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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兵法·12火攻篇·精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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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兵法 12 火攻 精解
孙子兵法·12火攻篇·精解 孙子兵法·12火攻篇·精解 《孙子兵法·火攻篇·第十二·精解》—— 【题解】 水火无情,两者均可成为战争利器。本篇强调火攻与水攻均为战争进攻的重要辅助手段,所谓“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强”,但由标题可知,火攻是本篇论述的中心题旨。张预曰:“以火攻敌,当使奸细潜行;地里之远近,途径之险易,先熟知之,乃可往。故次《九地》。”陈启天曰:“本篇主旨,乃论战争进行中实行火攻之方法。战斗以能击败敌人为目的,然有时仅恃兵力,尚感不足以击败敌人,不得不用火攻以补助之,庶易于取胜。此在实行决战前及实行决战时,最有斟酌使用之必要,故次于《九地篇》而论之。”上引分析,均有助于人们理解本篇何以编次于《九地篇》之后。 本篇前三段集中论述了火攻的类型、条件、实施方法、重要性等。孙子将火攻分为五类,即火人、火积、火辎、火库、火队。实施火攻必级具备两大条件,一是“烟火必素具”,需提前准备好火攻的器具;二是选择气候适宜的时日。在《孙子兵法》的《计篇》中,“天”乃“五事”之一,“天者,阴阳、寒暑、时制也”,“天地孰得”则为“七计”之一;《地形篇》则有“知彼知己,胜乃不殆;知天知地,胜乃不穷”的精譬表述,将“知天”列为“四知”之一,但两篇却仅此而已,均未展开论述。本篇谈火攻条件的相关文字,能够稍稍弥补此憾,分析了合适的天文气候条件是火攻的前提,说明用兵者必须“知天”方能实施火攻。在谈到火攻方法时,孙子提出了一条原则,即“凡火攻,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因”、“变”二字,凸显了这一原则的思想基础实即“因利制权”,在进行火攻时,要根据五种火攻所引起的变化,机动灵活地采取相应的办法对付敌人。孙子还通过比较火攻与水攻,来凸显火攻的重要性,认为“水可以绝,不可以夺”,火攻具有更为强大的威力。在孙子所生活的春秋后期,火攻战例并不很多,但他却看到了火攻的重要,并设置专文加以研究,足见其见识超前,眼光独到。 在最后一段,作者集中阐释了他的慎战思想。战车一旦发动,便很难适时停止。孙子提醒统治者在取得作战胜利后,要适可而止,不要沉迷武力,更不要受一时恼怒情绪的支配而悍然兴兵。“非利不动,非得不用,不危不战”,或有利于国,或稳操胜券,或陷入危境,在类似情境下方可出兵作战。战争不是儿戏,一旦失败便有亡国丧家的可能。“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故明君慎之,良将警之”,这几句犹如“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的主题变奏,充分展示了孙子“安国全军”的慎战思想。作者为什么在《火攻篇》的篇末郑重论述其慎战思想?赵本学解释得好:“愚谓水火之害,酷烈惨毒,固仁人所不忍为著。’然水火无,情之物,其机难制,攻人而一不中,焚溺之祸反在于我,要亦不可恃之以为利也。故孙子于上篇,虽深入死地而其机变活转绝无危词,独于《火攻篇》深以用兵为戒。如医者之用毒,切切为病者丁宁,岂其恶其惨、畏其危而言之慎欤!” [原文] 孙子曰:凡火攻有五:一曰火人①,二曰火积②,三曰火辎,四曰火库③,五曰火队④。行火必有因⑤,烟火必素具⑥。发火有时,起火有日⑦。时者,天之燥也⑧;日者,月在箕、壁、翼、轸也,凡此四宿者,风起之日也⑨。 【注释】 1 一曰火人;李筌曰:“焚其营,杀其士卒也。”杜牧曰:“焚其营栅,因烧兵士。