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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
监测
帮扶
集中
排查
实施方案
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实施方案
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和《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办法(试行)》要求,按照国家和省乡村振兴局,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决定成立镇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是从制度上预防和解决返贫问题的有效举措。精准确定监测对象,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农户全部纳入监测帮扶,进一步强化精准施策,实事求是消除风险,切实防止返贫致贫。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工作内容
(一)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人口开展全面排查,按照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收入标准,同时考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情况,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农户,按照识别认定程序,开展新增监测对象识别认定工作。一看收入支出,核算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是否低于监测收入标准,扣减刚性支出或收入大幅缩减后是否低于监测收入标准。二看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是否存在因家庭困难导致辍学失学现象。三看医疗保障情况,看是否有基本医疗保障,是否有大病、慢性病患者,扣除家庭年度医疗自付费用后是否低于监测收入标准。四看住房安全情况,唯一住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因家庭困难无法自行建设满足基本生活住房,是否需要纳入农村危房改造。五看饮水安全情况,饮水水量、水质、取水方便程度、保障率是否符合要求。
(二)排查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稳定情况。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风险是否稳定消除。一看收入支出。核算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是否超过当年监测收入标准。二看住房安全、义务教育、医疗保障和安全饮水是否持续巩固。三看识别认定时返贫致贫风险点是否已经消除。对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整户无劳动力的监测对象进行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风险的,按程序重新识别认定。
(三)排查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情况进行排查,重点关注措施是否及时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问题。一看帮扶措施是否制定,帮扶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对于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是否只制定了兜底保障措施。二看帮扶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是否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尽快解决问题。对于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是否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三看帮扶成效如何,看是否达到稳定消除风险条件,对于返贫致贫风险较为复杂的,是否精准界定监测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并结合风险类型和农户需求因人因户全面落实帮扶。
(四)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重点排查水旱、气象、地质等灾害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搬迁人口就业等方面的风险隐患。重点关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同时,各村结合实际及时制定防范预案,落实帮扶举措提前化解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五)核实核准监测对象数据信息。对监测对象的基础信息数据进行核实核准,一是排查信息是否全面,重点关注监测对象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缺失问题。二是排查信息是否准确,重点关注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录入不准确问题。三是排查录入是否及时,重点关注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是否及时更新完善,切实提高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同时,按照统一要求,补充乡镇防返贫监测模块有关数据信息。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部署培训(月日前)。制定全镇2022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实施方案,召开全镇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安排部署会议,对集中排查工作内容、方法、时间、工作要求等进行培训。各村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本村2022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实施方案,召开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安排部署会议,确保负责此项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
2021年度人均纯收入低于7000元脱贫户名册;2.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单人户、20年以来新识别和申请农村低保的农户名册;3.重度残疾人和20年以来新致残家庭名册;4.部门筛查发现存在风险的其他农户名册),汇总后统一反馈至乡镇。
(二)村级调查研判(月7日前)。村级召集村“两委”干部、小组长、网格员等力量,对辖区内所有农户进行一户一户的分析研判,梳理重点排查对象(主要包括:1.人均纯收入低于7000元的农户;2.多子女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农户;3.务工收入占比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的农户;4.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农户;.县级部门反馈名单;.村级会商需要入户核查的其他农户),并与联村干部逐一逐户会商形成重点人员台账,经村书记、联村干部、联片领导签字后上报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
(三)开展入户核查(月8日至12日)。乡镇收集汇总县、村两级反馈重点排查对象名册,形成分村入户核查名单,由联片领导,驻村干部、帮扶责任人、村干部等开展入户核查工作,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填写入户核查表。对于监测对象,除排查风险稳定消除情况和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外,还要核实核准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信息。核查结束后,乡镇、村会商研判确定防止返贫致贫拟纳入监测对象人员名单并上报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同时申请对拟纳入监测对象人员进行信息比对。
(四)识别认定新增(月13日至27日)。按照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收入标准,同时考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情况,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农户,参照识别认定程序(详见工作手册),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收入支出计算起止时间为2021年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月13日至1日再次对拟纳入监测对象开展入户核查,填写申请授权书和信息采集表;月18日前进行村级评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天;月18日至2日乡镇组织初审;月27日完成县级审定。
(五)信息采集录入(月31日至月2日)。完成新识别监测对象基础信息、返(致)贫风险、收入情况、帮扶措施等信息的采集录入,监测对象信息数据的更新完善,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整户无劳动力监测对象的风险回退标注,补充完善乡镇防返贫监测模块数据信息等工作。同时,完成全国防止返贫监测系统数据清洗工作。
(六)分析总结报告(月3日至8日)。全面总结排查中的经验做法,梳理存在的困难问题,加强分析和形势研判,形成工作总结报告。同时,镇、村按照清单要求完善档案资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镇乡村振兴办要履行工作专责,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精心组织;镇级工作专班相关成员单位要落实集中排查工作;各村书记要亲自抓,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排查工作。
(二)强化调度指导。镇党委政府将适时对各村工作进行调度,督促推进工作;驻村干部要加强工作督促和指导,帮助联系村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时间进度,提升工作实效。注重发现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互学互鉴、共同提升。
(三)坚持边查边改。在排查中要突出问题导向,结合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发现的短板弱项问题,坚决整改到位,举一反三,一体做好问题排查整改落实。
(四)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集中排查工作步骤、规定程序,严格时间节点任务,不抢跑;要落实主体责任,全方位进行排查,户户到位、不留死角,发现短板弱项和问题不遮掩、不隐瞒;要坚持实事求是,防止人为控制规模、搞“体外循环”,确保应纳尽纳,应扶尽扶;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因地制宜完善排查方式,突出工作实效,做好政策解释,防止发生负面舆情。对排查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和弄虚作假的,将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