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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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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深化 放管服 改革 优化 环境 工作 要点
2022年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2022年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治理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全面实施“工业强区、旅游富民”战略,开启“长三角地区知名旅游目的地城市”建设征程,描绘“中国梦”的X新篇章提供有力保障。 一、持续简政放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严格实行清单管理制度。在省、市公布设定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基础上,调整完善区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严防违规乱设审批和变相审批。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权责清单的衔接。(牵头单位:区委编办、司法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发改委;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 2.深入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根据国家、省、市统一部署,2022年底前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力争达到100项以上。(牵头单位:区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协调办”)、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 3.加快推行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等,致力打造“无证明地区”。探索对具备条件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管理。(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 4.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应用,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着力推广“拿地即开工”“容缺预审”“多测合一”“多规合一”等改革创新举措,加快推进“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促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与投资审批、规划、消防等管理系统数据实时共享。(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住建局;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 二、强化放管结合,提升整体监管效能 5.加强审管衔接。进一步厘清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职责、权责边界,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和监管事项,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的监管对象、监管内容、监管方式、监管程序、监管责任和监管要求。主动对接省、市审管互动平台,建立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监管信息“双推送”“双回路”机制,实现审管闭环,确保有效衔接。(牵头单位:区委编办、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各相关部门) 6.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编排全年监管计划任务,梳理编制重点监管事项清单,逐步制定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结合起来,减少对守法诚信企业的检查频次。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将更多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范围。进一步充实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缓解“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人员不足问题。(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 7.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强重点监管领域数据汇集,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风险预警模型,建立健全风险预警线索推送、处置和反馈机制。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探索建立自我评估、外部评价、整改提升的监管效能评估体系。(牵头单位:区协调办、市场监管局、大数据运维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 8.持续推进信用监管。发挥信用监管效能,依法合规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清理规范失信约束措施。落实公共信用信息修复指导意见,推动各行业领域出台实施细则,优化修复流程并纳入“一网通办”办理。制定行业信用分类评价标准,根据行业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 9.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守好质量和安全底线,对疫苗、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领域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的严格监管。加强互联网领域监管,开展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完善企业投诉举报联动处理机制,及时核实处理用户投诉举报。(牵头单位: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医保局、卫健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 三、优化政务服务,提高便利度和满意度 10.持续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功能。推进公用事业类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探索将科技创新、财政补贴、职称评定等事项引入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推动企业群众办事从“找部门”向“找窗口”转变。因场地、涉密等原因设立的分中心全部纳入一体化管理,并在综合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受理窗口。(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11.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加快推进全区各类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完善大厅便民服务设施,增加导航引导功能,便利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群体办事,提升大厅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12.提高基层政务服务能力。强化镇村“为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全科窗口服务,加强全科政务服务队伍建设,开展帮办代办服务,全力构建“就近办”“马上办”“网上办”服务模式。全面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开展基层最佳政务大厅、最美政务人评选活动。(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13.加快推进政务服务高频事项异地通办。围绕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养老、居住、婚育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跨区域办事需求,梳理编制高频政务服务异地通办事项清单,明确实现时间、应用场景、办理方式,推动线上和移动端申报、受理、办理等深度对接,实现高频电子证照互认互用、高频精品事项长三角一网通办、高频政务事项和“一件事”省内一网通办,减少“多地跑”“折返跑”。(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医保局、人社局、公安分局;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 14.深化“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根据自然人、法人、项目全生命周期清单,进一步规范流程标准,探索推动“一件事”改革事项办理向线上办理延伸,打造“一件事”改革样板。2022年,重点推进新生儿出生、退休、二手房交易过户等一件事,同时将高频民生“一件事”服务向各镇(街道)、银行网点、医院等延伸。(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卫健委、医保局;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15.深入推动“一业一证”改革。以企业群众办成“一件事”为导向,按照“照后减证,能减尽减,能合则合”原则,巩固“一业一证”改革试点成果,推动改革覆盖到更多行业,实现“一单告知、一表申请、一标核准、一证准营”,让更多企业准入后尽快开展经营活动。(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 16.提高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能力。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电子证照库、电子印章系统建设,强化电子证照应用,拓展电子印章应用场景,不断完善以数据库为基础的政务数据支撑体系。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形成“一端受理、整体服务、一次认证、全网通行”服务模式,配合X政务服务网旗舰店迭代更新,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数字化水平,将更多政务应用接入“X政务服务”APP客户端,打造24小时“不打烊”政务服务。(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大数据运维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 17.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水平。强化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管理,优化工作机制,落实“应进必进”要求,推动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部进场交易。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交易,降低企业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模式,加大信用信息应用力度,提高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智慧监管、信用监管水平。(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 18.优化民生保障服务。清理水、电、气、网等报装过程中的附加审批要件和手续,加快实现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上办,进一步推进水电气报装电子证照共享实用化。支持鼓励医疗机构对接互联网平台,开展互联网复诊、互联网健康咨询、远程辅助诊断等服务。实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线上办理,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纳入定点管理。加强社会救助部门间数据共享,利用大数据分析,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开展救助。加快推进高频公证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发改委、医保局、民政局、司法局;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 19.保障特定人群服务需求。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对救助对象信息进行大数据分析,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实现一次申请、一次认定、救助联办、服务叠加。简化工伤保险领域证明材料和事项,压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理时限。畅通困难群众求助热线,完善特殊困难残疾人访视制度,对困难群众及时开展救助。(牵头单位:区大数据运维服务中心、民政局、人社局、医保局、残联;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 20.提升纳税服务便利化。全面落实普惠性减税、结构性减税等涉企优惠政策,探索简易退税机制,进一步压缩增值税留抵退税等涉税事项的审批时间,以构建“线上为主、窗口兜底”的办税服务架构为目标,加大线上、线下融合力度,深化“X税通”征纳互动平台应用功能,进一步扩大“非接触”服务比率。拓展实体、网上、自助等多样化办税缴费渠道,切实方便纳税人。(牵头单位:区税务局;责任单位:区有关单位) 21.推动不动产登记提速。加强部门协作,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联办理。压缩办理环节和时间,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交易登记,并实现与水、电、气、网络、有线电视过户等关联业务的联动办理。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常态化开展“交房(地)即发证”及“双预告和预转本登记”银行一站式服务,做到“一次收费、后台分账”。(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财政局、行政审批局、税务局、公积金中心、各金融机构等) 四、聚焦关键领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22.优化企业开办注销服务。进一步放宽新兴行业企业名称登记限制,放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场所限制,试行“一照多址”。常态化开展企业开办“全链通、零费用、半日办”改革。延伸企业开办链条,将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纳入企业开办线上“一表填报”申请办理。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优化税务注销等程序,实现办理进度和结果实时共享。探索开展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明确适用情形、具体条件和办理程序,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提高市场主体退出效率。(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税务局;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 23.强化投资项目管理服务方式。构建全区投资项目管理服务体系,应用投资审批项目库,对全区重点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实施全流程监管,按照统一项目索引实施全周期标签化管理,全链条归集审批信息,全方位查询审批进度,提高项目审批质效。科学排定项目推进节点,着重把控项目投资进度和投资节奏,实现投资项目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构建代办服务网络体系,建立“企业+代办服务中心+部门”工作联动机制,通过企业开办前服务、企业投资前咨询、企业招标采购前辅导等形式,建立项目跟踪、全程帮办代办等政府帮扶企业常态工作机制,推行“即时受理、联合会办、快速办结、全程服务”的无障碍审批服务。(牵头单位:区投资促进局、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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