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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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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创建 服务 效能 机关工作 实施方案
关于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根据《xx市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工作方案》《关于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工作的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执政为民宗旨,以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机关为载体,全面加强机关建设,提高服务效能,不断增强全市水务系统干部的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严明的干部队伍,建设一个政策水平高、行政能力强、工作作风实、公仆形象好的群众满意机关。 二、主要措施 (一)亮牌服务。实行职责公示制度,发布公示政务服务事项、服务办事指南,公开科室职能、岗位职责,推行亮牌服务,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1、梳理职能职责 (1)梳理政务服务事项。依据权责清单全面梳理水利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规范的办事服务指南,并报市“两型”办审核。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 责任人: 完成时限:4月10日前 规范标准:政务服务事项梳理规范全面,无缺项漏项,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编制规范标准、便于操作。 (2)梳理科室职能。依据“三定”规定梳理市水务局机关各内设科室职能职责。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 责任人: 完成时限:3月底前 规范标准:条目式表述,内容客观精准、依法依规,文字简洁明了、通俗易懂。 (3)梳理岗位职责。依据“三定”规定、班子分工、科室工作人员分工,分别制订县级领导、科室长、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职责。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 责任人: 完成时限:3月底前 规范标准:条目式表述,内容客观精准、依法依规,文字简洁明了、通俗易懂。 工作分工:办公室梳理市水务局班子成员职责,各科室梳理科室长、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职责。 2、公布公开 (1)网上发布。通过政府网站、xx水利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服务办事指南。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 责任人: 完成时限:4月10日前 规范标准:按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发布,并动态实时更新。 (2)对外公开。在办公区域内采取适当方式,公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服务办事指南、科室职能、岗位职责。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 责任人: 完成时限:4月10日前 规范标准: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严守有关规定要求,公开相关职能职责。 3、亮牌服务。依据单位“三定”职能制定统一的“岗位桌牌”,标明岗位人员部门、姓名、照片、职务、职责、联系电话等6项信息。制作佩戴工作人员“工牌”,标明职务、姓名2项信息,按岗位和工作人员逐一制做。做到亮身份、亮职责、亮业务,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 责任人: 完成时限:3月底前 规范标准:“桌牌”“工牌”样式规范标准、内容简洁,“岗位桌牌”要在办公桌醒目位置摆放,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工牌”。 (二)持证上岗。全面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水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证件从事执法活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4、清理更换水行政执法证件。全面清理水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和执法人员执法证,按照要求申领、更换执法证件。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 责任人: 完成时限:4月底前(因上级主管部门法定审批流程延缓发放的,以法定最短时限为准) 规范标准:执法证件申领及时,按规定时限办理执法证件。 5、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水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执法人员在进行现场检查或处罚时,必须主动出示合法的执法证件,亮明身份,接受群众监督。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 责任人: 完成时限:4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规范标准:执法行为规范有序,执法人员依法依纪依规开展执法工作。 (三)首问负责。在水务系统和政务大厅水务窗口均推行“首问负责制”。对前来办事的干部职工、企业和群众,要热情服务,负责到底,严禁推诿扯皮。 6、明确首问责任人。第一个接待外来办事群众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若有2人以上在场接待,则职务高者或工作时间长者为首问责任人。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 责任人: 完成时限:3月底前 规范标准:干部职工服务意识增强、业务素质提升明显,对每一名前来办事的干部群众热情接待、周到服务。 7、明确首问责任人职责。修订完善首问责任等制度,制订问询办事规范,从严落实首问责任,提升对外服务质量和水平。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 责任人: 完成时限:3月底前 规范标准:干部职工从严落实首问责任,对属于本单位、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事宜,应及时办理;因客观原因不能当即答复办理的,必须说明原因,并做好解释工作。