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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建设
数字
政府
实施方案
X省高标准建设数字政府实施方案
X省高标准建设数字政府实施方案
为高标准建设数字政府,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坚持统建共享,夯实数字政府建设基础
(一)统一构建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体系。坚持公共基础设施集约化、一体化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减少重复投资,促进资源高效合理利用,提升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和服务能力。
1.完善集约化政务云平台。按照集约化建设的原则,在现有“1+N”(1个省级政务云平台,N个市级政务云节点)框架下,优化省市一体化政务云服务体系。各部门不再新建或扩建政务云平台,由省级政务云平台提供云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跨区域的省级政务云节点,支持其他地区使用省级政务云平台,满足全省各级、各部门政务云服务需求。加强政务云平台管理,2021年年底前出台全省政务云平台管理办法,明确政务云平台建设管理要求和各方权责,2021年年底前形成全省统一、国内领先的政务云平台运行监管机制。统筹全省政务云灾备服务体系建设,2021年年底前实现关键数据异地灾备和关键应用双活灾备,2022年年底前建成全省统一的云灾备服务体系。继续推进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新建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均应部署在政务云上;加快已建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步伐,2021年年底前省、市两级政务信息系统整体上云率达到XX以上。
2.规范统一政务网络架构。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外网,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加快推动各级、各部门接入,2021年年底前纵向实现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全覆盖,村居(社区)按需接入,横向接入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机关。推进部门非涉密业务专网整合,提升网络运行保障水平,形成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全省一张网”服务支撑能力。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21年年底前完成全省电子政务外网IPv6改造。进一步整合互联网出口,统筹各级互联网出口管理,提升承载能力和服务质量,2021年年底前完成各部门互联网出口整合,2021年年底前完成市、县级互联网出口整合,实现省、市、县互联网出口统一管控。按照全省统一规划,有序推进电子政务内网建设。
(二)统一构建汇聚融合的数据资源体系。坚持数据资源统筹管理,构建覆盖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的全省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打破信息孤岛,拔掉数据烟囱,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共享应用。
1.强化政务数据统筹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资源目录,2021年选取3—5个重点领域开展目录规范化建设试点,2021年年底前形成全省统一、标准规范、动态更新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加强政务大数据汇聚管理,进一步完善全省人口、法人单位、公共信用、宏观经济、空间地理和电子证照6大基础信息资源库,2021年年底前健全“一数一源”的数据更新维护机制。推动重点领域主题信息资源库建设,2021年年底前建成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应急管理、知识产权等一批主题信息资源库,为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提供大数据辅助决策支持。推进政务数据质量提升,2021年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强化政务数据质量审查审核,2021年年底前建立完善的数据质量评估体系,确保数据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提高辅助决策能力。
2.扩大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巩固我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成果,逐步扩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覆盖范围,2021年年底前实现政府部门全部接入,2021年年底前实现主要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按需接入。进一步提升省、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服务能力和效能,强化国家、省、市三级平台级联,提升数据共享交换支撑能力,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程度。适时出台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办法,促进公共数据有序开放和规范管理,2021年年底前实现所有政府部门全覆盖,2021年年底前实现主要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全覆盖。提升数据开放平台服务支撑能力,为社会公众利用公共数据创造便利条件。2021年年底前依托公共数据开放网,深化地理信息、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政务数据向社会开放。加强开发利用,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机构开展公共数据深度挖掘和增值利用,培育数据服务产业链,促进产业发展和行业创新。到2022年,我省公共数据开放网数据总量居全国前列,数据资源开放水平全国领先。
(三)统一构建先进适用的应用支撑体系。坚持基础应用支撑资源共享共用,由省级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标准建设、统一部署应用,为各级、各部门业务应用提供公共服务支撑。
1.推动统一身份认证服务。继续完善全省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系统,2021年年底前进一步丰富认证手段,完善认证功能,简化注册流程,不断提升服务支撑能力。深化统一身份认证应用,加快推动全省各级各类政务信息系统接入,实现与国家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对接,2021年年底前基本实现省内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务应用系统“一次认证,全省通行”。
2.深化电子证照服务应用。全面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深化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审批等领域应用,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重复提交材料、证明等问题。2021年年底前,按国家统一规范,完善升级省电子证照服务,对接国家电子证照服务系统,实现电子证照互认互通。按照“一次办好”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等有关要求,梳理企业和群众办事高频证照,推动业务办结时电子证照同步签发。
3.加快其他共性服务应用。2021年年底前,积极完善非税收入统缴平台,按照“成熟一项、接入一项、上线一项”的原则,实现政府非税收入网上支付。2021年年底前,按照国家统一规范,建设全省电子印章系统,完成与国家电子印章系统对接;持续推进电子印章服务能力建设,2021年年底前形成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电子印章支撑体系。
