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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清山风景名胜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三清山风景名胜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党中央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2021年第一季度全市村(社区)党组织和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将进行换届。为高标准高质量做好三清山风景名胜区村(社区)党组织和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章程条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村(社区)党组织和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指导意见》、《上饶市村(社区)党组织和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准确把握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高质量完成换届工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全面打造“全域、全景、全时空”的江西省全域旅游样板景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2.时间安排。原则上2021年1月28日前完成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3月30日前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同步完成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健全村(社区)团组织、妇女组织等配套组织。
3.主要任务。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配齐配强村(社区)纪检委员。结合换届,健全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选举产生村(社区)团组织、妇女组织;推选产生村(居)民代表,组成新一届村(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级集体(合作)经济组织成员、村(居)民小组长、村妇女小组长、村(居)民理事会成员,配强村民兵组织负责人;完善村(社区)各类组织工作制度,健全以村(社区)党组织为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启动实施“新时代赣鄱乡村好青年”选培计划,为乡村人才振兴、组织振兴提供源头活水,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支持。
二、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
1.严格候选人资格条件。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双好双强”,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员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村要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社区要注重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干部。
落实“十不选”要求,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提名为村(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1)政治上“两面人”,政治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法治意识淡薄的;(2)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3)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4)不担当不作为,长期不履职,近3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5)近3年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6)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7)有严重违法用地、严重违章建房、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严重失信等行为尚未整改的;(8)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9)道德品行低劣、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10)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未满5年,或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乡(镇、办)要结合实际,制定村(社区)“两委”候选人的具体条件,对照“十不选”细化具体情形,指导村(社区)写入选举办法,提交党员大会或村(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后,严格执行。
全面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换届候选人,要结合“十不选”情形和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办法明确的人选条件,严格把关。对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坚持高线标准,坚决把不适应不符合的调整下去;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诫勉处理尚在所受处分影响期内的,不能高于其原任职务提名;对适用容错纠错情形的,在换届提名过程中,由风景区党委研判决定,作出决定前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
2.突出选优配强书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应当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具备团结带领农村党员群众推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能力素质。通过换届,实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两升一降”目标,即: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比例由换届前的43.75%上升到50%、致富能手比例由换届前的37.5%上升到50%,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平均年龄由换届前的49.7岁下降到47岁。对超过60岁(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月,下同)、身体状况良好、表现优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由乡(镇、办)党委报风景区党委组织部研究,经风景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可继续留任。对不履职尽责、发展没思路、工作无起色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坚决调整下来。对本村(社区)暂时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不能降格以求,要通过从上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并鼓励符合条件、有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意愿的驻村(社区)第一书记或驻村干部担任,以及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跨村任职等方式,提前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配好,抓好换届选举工作。
3.积极稳妥推行“一肩挑”。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简称“一肩挑”),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对于本村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由下派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一般不实行“一肩挑”。上级党组织和下派干部要着力为本村培养帮带出今后合适的村党组织书记。符合条件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已成立村级集体(合作)经济组织的,应当通过法定程序将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级集体(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
4.着力优化班子结构。按照精干高效原则,依法依规严格控制村(社区)“两委”班子职数,三清山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总数一般4至6人,全面推行“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一肩挑”的村(社区)可设党组织副书记。村(社区)“两委”具体人数,由乡(镇、办)党委综合村(社区)规模、人口数量、工作需要等提出方案,报风景区党委组织部、民政局审定。村(社区)党的支部委员会设纪检委员。实行村(社区)“两委”成员提名人选近亲属回避制度,提名人选之间具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关系的,应予回避。
注重村(社区)“两委”干部的年轻化和知识化,新进村(社区)“两委”班子的,注重选拔45岁以下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原则上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35岁以下且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坚持“专职专选、定位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力争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力争村“两委”班子中女性成员和女性正职比例高于上届。把在“大学生回村工程”中招聘回村的大学生作为村(社区)“两委”成员的重要来源,积极引导他们参加换届选举,并依法依规为他们参加选举创造条件,力争符合条件的回村大学生都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切实优化班子结构。
5.积极拓宽来源渠道。在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积极参选的同时,注重从符合条件的后备力量中选拔村(社区)“两委”成员,并打破职业、身份、地域限制,注重统筹各方面人才资源,采取“四个一批”的办法拓宽人选来源渠道: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中选拔一批,从优秀退役军人、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专职党建宣传员、“一村一名大学生”中选拔一批,从村医村教、农村“法律明白人”、社会工作者中选拔一批,从本村(社区)在外机关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或退休公职人员中回请一批。特别注重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疫情防控、防汛救灾、复工复产等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人员选拔进村(社区)“两委”班子。结合实施“新时代赣鄱乡村好青年”选培计划,大力推进“引才回村”行动,对优秀的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摸清情况、主动对接,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采取登门拜访、座谈联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等方式,动员他们积极参选,为选拔村“两委”干部注入源头活水。
三、扎实做好村换届选举各项准备工作
采取压茬方式进行,按照先村(社区)党组织、后村(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顺序推进。大体分为五个阶段:
(一)换届准备阶段(2020年12月15日至12月31日)
1.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机构。风景区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风景区党委书记任组长,管委会主任、党委副书记、分管民政工作管委会副主任、组织部长等任副组长,纪检监察工委、组织部、宣传统战部、政法委(信访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农工部、建设房管局(环保局)、卫计委、景区管理局、审计局、扶贫办、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分局、规划局、团委、妇联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换届办”),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办公。乡(镇、办)要成立强有力的工作机构,由乡(镇、办)党委书记任组长。村(社区)要依法推选产生换届选举委员会,保障换届依法依规有序进行。
2.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坚持先摸底再换届,要在2020年12月25日前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实行一名县级领导带领一至二个责任部门挂钩联系一个村(社区),指导协助乡(镇、办)党委,通过个别访谈、实地了解和民主测评等方式,对村(社区)逐一摸排,摸清摸准村基本情况、班子运行情况、党员队伍现状、后备力量情况、党员群众思想动态、换届不利因素、可能出现的矛盾问题等,一村一策形成村(社区)情况报告,由带队的县级领导签字确认。
3.扎实做好换届研判。乡(镇、办)党委要汇总摸底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重点研判换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选情况,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和换届人事安排初步方案,对应列为换届难点重点的村(社区)给出结论性意见,形成专题报告,在2020年12月28日提交风景区换届领导(指导)小组研究审定。以乡(镇、办)为单位,对落实换届政策和结构性要求情况,特别是不能落实年龄学历要求、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无法实现“一肩挑”等情况,形成专项说明分别报风景区“换届办”。
4.坚持集中整顿在先。在全面调查摸底、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将选情复杂特别是宗族势力干扰、宗教势力渗透蔓延、信访矛盾突出等可能影响换届正常进行,以及上次换届曾经出现过不良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村(社区),列为换届重点难点村(社区),“一村(社区)一策”集中整顿,整顿不到位的不换届。选情特别复杂的,报请风景区换届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暂缓换届,同时派驻工作组进行整顿,整顿完成后再进行换届。乡(镇、办)要将换届选举的重点难点村工作台账于2020年12月28日前报风景区“换届办”备案。
5.扎实推进届满离任审计。坚持先审计再换届,风景区党委组织部会同财政、审计、农业等有关部门和乡(镇、办)党委,对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将村级重要事务、重点工程、重大支出、集体收入、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村级债权债务以及群众反映集中、强烈要求审计的其他内容列入审计项目,对村(社区)财务进行集中清理。审计结果要在村级“三务”公开栏中公示,接受党员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