破内心屏障,主动参与到精神文化建设之中,激发残疾人参与文化活动的热情与潜能,使其共创公共精神产品、共融公共精神活动、共享公共精神服务。其次,实现残疾人精神文化服务供给的精细化。供给主体应加强与残疾人的互动交流,充分了解不同残疾人对于精神文化需求的差异;打破由政府作为单一主体的传统文化供给模式,实现以政府为主导,市场、社会积极参与,协同供给的新模式;通过精细化供给,调动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的积极性和独立性,满足其差异化的精神文化需求。最后,保障残疾人参与精神文化的便利性。通过资源整合,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针对残疾人精神文化服务需求,以社区、街道为单位进行规划,保证残疾人能够便捷地享受精神文化服务,构筑残疾人社区的精神家园。第三,实现残疾人共同富裕应以权益保障为依托,增强残疾人的安全感。首先,通过完善立法和开展宣传教育等形式消除社会对残疾人的歧视,保障残疾人在社会生活中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减少社会对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偏见与排斥。通过提升社会支持水平,营造“平等不隔离”的社会文化,消除残疾人回避与他人交往的自卑心理,破除自我封闭,实现社交广泛化与舒适化,既要保障残疾人作为一般公民的基本权益,又要落实残疾人作为特殊群体应当享有的福利救助。其次,残疾人享有同其他社会成员平等的受教育机会,要根据他们的特殊学习需求,通过集中教学结合送教上门、远程学习等多种形式因材施教,实现残疾人教育全覆盖,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职业训练等在残疾人群体中的普及活动,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实现“进得去、学得好、出得来”的残疾人教育目标。最后,保障残疾人的参政议政权,拓宽与畅通残疾人的诉求表达渠道,满足和发展残疾人的政治需求,维护残疾人及其代表在共建共治共享中的话语权,强化残疾人参政议政的组织保障,切实维护残疾人的政治权益。三、残疾人共同富裕的现实困境我国残疾人事业起步较晚、基础薄弱、发展不完善,无论是与西方发达国家的保障制度相比,还是与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相比,对残疾人实际需求的满足都处于较低水平,残疾人在物质和文化生活以及权益保障等方面还存在现实困境。(一)实现经济富裕的难度较大第一,残疾人经济收入水平低、就业能力差。我国贫困残疾人的家庭年收入从2 0 1 5年的2 8 2 4.9元增长到2 0 2 0年的1 0 3 8 4.8元,残疾人群体性绝对贫困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然而,比较而言,残疾人 家 庭 年 收 入 仅 为 非 残 疾 人 家 庭 的5 5%左右9,并且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该比例有进一步降低的可能,残疾人群体的相对贫困问题凸显。截至2 0 2 0年,我国城乡持证残疾人就业人数为8 6 1.7万人1 0,以从事农、林、牧、渔等基础性行业或小商品交易、基础服务业、日用品维修等规模小、稳定性差、准入门槛和收入较低的行业为主。在新业态行业,由于受到自身文化水平、身体条件、职业技能的限制,残疾人很难实现充分就业。在促进残疾人就业方面,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公共部门表现得较为积极,愿意按比例雇佣残疾人,而私营企业表现得较为消极,针对残疾人的就业岗位很少,按比例就业流于形式,宁愿缴纳残保金也不愿雇佣残疾人,残保金结余规模不断增长,残疾人就业率较低。第二,相较于一般家庭,残疾人家庭除了需要满足衣、食、住、行等日常开销外,还要承担医疗康复、辅助器具、无障碍环境改造等支出。无自主行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通常仅仅依靠政府提供的生活和护理补贴生活,其他日常财产性及工资性收入不足,家庭结余较少,可行能力欠缺。总体上,残疾人家庭经济基础和风险抵御能力薄弱。第三,与拥有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