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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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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进一步 优化 全市 环境 实施 意见
市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市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为着力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加快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XXX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XX省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若干措施》,按照“盯住有限目标,解决突出问题”的思路,聚焦促进涉企政策落实、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公正合理执法司法、解决企业突出问题、治理干部作风顽疾等五个方面,强化治理,攻坚突破,努力把我市打造成为要素聚集的“磁场”、企业发展的“沃土”、投资兴业的“宝地”。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促进涉企政策落实,保障企业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1.加大惠企政策落实力度。按照“谁主管政策谁负责落实、谁不落实政策就追究谁责任”的总要求,压紧压实政策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制定政策落实方案,明确责任、实施主体、实施时间、实施要求。加快对现有政策清理,梳理形成惠企政策清单,建立服务对象清单,每季度更新政策和服务对象清单,并与企业对接,保障惠企政策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单位),中省驻庆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推进减、免、缓、降税费政策落实,全面落实支持小微企业、涉农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西部大开发所得税减免、先进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在现有收费标准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企业供水、供暖、供气和国家产业政策支持范围项目供电价格。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能源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加快兑现各类奖补资金。全面清理应拨付给企业的招商引资、重大投资项目投资奖励、科技创新、人才支持等各类奖补资金及项目配套资金,在查清、核准、达标的基础上,限时足额拨付企业。属于上级给付的奖补资金,到达本级15日内,下达县(区)或直接足额拨付给企业;属于本级政府合同约定或承诺给付的资金,要专题研究解决资金来源,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完成清理并长期坚持 4.制定支持企业上市政策。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对企业在挂牌、上市过程中各类中介费用给予补贴奖励和在税收、土地产权、立项审批、环评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的方式,引导企业不断拓宽融资渠道。 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政府国资委、人行XX中心支行、XX银保监分局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5.切实做好政策的立改废。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对现有政策文件中内容模糊、难以操作的条款进行细化实化,提出可操作措施;对存在盲点、漏点的政策文件进行补充;对内容空洞、已过时的政策予以废止,保持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增强操作性、实用性。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单位),中省驻庆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6.加强涉企惠企政策宣传。建立简洁明了的惠企政策清单(包括政策名称、享受对象、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承办单位、联系方式、起止时间等),在各部门(单位)网站、政府门户网站、移动客户端上与政策原文同时公布,方便企业查询了解。各新闻媒体要通过开辟专栏、举办专题节目等多种方式,系统宣传各类惠企政策,进行重点解读。充分利用XX市“政商直通车(民营经济服务平台)”、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和“不来即享”服务系统、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及时更新、精准推送政策文件。 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二)聚焦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改进优化政务服务体系。 7.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在全市各级机关单位和公共服务窗口单位开展“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创建活动。各部门(单位)根据《XX市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工作方案》,制定本部门(单位)实施细则,全面推行亮牌服务、持证上岗、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群众评价、查处举报、末位问责制度,努力营造公平公正、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牵头部门:市作风办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单位),中省驻庆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8.提高涉企办事服务效率。聚焦企业开办、工程项目审批等各类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许可、不动产登记、税务登记等政府部门办理事项,水、电、气、热、通信等设施报装办理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对审批、办事流程再梳理,3月底前完成并向社会公布。落实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制度,推动项目尽快落地。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制度,简单事项即时即办,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对拒不梳理或敷衍应付的,提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3月底前完成公布并长期坚持 9.建立项目全程代办帮办服务机制。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项目代办服务窗口,为企业工程项目审批等提供全流程代办服务。所需人员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择优录用,经各有关主管部门培训后上岗。大力倡导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积极推行第三方代办服务。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办理,成立专班强力推进。探索市县退居二线县处级、乡科级领导干部服务项目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服务方式、保障条件、考核奖励等相关制度,提升项目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10.打通企业和群众办事堵点痛点。下实手解决多头受理、群众办事“两头跑”问题。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清理一批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只接收申请资料,审批环节仍需申请人到部门(单位)办理的未全流程进驻、未授权到位的行政审批、办事服务事项,分单位列出清单,交纪检监察机关督促进驻、授权到位。 下实手解决证明材料互为前置问题。由主办部门(单位)主动申报、市政务服务中心征集汇总一批存在证明材料互为前置的办理事项,市政府办公室综合协调关联部门理清次序,优化流程,公布执行。下实手解决线上线下重复审批问题。加大线上办事功能开发力度,扩大线上办事范围,加快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办理。凡企业和群众在线上申请办理的事项,一律在线上办结。 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单位),中省驻庆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三)聚焦公正规范执法司法,为企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11.坚决切断利益驱动式执法源头。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非因法定授权和法定事由,不得随意进入企业检查;非因服务企业事由,不得前往企业督查调研。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性措施,确需使用行政强制性措施的,应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县(区)各行政执法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2.推行柔性执法司法和包容审慎监管。建立涉企疑难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联席会议准确把握执法尺度、集体决策、共同承担责任的工作机制,对于执法司法中发现的轻微违法行为或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不规范问题,多采用培训、提醒、指导、约谈、告诫等方式方法,审慎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清理、吊销长期未经营企业,完善从轻、减轻、免罚清单。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各行政执法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3.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涉企违法犯罪问题线索“清零”行动,对20XX年以来企业举报和信访违法犯罪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对存量问题线索跟踪督办,6月底前“清零”。全面梳理全市涉企经济犯罪积案、涉企诉讼积案,抽调力量集中攻坚,注重追赃挽损。公布涉企违法犯罪问题线索举报专线电话,严厉打击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侵权诈骗、强迫交易、逃避债务、挪用资金等干扰破坏企业生产经营或项目建设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快侦快破,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严厉打击报复、污蔑、侮辱企业法人的不良行为,保障企业法人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4.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整合各部门各领域企业信用信息,建立企业法人信用记录和诚信档案。落实联合惩戒措施,严厉打击不遵守市场公平竞争规则、扰乱市场秩序、不履行合同(协议)、蓄意拖欠账款、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废银行债务、化整为零逃避税收、围猎党政干部、污染社会风气等行为,对严重失信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列入“黑名单”,面向社会公示。落实企业“红黑榜”制度,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经营。对信用良好企业在申请专项奖励资金、评优选先、申报政府投资项目时优先考虑,使守信者在市场中获得更多机会和收益。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人行XX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聚焦解决企业突出问题,倾心帮助企业度过难关。 15.开展“千名干部帮千企”行动。市、县(区)四大班子领导、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包抓责任人,“一人一企”与企业建立结对帮办关系,实实在在地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党委政府主动作为、领导干部包抓帮办、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单位),中省驻庆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6.着力破解要素保障难题。 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鼓励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创新信贷产品,落实惠企政策,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不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组建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全面落实减费让利政策,为企业提供低成本的融资增信服务;设立政府引导基金,带动社会资本扩大投资规模,为企业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服务;设立企业应急周转资金,切实缓解企业转贷压力,维护企业征信,防范和化解企业流动性风险。建立灵活的财政性资金存放管理机制,激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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