对不属于本单位、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事宜,首问责任人要耐心解释,并告知具体承办单位、科室和经办责任人。 8、强化业务培训。从严落实干部职工学习制度,举办“水务大讲堂”,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业务培训,使干部职工既能熟练经办本科室业务,也了解熟悉单位所有经办业务分工和流程。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 责任人: 完成时限:4月底前 规范标准:干部职工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明显提升,对本科室各项业务都能按规定要求办理,对其他科室业务和流程了解掌握,做到有问即答、有事即办,答复全面精准、办理及时高效。 (四)限时办结。水务系统和政务大厅水务窗口在承办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及相关政务活动时,必须在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内办结或予以答复。 9、梳理确定内设机构事项办理时限。梳理各科室办理事项清单,逐岗位、逐环节、逐事项明确事项办理时限,做到按规定程序按规定时限即时高效办理。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 责任人: 完成时限:3月底前 规范标准:事项清单明晰,科室权限内事项即时办理。 10、优化精简事项办理流程。按照政务服务事项优化精简办事流程的要求,对市水务局内设机构和政务大厅水务窗口的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精简申报材料,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对企业和群众办事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要一次性告知,对提交的申请材料需要当场补正的,工作人员应当场指导帮助补正。对紧急事项要急事急办,随来随办。凡没有正当理由超出规定或承诺时限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 责任人: 完成时限:3月底前 规范标准:事项办理一次性告知,办理流程大幅压减,事项办理效率明显提升。 11、从严落实AB岗制度。全面实行AB岗制度,工作人员坚守岗位、相互补位,做到一岗多责、一岗多能,确保工作人员因故不能上岗但不影响业务办理,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 责任人: 完成时限:3月底前 规范标准:AB岗设置确定合理稳定,工作人员相互补位及时有效,做到始终有人在岗、随时能够办事。 (五)群众评价。局系统各单位和政务大厅水务窗口要以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评价标准。 12、评价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落实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评价要求,积极发挥窗口服务评价系统和全市统一服务评价系统(平台)作用,政务大厅水务窗口要主动引导群众通过窗口评价器、自助设备移动端、政务服务网等对服务质量进行现场或网上评价,以评促改,提质增效。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 责任人: 完成时限:4月10日前 规范标准:告知群众可通过窗口评价器、自助设备移动端、政务服务网现场对服务质量“一次一评”、网上服务“一事一评”。 13、评价单位和工作人员服务。应用全市统一开发的“干部作风评价二维码”,局机关及局系统各单位要在公共区域公开,接受企业和群众通过扫码对单位科室和工作人员服务进行扫码评价。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 责任人: 完成时限:4月10日前 规范标准:“干部作风评价二维码”制作规范、张贴醒目,群众扫码评价合理合规,无“恶意评价”“随意评价”“集中非理性多次评价”等现象。 14、汇总应用评价数据。定期收集汇总评价数据,动态掌握群众对各科室工作人员的评价,作为改进作风、优化服务、提升效能的重要标尺,及时督促改进。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科室评优选先、年度考核和末位问责的重要依据。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 责任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规范标准:评价数据收集汇总及时精准,评价结果运用客观合理,激励鞭策作用发挥充分。 (六)查处举报。 15、及时收处投诉举报。接受群众和办事人员对干部作风方面的投诉,做好登记、解决、反馈等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 责任人: 完成时限:3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规范标准:动态收取来电来信来访举报,耐心细致听取群众投诉举报,做好记录、及时处理、认真反馈。 16、严肃查办作风问题。对市“两型”办反馈交办的作风问题和各种渠道收集的反映作风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判,扎实查纠整改,从严查处查办,并及时向市“两型”办上报交办结果。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 责任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规范标准:举报投诉作风问题分析研判准确,整改查处彻底到位。 (七)末位问责。综合运用单位、科室、工作人员年终考核结果和群众评价情况,对工作情况予以通报。 17、落实末位惩戒。综合运用工作人员年终考核结果和群众评价情况,对工作处于后进或群众评价较差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考核评价位列末位的干部按照市上要求离岗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再上岗。根据全市创建“两型”领导小组《实施细则》规定,本人不得享受当年科学发展绩效奖金。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 责任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规范标准:末位惩治措施落实从严从实,以惩促改、提质增效。 18、发挥震慑作用。对投诉率、不满意率高且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科室和工作人员,要在干部职工会议上点名道姓通报批评,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致使单位被点名批评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在分清责任的基础 上按有关规定进行党纪政纪处理,形成制度震慑。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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