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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
党建
引领
推进
红色
物业
提升
城市
社区
治理
水平
实施方案
加强党建引领推进“红色物业”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水平实施方案
加强党建引领推进“红色物业”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水平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工作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xx市“红色物业”工程实施意见》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县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物业行业的全面领导,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城市基层治理改革,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xx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二、目标任务
通过扩大党组织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进一步加强物业企业党建工作,积极推行交叉任职,明确各级监管职责,打造党组织领导下的物业服务管理机制,着力把物业企业打造成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把物业队伍打造成基层党组织的重要力量,不断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水平。力争在2022年年底前,将城市社区建设成为能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三感社区”。
--红色物业“红”在党建引领。强调街道社区党组织引领作用的发挥,使党建对物业管理的引领作用更加凸显,把党的组织和工作体现在联系服务群众的“神经末梢”
--红色物业“红”在党员队伍。以党员为骨干,形成联系服务群众的有力队伍,让红的色彩亮起来,让红的旗帜飘起来,让红的声音唱起来。
--红色物业“红”在服务宗旨。以业主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整合业委会、物业企业等多方力量,以优质服务赢得群众认可。
三、工作内容
(一)创新组织形式,加强党建引领作用。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工作理念,建立健全街道和社区党组织领导、组织部门指导、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的物业行业多重管理体制。街道党工委强化主体责任,负责指导社区的党组织抓好业委会、物业企业党组织的组建和联动服务机制;行业主管部门强化领导责任,负责监督指导物业行业按规范性标准开展工作;社区党组织强化直接责任,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多方联动机制,推动形成社区治理合力。一是开展物业企业党组织建设。开展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集中摸排”“集中组建”“集中选派”“集中达标”行动。有3名正式党员以上“应建尽建”,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选派党建指导员,确保所有物业企业做到党的工作全覆盖。加强物业企业党员发展、教育和培养,提升物业服务人员中的党员比例。做好已建立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保全部达标。二是推进业主委员会党建工作。街道、社区要强化统筹协调,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帮助指导物业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党员担任,委员长党员比例一般应在30%以上。街道、社区党组织根据业主委员会党员情况,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抓好业主委员会党建工作,对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严格把关,规范环节选举程序,指导并督促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三是加强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在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积极推进社区、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人员“交叉任职”“双向交流”,推动实现“要事共商、社区共建、问题共解、成果共享”。县住建部门、街道要结合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特点,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完善物业服务项目标准,建立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监督指导,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二)创新联动模式,汇聚整合服务力量。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注重整合资源,汇聚力量,形成社会治理“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党组织的服务力、凝聚力和感召力。一是搭建联动平台。街道社区党组织要牵头搭建“1+3+X”联动平台,“1”是党组织,“3”是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X”是社区在职党员和业主代表、在职党员志愿服务队、两新组织党员志愿者等,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物业企业和业主委员会为主体,驻区单位、社区党员群众共同参与的物业党建联建工作模式。建立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和辖区治理力量共同参加的多方联席会议制度,制定议事规则和工作流程,定期召开联系会议,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共同为社区居民服务。积极引导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设立物业服务窗口,受理服务事项,听取居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打造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二是推行联动服务。物业企业党支部联合社区党组织,完善联动巡查、联动分析、联动处置的工作机制,会同网格长、网格员开展进门入户活动,深入居民群众家中,听取居民群众对物业企业的意见建议,共同研究解决小区安全、环境改造、文化和稳定涉及业主和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在物业小区开展党员亮身份、亮承诺、亮服务、做贡献活动,全面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同时街道社区党组织积极推动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融入社区治理,对涉及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要及时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让治理过程更公开、公平、公正。三是创新联动载体。紧紧围绕居民群众需求,社区党组织带领物业企业党支部,找准党建工作与物业管理结合点,积极在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文明实践、道德讲堂、文化惠民、法制宣传、关爱特殊家庭、儿童守护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打造红色物业特色服务品牌,营造积极向上的社区文化氛围。探索建立具有法律效力的物业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由法院、住建、司法以及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各单位相关人员共同组建物业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指导和调处物业矛盾纠纷。
(三)创新考核激励,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一是突出党建工作考核。把“红色物业”工作纳入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内容和城市基层党建成效考核内容,包括物业企业建立党组织情况、发挥党组织、党员作用及落实开展党的工作、配合街道、社区党组织开展工作等方面。二是定期组织考评。县住建局和街道、社区党组织围绕物业企业兑现承诺、履行职责、开展党建工作等情况,实行监测和年度考核的量化考核办法,对辖区物业企业进行评比,评比结果纳入对物业企业评价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考核结果运用。开展“红色物业”示范点创建活动,把基础扎实、工作推进较好的社区作为“红色物业”工程示范点,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加强资金保障,使优中更优、好中更好。同时,对未及时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按规定缴纳维修资金以及违反小区公共秩序的党员、干部,由所在党支部、单位进行谈话提醒并报组织部门备案。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2年4月)。广泛开展宣传动员,统一思想认识,全面宣传“红色物业”工程有关内容及工作要求,为提升物业服务质量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和舆论环境。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5月-2022年7月)。全面推进“红色物业”试点建设。建设“红色阵地”,由县住建局和各街道完成对辖区内物业企业调查摸底,推动符合条件的物业企业成立党组织,加强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激活“红色细胞”,建立物业企业、社区网格长、楼栋长、志愿者等社区服务队伍,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开展“红色活动”,不定期组织开展免费医疗咨询、免费健康检查、免费法律咨询等志愿活动,带动广大居民理解、支持、参与“红色物业”工作,凝聚人心、传播正能量。
(三)攻坚突破阶段(2022年8月-2022年10月)。县委组织部门联合住建局和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会议,根据责任分工和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标准,细化措施,有序推进。县住建局结合辖区物业企业党组织和党员情况,成立物业企业行业党委,党委书记由县住建局党组书记担任,副书记由县委组织部分管负责人和县住建局分管党建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街道办事处等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加强对“红色物业”工程的领导。积极开展系列党建活动,与社区治理、区域共建和便民服务统筹结合、同步推进。
(四)总结推广阶段(2022年11月-2022年12月)。及时总结物业企业党建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建引领的“红色物业”建设工作机制,不断巩固提高党建引领城市社区治理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