吴起曰:‘凡军居荒泽,草木幽秽,可焚而灭。’蜀先主伐吴,吴将陆逊拒之于夷陵。先攻一营不利,诸将曰:‘空杀兵耳。’逊曰:‘吾已晓破敌之术矣。’乃敕各持一把茅,以火攻拔之。一尔势成,通率诸军,同时俱攻。斩张南、冯习及胡王沙摹柯等,破四十余营,死者万数。备因夜遁,军资器械略尽,遂呕血而殂。”火人,指焚烧敌寨,烧杀人马。火,烧。 2 二曰火积:李筌曰:“焚积聚也。”杜牧曰:“积者,积蓄也,粮食薪刍是也。高祖与项羽相持成皋,为羽所败,北渡河,得张耳、韩信军,军脩武,深沟高垒。使刘贾将二万人、骑数百,渡白马津,入楚地,烧其积聚,以破其业。楚军乏食。隋文帝时,高颎献取陈之策曰:‘江南土薄,舍多茅竹,所有储积,皆非地窖。可密遣行人,因风纵火;待彼修葺,复更烧之。不出数年,自可财力俱尽。’帝行其策,由是陈人益弊。”火积,指焚烧敌人的粮草。 3 三曰火辎,四曰火库:李筌曰:“烧其辎重,焚其库室。”杜牧曰:“器械、财货及军士衣装,在车中上道未止曰辎,在城营垒已有止舍曰库,其所藏二者皆同。后汉末,袁绍相许攸降曹公曰:‘今袁氏辎重有万余两车,屯军不严;今以轻兵袭之,不意而至,焚其积聚,不过三日,袁氏自败。’公大喜,选精骑五千,皆用袁氏旗帜,衔枚缚马口,从间道出入,抱束薪。所历道有问者,语之曰:‘袁公恐曹操抄略后军,遣兵以益备。’闻者信以为然,皆自若。既至围屯,大放火,营中惊乱,因大破之,辎重悉焚之矣。”火辎,指焚烧敌军的辎重。火库,指焚烧敌军的物资仓库。 4 五曰火队:吴九龙说:“《左传·文公十六年》:‘楚子会师于临品,分为二队以伐鄘。,《广雅疏证·释宫》云:‘队,与隧同。谓分为二道以伐庸也。’《穆天子传》:‘于是得绝钘山之队。’郭璞注:‘队为谷中险阻道也。’施子美《讲义》引张昭曰:‘候敌军行在蓊秽草地,可以发火而焚之。’意皆近。贾林、何延锡注曰:‘隧,道也。烧绝粮道及转运也。’其说是。当为焚烧敌军交通和转运设施,意在切断敌军事交通运输线。”火队,指焚烧敌军的粮道与运输设施。队,或解释为队仗兵器,或解释为舟船,或解释为攻城的冲锋队或地道。可备参考。 5 行火必有因:张预曰:“凡火攻,皆因天时燥旱,营舍茅竹,积刍聚粮,居近草莽,因风而焚之。”因,依靠,凭借,这里指火攻依据的条件。 6 烟火必素具:曹操曰:“烟火,烧具也。”杜牧曰:“艾蒿、荻苇、薪刍、膏油之属,先须修事以备用。兵法有火箭、火簾、火杏、火兵、火兽、火禽、火盗、火弩,凡此者皆可用也。”素,平时,平常。具,准备好。 7 发火有时,起火有日:梅尧臣曰:“不妄发也。”张预曰:“不可偶然,当伺时日。” 8 时者,天之燥也:意谓天时是指天气的干燥。曹操曰:“燥者,旱也。”梅尧臣曰:“旱嫫易燎。” 9 月在箕、壁、翼、轸也,凡此四宿者,风起之日也:李筌曰:“《天文志》:月宿此者多风。”郭化若说:“据天文学家们的考证,二十八宿的名称是到汉代才逐渐完备的。但在孙子时代有些星宿早已被人们注意和利用了。二十八宿都在赤道附近,被天文学家们用作天空的标志。它们的名称是:角、亢、氐、房、心、尾、箕、斗、牛、女、虚、危、室、壁、奎、娄、胃、昴、毕、觜、参、井、鬼、柳、星、张、冀、轸。古人间接参酌月亮在空中的位置(所以叫‘宿’),来推测太阳的位置。由太阳在二十八宿的位置来推知一年的季节。其实这只是在历法方面的事,同气象(风雨)是没有关系或没有直接关系的。不过当时的天文学家都认为月亮行经箕、壁、冀、轸四个星宿时多风。他们说四星好风,月宿在此时必多风。《洪范》载有‘星有好风,星有好雨’。西方也有类似的传说,如巴比伦就以‘轸’星为风星。”箕、壁、翼、轸,二十八宿中的四个。 [译文] 孙子说:一般说来火攻的方式有五种:一是烧杀敌军人马,二是焚烧敌军粮草,三是焚烧敌军的辎重,四是焚烧敌军的物资仓库,五是焚烧敌军的粮道与运输设施。运用火攻必须条件具备,火攻器材平常必须准备好。放火要选好天时和日子。有利于火攻的天时指的是天气干燥;有利于火攻的日子指的是月亮运行经过箕、壁、翼、轸四星位置的时候,凡是月亮运行到这四个星的位置时,就是起风的日子。 [原文] 凡火攻,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①。火发于内,则早应之于外②。