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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
强化
红色
引领
打造
物业
助力
社区
治理
伍三明-强化红色引领、打造红色物业、助力社区治理
强化红色引领、打造红色物业、助力社区治理
—伍三明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城乡
社区发展治理攻坚行动,促进小区治理纵深推进,2019 年 12
月 12日下午,成都市龙泉驿区社治委、龙泉驿区住建局联合举
办“暖心物管.安逸龙泉”品牌创建拉练活动暨“最美邻里.红
色物业”示范行动启动仪式,相关领导、区级部门、街道(镇、
乡)、社区(村)相关负责人,以及业主代表共计 450余人参
加启动仪式。
龙泉驿区住建局党组书记,区住保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崔
坤龙致辞,龙泉驿区委社治委副主任孙颖与参会部门和街镇乡
领导共同启动示范行动。住建部中国建设报—中国物业智库专
家、四川省物业管理专家、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物专委副主任
伍三明以“强化红色引领、打造红色物业、助力社区治理”为
题进行主题分享,伍三明主要从“3个形势,4点认识和 4项建
议”做具体分享。以下是演讲内容实录:
一、3个形势
(一)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和基层治理的新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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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
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
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和国家安
全,强调了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必须坚持党政军民学、东
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
域各方面各环节。
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提出,坚持以党建引领城乡基层治理,
关键是要理顺党组织与其他各类组织的关系,完善党组织领导
基层治理的体制机制,聚焦到基层治理中的社区治理、小区治
理就是要理顺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关
系,构建党建引领小区治理体制机制。
当前,“强化红色引领、打造红色物业、助力社区治理”
是落实党和国家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和省委推
进基层治理能力建设的有力举措,国家、省完成了社区治理、
小区治理顶层制度设计,基层治理将迎来春天。
(二)物业服务监督管理体制发生重大转变。
近年来,随着《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深入贯彻实施,我
省物业服务监督管理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由原来单纯依靠房地
产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的“条”逐渐过渡到物业服务监管属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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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的“块”,《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由街道办事处(乡
镇人民政府)组织、指导、协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活动,
社区居委会配合协助;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
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提出社区党组织、
社区居民委员会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指导、监督,
这是进一步明确属地化监管。
目前,根据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公报及解读省委十一届六
次全会精神新闻发布会信息和 2019 年 12 月 12 日四川在线、四
川日报刊发的《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
会精神 推动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来看,
要构建街道党组织、社区党组织、小区党组织三级架构,要完
善社区和小区党组织对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评议、
管理体系,这其实是我省再次对属地化物业服务监督做的最新
要求,属地的街道和社区通过党组织加强对小区领导,有效的
对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监督、评议;随着“放管服”改
革推进,住建部在取消物业服务资质核定后,发文要求各地充
分发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在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指
导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管理活动等方面的重要作
用,这也是住建部门作出的对物业服务监管发挥属地监管为主
的指导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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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当前的物业服务与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安全感的要求还有差距。
物业服务关系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是民
生问题。但是当前物业服务诉求多元,利益交织,权责不清,
物业服务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属于老百姓的烦心事和基层同志
的操心事。
对物业服务存在问题的认识,一方面,党和国家《关于加
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已经明
确提出了社区物业服务管理是城乡社区治理五大短板之一,作
为短板是源于多年来物业管理产生的诸多问题和矛盾;另一方
面,最近 2019年 11月中消协发布《国内部分住宅小区物业服