(四)统一构建可管可控的安全保障体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完善安全管理和技术保障机制,构建全方位、多层级、一致性防护体系,保障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平稳、高效、安全运转。
1.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建立权责清晰的安全管理体系,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要求,加强政务领域云、网、平台、数据、系统等关键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提高系统访问、技术应用、运维服务、数据流动等方面安全管理能力。推动政务云平台获得安全认证,落实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及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开展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测评。建立跨部门、跨地区条块融合的安全管理工作联动机制,加强日常监测预警,确保安全工作协同共治。建立安全事件应急处理体系,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安全应急培训,开展应急演练。
2.强化安全技术支撑。健全集智能监测、威胁预测和态势感知于一体的安全态势分析机制,建设基于大数据的安全检测体系,为全省统一的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指挥平台提供数据支持。加强敏感数据保护,实现数据安全预警和溯源,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加大对数字技术专利、数字版权、数字内容产品及个人隐私等的保护力度。推动安全可靠技术和产品在重要领域的应用,保障数字政府建设自主可控。按照国家密码管理政策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深化密码在数字政府各领域应用。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安全保障领域深度应用,推动安全运维自动化和专业化,提升安全事件应急响应能力。
(五)统一构建持续优化的标准规范体系。坚持标准先行,建立健全数字政府标准规范体系,以标准化支撑引领政府数字化转型,高标准建设数字政府。
1.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以企业和群众眼中的“一件事”为标准,围绕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流程优化再造,细化办事指南。加快改变传统以部门为中心的审批服务模式,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角度,全面设计改造审批服务流程。进一步加强权责清单规范化建设,推动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有机衔接,持续优化“三级四同”(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相统一)。
2.推进数字转型标准化。结合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省建设,加强国家标准规范的宣传解读和推广实施,健全完善我省政府数字化转型总体要求、数据共享、业务管理、技术应用、安全运维、系统集成等标准,构建具有我省特色的政府数字化转型地方标准体系。定期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监督和实施效果评估,推动标准规范全面贯彻落实。
二、突出整体高效,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
(一)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根据经济社会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发展趋势,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构建权威、便捷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升政务服务网上供给能力,促进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
1.持续优化一站式政务服务平台。以用户视角对政务服务网和APP进行场景化、向导式改造,不断优化网上办事体验。加快升级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进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便利企业投资经营。2021年年底前,推动各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面纳入“一窗受理”范围,实现线上线下业务协同、一体化服务。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构建政务知识库,优化APP掌上咨询投诉功能。加快“12345”政务热线平台与各类业务系统全面对接,实现“一链流转、一次办结”。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力争实现城市社区和中心村全覆盖。2021年年底前,全部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平台运行和管理,全面实现“一网通办”,为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次办好”提供有力支撑。
2.整合建设一体化政务办公系统。2021年年底前,整合建设全省统一的电子公文、视频会议、即时通讯和信息公开系统,同步升级完善APP。制定出台管理制度,强力推进系统应用,督促指导全省各级政务部门尽快实现数字化、移动化、协同化、集约化办公,精简文件会议,减少索要报表材料的总量和频次,有效解决“文山会海”问题。推进全省人事编制、财政、机关事务和档案管理系统整合。2021年年底前,以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为统一标识,逐步实现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工资等的实名化管理;强化财政业务一体化集中管理,实现指标流、资金流和业务流闭环运行;深入推进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房地产、公务用车等公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打破档案“数据孤岛”,力争实现一网查档、百馆联动、掌上查档。2022年年底前,通过大数据分析,探索实现机构编制人事工作的量化监控、预测模拟和精准管理,及时掌握预算执行情况、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实现省、市、县三级公共机构节能、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一张网”管理,逐步实现全省政务数据和电子文件的统一接收、集中保存和规范管理,推动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利用。
3.建设应用全过程督查考核系统。2021年年底前,加快推进省级重点工作“督考合一”系统建设,以推进“双招双引”和重大项目落地为重点,力争实现对重要任务分解、进展过程、完成情况等的全过程动态跟踪、实时督查、及时反馈和绩效评估,着力推动形成“大督查”格局。2021年年底前,建立基于大数据的“大考核”绩效评估体系,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的科学性。运用大数据手段,将各类行政权力运行、政务咨询投诉举报以及公共资源交易等“三重一大”运行处置情况全面纳入权力运行系统,推动实现动态监管和即时监督。2022年年底前,逐步构建关联分析模型,健全基于大数据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二)推进公共服务数字化转型。充分发挥大数据优化公共资源配置的作用,推进大数据创新成果与公共服务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
1.提升就业服务水平。提高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智能化水平,优化网上办事功能,促进就业数据跨业务、跨区域、跨部门共享。深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市场监管、税务、民政等部门信息共享,不断提高就失业信息收集效率和就业规模统计精度。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