火发兵静者,待而勿攻③;极其火力,可从而从之,不可从而止④。火可发于外,无待于内,以时发之⑤。火发上风,无攻下风⑥。昼风久,夜风止⑦。凡军必知有五火之变,以数守之⑧。 【注释】 1 凡火攻,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梅尧臣曰:“因火为变,以兵应之。”张预曰:“因其火变,以兵应之。五火,即人、积、辎、库、队也。”应,根据,利用。五火,指上文提到的五种火攻方式。应,对付,应付。 2 火发于内,则早应之于外:曹操曰:“以兵应之也。”杜牧曰:“凡火,乃使敌人惊乱,因而击之,非谓空以火败敌人也。闻火初作即攻之;若火阑众定而攻之,当无益,故曰早也。”梅尧臣曰:“内若惊乱,外以兵击。”张预曰:“火才发于内,则兵急击于外,表里齐攻,敌易惊乱。” 3 火发兵静者,待而勿攻:李筌曰:“夫火发兵不乱,不可攻。”杜牧曰:“火作不惊,敌素有备,不可遽攻,须待其变者也。”梅尧臣曰:“不惊挠者,必有备也。”何氏曰:“火作而敌不惊呼者,有备也。我往攻,则反或受害。” 4 极其火力,可从而从之,不可从而止:曹操曰:“见可而进,知难而退。”杜牧曰:“俟火尽已来,若敌人扰乱,则攻之;若敌终静不扰,则收兵而退也。”杜佑曰:“见利则进,知难则退。极,尽也。尽火力,可则应,不可则止,无使敌知其所为。”何氏曰:“如魏满庞征吴,敕诸将曰:‘今夕风甚猛,贼必来烧我营,宜为之备。’诸军皆警。夜半,果来烧营,庞掩击,破之者是也。”极其火力,意即大火烧尽。一说加强火势。 5 火可发于外,无待于内,以时发之:李筌曰:“魏武破袁绍于宫渡,用许攸计,烧辎重万余,则其义也。”杜牧曰:“上文云五火变须发于内,若敌居荒泽草秽,或营栅可焚之地,即须及时发火,不必更待内发作然后应之,恐敌人自烧野草,我起火无益。汉时李陵征匈奴,战败,为单于所逐,及于大泽。匈奴于上风纵火,陵亦先放火烧断蒹葭,用绝火势。”张预曰:“火亦可发于外,不必须待作于内,但有便则应时而发。黄巾贼张角围汉将皇甫嵩于长社,贼依草结营,嵩使锐士间出围外,纵火大呼,城上举燎应之,嵩因鼓而奔其陈,贼惊乱,遂败走。”以时发之,指在合适的天时、日子里放火。 6 火发上风,无攻下风:曹操曰:“不便也。”李筌曰:“隋江东贼刘元进攻王世充于延陵,令把草东方,因风纵火。俄而回风,悉烧元进营,军人多死者。”杜牧曰:“若是东,则焚敌之东,我亦随以攻其东;若火发东面,攻其西,则与敌人同受也。故无攻下风,则顺风也。若举东,可知其他也。” 7 昼风久,夜风止:曹操曰:“数当然也。”杜牧曰:“老子曰:‘飘风不终朝。”’梅尧臣曰:“凡昼风必夜止,夜风必昼止,数当然也。” 8 凡军必知有五火之变,以数守之:杜牧曰:“须算星躔之数,守风起日,乃可发火,不可偶然而为之。”张预曰:“不可止知以火攻人,亦当防人攻己。推四星之度数,知风起之日,则严备守之。”数,指箕、壁、翼、轸四星运行的度数,引申为适合火攻的天时或日子。 [译文] 凡是火攻,必须根据五种火攻所引起的变化而采取机动灵活的办法对付敌人。火在敌营里面烧起来,就要预先在外面接应。火烧起来敌兵安静不乱,我方就要等待而不要进攻;等大火烧尽,可以进攻就进攻,不可进攻就停止。火可以在敌营外面燃放,不必等待内应,只要在合适的时候放火就行。要在上风口放火,不要在下风口进攻。白天风刮得久了,夜晚风就会停止。军队必须懂得五种火攻的变化,在适合火攻的时候要严加防守。 [原文] 故以火佐攻者明①,以水佐攻者强②;水可以绝,不可以夺③。 【注释】 1 故以火佐攻者明:梅尧臣:“明白易胜。”张预曰:“用火助攻,灼然可以取胜。”明,明显。杨丙安《<孙子>会笺》则认为“明”与“强”互文,云:“《左传·哀公十六年》传‘与不仁人争明’,王引之《经义述闻》引王念孙云‘明,犹强也’,并谓《国语·周语》‘滑夫二川之神使至于争明,以妨王宫’之‘明’,亦‘强’义。故‘明’在此与下文‘强’异文同义。”可供参考。 2 以水佐攻者强:张预曰:“水能分敌之军;彼势分,则我势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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