务调查体验报告》,报告显示,中消协对全国 36个城市,148
个小区做的深入调查,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消费者满意度综合得
分 62.59分,中消协的报告结论是勉强及格,这被中央电视台
“朝闻天下”“每周质量报告”“新闻直播间”“新闻 1+1”
等栏目相继报道,反映出物业服务与人民群众需求之间还存在
差距,反映出人民群众和媒体对物业服务正面认可还有待物业
服务行业共同努力和提升。
二、4点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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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正确认识红色引领与业主自治的关系。
十九届四中全会再次强调,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
是领导一切的,党的领导要落实到国家治理各个领域各方面各
环节。在小区治理中坚持党的领导,不容置疑,不能以任何理
由,任何借口拒绝,纵观最近全国各地物业管理立法立规,《深
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
《天津市社区物业管理办法》都将坚持党的领导写进了地方法
规规章。党是社区资源的整合者,是利益协调者和平台搭建者,
党以执政党的名义为小区治理把好政治方向,掌握社区治理治
权。
而小区具体事务,还是需要紧密依靠业主组织或市场主体
完成,事权在业主自治。治权和事权分离,红色引领和业主自
治并不矛盾,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有利于激发业主参与
和市场活力。
(二)正确认识属地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
当前针对物业服务的监管合力尚未形成,政府各部门监管
难以进小区,相关部门权责还需要进一步明细,监管力量还需
要大力加强,监管措施还需要大胆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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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不断增长的物业管理规模对现在的相对薄弱的监
管力量提出挑战,移动互联网技术带来小区维权精英快速崛起、
意见领袖左右小区,甚至诸如微信群失实言论若不得到有效控
制、制约,容易影响小区治理机体健康。因此,行业监管重在
制度设计、重在培训引导,属地监管重在落实,政府各部门重
在齐抓共管,这样才能形成真正合力。
(三)正确认识业主参与和业主自治的关系。
业主是物业管理活动责任主体,是物业管理后果的承担者
和成果的享有者,物业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业主的财产保值
增值,直接影响到业主在小区里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如
果业主不积极参与小区治理,业主自治就成为空谈,如何激发
业主积极参与共治,是当前物业管理重大课题。再好的物业管
理创新,如酬金制、包干制等都需要业主参与,共建共治共享,
小区治理共同体的打造,业主主体不能缺位。
如何激发广大业主参与小区治理,这才是当前业主自治的
关键所在。
(四)正确认识物业服务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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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提供的是准公共服务,物业服务提供的是公共秩
序、公共环境卫生等公共事项,甚至是政府很多职能延伸到小
区物业服务里,物业服务不是聚焦一户两户,而是聚焦到整个
小区住户,现在千户小区比例不少,万户小区也客观存在,因
此从这个层面讲,物业服务应该具有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的两
重属性,当前对物业服务不能过度追逐经济属性,应该引导企
业注重社会属性培育,这方面,需要政府引导和支持物业服务
企业向社会企业转型。
《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推动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就明确提出
支持物业服务企业转为社会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成为社会企业,
社会属性进一步增强,成为小区治理命运共同体,但社会企业
本身还是企业,还是市场化手段,还是可以盈利,只是要求一
部分盈利要反哺社会,不能过度的追逐经济利润最大化了。
三、四个建议
(一)制度保障。
对红色引领、红色物业创建需要有更细化的制度。在物业
管理中实施“红色引擎工程”需要党的组织部门、社治部门、
民政部门和住建部门联合制定开展“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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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的细化文件。我关注到江苏省委组织部专门制定物业服务行
业推进党建的文件,杭州组织部门、民政部门、房屋保障管理
部门联合发布在“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红色物业”
相关文件,只有这样,才能为红色引领、红色物业推动社区治
理保驾护航。
(二)组织保障。
红色引领,红色物业,关键在红色,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
提出要构建街道党组织—社区党组织—小区党组织三级架构,
要形成“小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格
局,推动小区党组织书记或成员通过法定程序担任业主委员会
主任或成员,推动符合条件的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党组织,要
完善社区和小区党组织对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评议、
管理体系,上述规定有效落实,关键在与党组织设立,当前小
区党组织设立比例不高,业主委员会整体设立比例也不高(我
关注到龙泉驿区,目前业主大会设立刚刚超过 30%,意味着有
70%小区没有设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中的党组织设立比例
也不高,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成员中党员占有比例也不
高,因此,要贯彻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共四川
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城乡基层治理
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部署,下阶段,加快小区设立党
组织,小区业主委员会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