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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
公司
授权
委托
管理办法
某某公司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某某公司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行为,根据《公司法》、《民法典》、《某某有限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授权委托,是指除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据法定职权办理有关事务外,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据法定职权或按照有关会议纪要、决议,授权特定人员在授权委托事项范围内,以公司名义办理有关事务的法律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某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 公司法律事务部门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按照本办法及工作流程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附件1)。
第五条 除归口管理部门外,公司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制作授权委托书。
第六条 公司严格授权委托管理,建立授权委托管理台 账,按照“一事一授权”原则办理授权委托。
第二章 授权委托
第七条 公司下列事项可以办理授权委托:
(一)合同授权委托,即以公司名义对外谈判、协商、签订合同(包括各类合同或协议、补充协议、备忘录、意向书等);
(二)股东授权委托,即公司委派发起人代表、出资人代表或股东代表,参加所投资企业的股东(大)会会议并参加表决,签署发起人协议、出资协议、股东(大)会决议等法律文件;
(三)诉讼仲裁授权委托,即以公司作为诉讼当事人参 加诉讼或仲裁;
(四)工商登记授权委托,即公司及所投资企业的工商 登记注册、变更、解散等事宜;
(五)产权登记授权委托,即办理公司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房产及其他资产的产权登记和变更等手续;
(六)根据法规规定或工作需要,可以办理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公司任何部门、控股子公司或工作人员,不得以公司名义办理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事务,但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有关事务的除外。
第九条 除专业性事务外,非公司正式员工不得作为受 托人。
前款所称专业性事务,是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须由律师、审计师、评估师及其他必须具备专业资格(资质) 人员办理的事务。
第三章 授权委托书办理
第十条 申请授权委托,应当具备办理授权委托的依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为具备办理授权委托的依据:
(一)委托事项已经公司办公会议或董事会通过,并且在有关会议纪要或决议上有明确记载;
(二)委托事项已经法定代表人在请示批件等有关文件上批准;
(三)委托事项已经颁发人事任免文件或经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文件;
(四)需要办理授权委托的其他证明文件。
第十一条 授权委托书的申请、审批、制作、签发、领用、存档等管理,按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管理流程图》 (附件2)办理。
第十二条 公司授权委托经法定代表人审批,可采用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和法定代表人签章授权两种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必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为有效;法定代表人盖章授权,必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并加盖公司公章方为有效。
第十三条 授权委托书一般应载明以下内容:
(一)公司名称;
(二)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三)受托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职务;
(四)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委托期限(有效期限);
(五)出具授权委托书的时间。
国家公检法、金融机构等有关部门以及公司客户提供格式文本的,经公司法律事务部门审核,履行审批程序后可按对方格式文本制作授权委托书。
第十四条 经办部门在申请授权委托审批时, 应在申请授权审批《请示报告卡》、《授权委托审批表》(附件3)或会议议案中明确请示授权事项、受托人姓名、授权权限及期限等意见建议。
经办部门经审批同意后,在向公司法律事务部门提出制作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授权事项的同意审批文件;
(二)受托人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信息;
(三)授权权限和期限;
(四)办理授权需要的其他资料。
第十五条 授权委托书中载明的授权事项、权限,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得修改、涂改,修改、 涂改的授权委托书自行失效,不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受托人不得转委托。需要变更受托人的,经办部门应重新报请审批,并制作新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章 授权委托管理
第十七条 受托人应妥善保管授权委托书,如依法需向有关机构、部门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的,受托人应留存复印件。
第十八条 受托人应当勤勉尽责、诚实善意办理委托事 项。授权事项办理完毕后,应当及时向法定代表人汇报。
第十九条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法定代表人可变更授权 权限、更换受托人或者撤销授权。原受托人在接到变更、撤销通知时应立即将原授权委托书交回公司法律事务部门,或者由经办部门通知有关机构或对方当事人。
需注销原授权委托书的,公司法律事务部门应收回原授 权委托书并在正本上标注“注销”字样,由经办部门经办人署名并标注日期。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工作
责任(含政务、纪律处分)和法律责任。
受托人无代理权限、超越代理权限或代理期限已过期做 出的行为,由受托人本人承担责任,并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 工作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在办理授权委托过程中,授权委托管理、 印章管理等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违规制作授权委托书或擅自在授权委托书上用印,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经营法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授权委托书存根
( )第 号 日期: 年 月 日
·····骑·····缝·····盖·····章·······
授权委托书
( )第 号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管理流程图
附件3:
某某公司
授权委托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