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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
2022
法治
政府
建设
工作
要点
新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新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xx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文件精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xx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x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落实,努力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加快“四区一带”建设,奋力打造xx高质量发展新引擎和增长极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就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健全完善政府职能体系,发挥政府部门推动作用
1.完善权责清单。根据国务院和xx省部门权责清单编制情况、市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及时调整完善区级部门权责清单。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牵头单位: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管委会各部门)
2.持续优化服务。全面实施政务服务“数字服务”便民工程,持续提升“一网通办”水平。2022年底前实现“全程网办”事项占比70%以上,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外,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政务服务窗口好评率达95%以上。12345热线接通率、办结率、满意率不低于95%。(牵头单位:区政法委、区营商环境局)
3.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xx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xx新区2022年营商环境改革重点任务清单,做优“遵满意”营商环境品牌。推进“一窗通办‘2+2’模式”改革、“全省通办”改革,推进“跨省通办”,扩大“一证通办”范围。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制定不断提高招商引资质量指导意见。开展营商环境评估,及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牵头单位:区营商环境局、区投促局)
4.加强民营企业权益保护。开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推进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规范化,打造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品牌,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投促局)
5.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定完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及时清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投促局;责任单位:区管委会各部门)
6.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及时清理废除与市场准入有关法律法规不符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管委会有关部门)
7.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各行业部门依法依规界定失信行为,实施失信惩戒措施。(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8.配合做好行政立法提质增效。围绕贯彻落实国发〔2022〕2号文件,组织开展相关规章制度立改废释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修改情况,开展相关联、相配套政府规章清理工作。根据《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9.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xx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xx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加强以区管委会及区管委会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力度,保证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强化区管委会各部门、各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充分发挥备案平台作用。实施季度通报制度,严格纠错,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合格率达100%。加强区管委会及区管委会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论证评估及“废改释”工作,持续推进年度常规清理工作。(牵头单位: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管委会各部门)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10.严格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xx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编制和公布区管委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严格执行目录清单管理。强化风险评估,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进一步理顺合法性审查程序,规范送审要求及标准,合法性审查率达100%。强化政府债务化解和防范,依法处置债务关联纠纷。(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管委会各部门)
11.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按照新修订的《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实施办法》,完善新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推动法律顾问全覆盖、公职律师覆盖率符合要求。重大决策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意见。建立履职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加强对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履职情况的考核。探索建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服务中心,制定完善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和税费争议解决机制,强化对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保护。(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税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管委会各部门)
12.强化决策责任追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而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应当倒查责任,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对决策机关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责任部门:各镇(街道),区管委会各部门)
四、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3.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市政府安排部署下,根据赋予经济发达镇部分县级行政管理权限指导目录、赋予乡镇和街道部分县级行政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相关内容,做好对下放基层管理行政执法事项的承接。(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管委会有关部门)
14.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依法加大对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未成年人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交通运输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对电信网络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新型犯罪打击治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入推进禁毒“大扫除”三年专项行动,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牵头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管委会有关部门)
15.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公安部关于深入推进公安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的意见》,推动形成系统严密、运行高效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推动执法责任体制改革,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推动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高。(牵头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16.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严格实施《行政处罚法》,依法制定“首违不罚”和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分步骤分阶段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执法问题。推动执法争议的协调解决。(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
17.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参加全市行政执法规范化“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加强行政执法指导,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要求,发挥其引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作用。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全面完成新版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经费、装备等保障。行政执法经费按照有关规定纳入相关单位部门预算予以保障,有效贯彻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
18.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工作责任制,行政机关制定并执行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开展以案释法和违法警示教育活动。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实现上升。(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管委会各部门)
五、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强化重大突发事件依法处置
19.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坚持依法防疫抗疫,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配合做好《xx省传染病防治条例》立法调研有关工作。(牵头单位:区卫健局)
20.依法应对突发事件。完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以及与之相衔接配套的各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卫健局)
21.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强化各部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局)
22.加强应急处置培训。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服从依法作出的应急管理措施。(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六、坚持稳字当头,强化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
23.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落实xx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暂行办法》,持续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建立一个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一个村(社)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规范化试点,推动《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落地落实。推动全区村(社)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研究制定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升方案,全面推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人民调解一线指导作用。(牵头责任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财政局、区社事局)
24.全力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排查“五级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民转刑”隐患和婚恋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强化源头预防、排查预警、调解化解。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法治教育,开展社区矫正中心开放日活动。(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群团部)
25.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继续深入实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行政复议登记受理以及办案场所、工作经费、办案设备等保障到位,配合完善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加强行政复议监督行政执法的功能作用,加大纠正不当行政行为力度。加强行政复议中调解、和解工作。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2022年年底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管委会各部门)
26.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xx市重大行政争议诉前沟通办法(试行)》,加强诉前协商,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纠错及败诉原因分析。对自然资源、综合执法、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社会保障、信息公开等领域行政执法常见问题进行培训、沟通、指导,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管委会各部门)
27.持续推进“一降一升”工作。对行政复议被纠错率和行政诉讼败诉率高的部门和镇(街)进行约谈,推动行政机关行政复议被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