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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马泗
乡村
换届选举
工作
实施方案
2021年马泗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2021年马泗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乡村(村指行政村)党组织、第八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以及第二届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 组织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关于2021年全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以及《关于2021年来宾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阳光选举、和谐换届”为主题,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选举产生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更好地团结带领党员群众推进新时代城乡改革发展、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为谱写新时代忻城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工作全过程、落实到选举工作各环节和各方面,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发扬民主。充分尊重党员群众意愿,保障党员群众权利,组织党员群众有序参与,认真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被选举权、监督权。
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操作程序,依法依规进行换届选举。
坚持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加强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目标任务
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带头人,把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优秀党员和优秀人才选进村“两委”班子,高质量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
优化配备村“两委”班子,不断改善班子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性别结构,班子整体功能进一步增强。
科学谋划村未来五年发展思路,绘制发展蓝图,巩固脱贫攻坚和基层治理成果,加快推动实现乡村振兴和城乡发展。
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换届纪律,实行全过程全覆盖监督,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通过这次换届,选出好班子、换出好风气、展现新作为、推动新发展。
(四)时间安排
全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于2020年12月启动,集中安排在2021年2月10前完成。在换届顺序上,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步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统筹抓好村妇联等配套组织(不含团组织)换届工作。
二、选好干部配强班子
(一)严格任职资格
1.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1)政治好。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民主、公道正派。(2)懂农业。具有一定的文化科技知识,掌握“三农”政策,熟悉农村情况,思维活跃,本领过硬,敢闯敢拼,有能力、有措施、有办法解决实际问题,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能推动乡村振兴。(3)爱农村。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扎根农村基层,安身安心安业,甘于奉献、苦干实干。(4)爱农民。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摆在第一位,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与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村“两委”班子要更加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
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还要符合党内有关规定,一般应当有1年以上的党龄。
实行村“两委”成员近亲属回避制度,同一村“两委”班子成员人选之间不得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2.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当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热心为村民服务,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应由村党组织纪检委员或纪委书记担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村会计(报账员)、村文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和近姻亲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3.坚决防止推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政治上有问题的,政治上的两面人;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与敌对势力相勾结或接受国(境)外组织、个人参选资助或培训的;品行不端、道德败坏的;受过刑事处罚的;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搞宗族派性的;因违规违纪违法被给予组织处理、党纪处分、政务处分且影响期未满的;违反生育政策处理未完结的;涉嫌违规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或被立案侦查的;有行贿受贿、权钱交易行为的;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其他干扰、妨碍、破坏换届选举行为的;拖欠集体资金,侵占集体资产、资源的;曾经被清理出村干部队伍的;没有履职能力、履职意愿不强的;长期外出不能回村工作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二)选好党组织带头人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选拔党性修养好、改革意识强、领导能力强、服务群众能力强的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优秀大学生村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医村教、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休干部职工、扶贫信息员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
本村暂时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以从上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当选后继续保留其原有的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员工)身份和待遇,任职期间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任职满3年以上且表现优秀的,优先予以提拔重用或晋升职级。当选村党组织书记的,不占享受财政补贴村干部名额,可参照享受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生活、交通补助等待遇。有条件的乡,可以探索跨村选调优秀党员担任党组织书记。
因地制宜,扎实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对于本村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由下派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可以不实行“一肩挑”,上级党组织和下派干部要着力为本村培养帮带出今后合适的村党组织书记人选。确因不具备条件而不宜实行“一肩挑”的村,要由乡镇党委向县委报告,县委按“一事一议”原则研究后,报市委组织部同意。
(三)规范职数配备
1.村“两委”班子职数。村党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村党的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名,最多不超过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2名。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7人组成。实行“一肩挑”的村,应当设立党组织副书记,并列为财政全额补贴村干部。
村党组织一般应当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设立党的委员会的村,可成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委书记由党委委员担任。大力推进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注意“两委”班子职数与享受财政补贴村干部员额的统筹衔接。提倡村“两委”班子成员兼任村配套组织负责人。
2.村务监督委员会班子职数。村务监督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共3—5人组成。具体人数可按照6000人及以下的村3人、6000人以上的村5人确定。
3.村干部报酬待遇。村干部报酬按照《中共来宾市委办公室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持续提升农村基层党建基础保障水平的通知》(来办发〔2020〕38号)要求落实。享受财政全额补贴的村干部员额,可按照2000人及以下的村3人、2001—4000人的村4人、4001—6000人的村5人、6001—8000人的村6人、8001人以上的村7人的标准,由县委、县人民政府按照村人口规模、面积、财力可持续承受程度等因素从严确定。人口在1万以上、面积大、村民居住分散的特大村,可酌情再增设1名享受财政全额补贴的村干部。享受财政全额补贴的村干部,由乡镇党委、政府从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中择优确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及成员的补贴待遇由市级另行下文确定。
(四)优化班子结构
适应城乡改革发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需要,统筹考虑村“两委”班子人选。
优化村“两委”班子年龄结构。以35—50岁为主体,加大培养使用村优秀青年和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等的力度,推动村团组织书记按法定程序进入村“两委”班子,原则上每个村至少有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村党组织书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确因工作需要突破的,由县委按“一事一议”原则确定;以乡为单位,40岁以下的比例要达到20%以上。
提高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文化程度。以乡为单位,努力实现以下目标:70%的村干部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40%的村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村干部。
改善村“两委”班子性别结构。注重选拔妇女进入村“两委”班子,每个村民委员会中至少应有1名妇女成员,并努力实现以下目标:以乡为单位,村民委员会主任、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分别达到10%、30%。提倡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单独设立妇女委员岗位,实行专职专选。
鼓励支持优秀党员积极参选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推动村民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中党员的比例分别达到70%、60%、40%左右。多个自然村(屯)联合设立行政村的,“两委”成员分布应当适当考虑自然村(屯)状况。
三、规范换届选举程序
全县换届选举工作从2020年12月24日开始,到2021年2月7日结束。村民委员会的选举日建议定在2021年2月1日。
(一)准备工作
1.成立组织机构并进行培训。成立县、乡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岗、全程督导把控,形成工作合力,开展县乡两级村“两委”换届业务专题培训。
2.完成村级财务审计。按照《忻城县开展村级财务审计清账行动实施方案》(忻组通〔2020〕59号)要求完成审计工作,并对审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并向乡党委呈报换届选举的请示。根据党章有关规定,规范党组织设置,结合工作需要和本村党员人数,对符合设立党总支部(党委)的,要结合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情况,研究提出设立党总支部(党委)的意见,向乡党委呈报设立党总支部(党委)的请示(设立党委的,应当经县委审批)。乡党委(或县委)批复后,及时召开村党支部委员会(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委员会)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等有关事项,制定通过党员和村民推荐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推选办法
4.组织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召开本届村民代表会议有关事项;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