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县优化投资环境意见为优化我县投资环境,建立优质高效的投资效劳体系,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开展,特制定本意见。一、提高审批效劳效率第一条涉及审批事项的行政机关“进厅率〞要到达20230%,由“大厅〞一个窗口对外集中、公开办理审批事项,杜绝厅外审批。第二条对能够立即办结的审批事项要当即办结,行政审批“即办率〞要到达90%以上;不能立即办结的,要在承诺期限内办结。第三条各行政机关向办事大厅派驻首席代表,全权负责组织和协调与审批相关的事项。第四条对重大工程设立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在期限内未能办理的,即默认为许可。第五条县政府责成行政审批办事大厅对投资企业车辆发放“绿卡〞,对一般违章进行批评教育,公安交警、交通管理、农机监理等部门不扣车、不缴证、不罚款。二、标准收费和检查行为第六条除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工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企业收取其他费用。凡弹性收费工程一律按最低标准收取。第七条经物价部门核准的纳入行政审批办事大厅办理事项的收费工程,一律在行政审批办事大厅公开并通过专门收费窗口集中收缴。第八条由监察局对全县现有的公安、交通、工商、养路费征稽、农机、卫生防疫等执法主体进行梳理,从源头上杜绝交叉执法、重复执法和越权执法。对违章行为以教育为主,确需罚款的,罚没款必须上缴到县财政指定的账户。严禁各部门下达罚款指标;对侵占、私分罚没款的除予以辞退外,交司法机关依法办理。第九条行政机关根据有关法规和管理工作需要,制定本部门第2页共3页对企业的年度行政检查工作方案。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企业不得重复检查、收费和罚款。执法人员检查时,不得接受企业的任何吃请或馈赠。第十条实行“首错不罚〞制度,对企业的一般性违规行为,坚持教育为主、处分为辅的原那么,采取批评教育、警示、限期整改等措施进行催促纠正。按规定必须罚款的,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三、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管理第十一条各行政机关要建立主要领导责任制,切实抓好本机关加强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投资环境方面的工作。其工作情况将作为本单位及主要领导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第十二条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要强化效劳理念,严肃工作纪律,严守作息时间,班上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第十三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工作作风不胜任本职工作的,所在单位应依照相关规定进行轮岗交流或进行离岗培训,受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