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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质量
基础设施
一站式
服务
平台
建设
方案
XX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方案
XX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方案
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是通过有机融合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要素资源,面向企业、产业、区域,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的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服务平台。2021年6月,我市被确定为全省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质量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各项试点工作任务,为全省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提供高质量的XX经验和样板,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和省、市相关意见及要求,围绕市委“3451”总体战略部署,紧扣全市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民生改善等需求,融合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知识产权、品牌培育和人才培养等要素资源,通过加强数据联通,强化质量基础设施的科学布局、优化配置、协同服务、综合应用,不断提高质量基础支撑能力和水平,支撑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质量技术服务需求,助推全市全方位、高质量转型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到2023年底,全市质量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和网络基本形成,全市质量基础设施服务平台成熟稳定,建成“线上1个平台,线下10个站点,配套100个窗口”,即线上建成“质量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线下建成10个以上“一站式”服务站点,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分布设置100个以上协同服务窗口。质量基础设施资源在全市各行业领域中实现互联互通、科学应用、共建共享,全面支撑质量创新、科技研发和转型升级,有力推动全市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1.全面启动阶段(2022年6月前)。完成线上平台基础框架建设,在市民之家及条件成熟的产业园区设立“一站式”服务站点,在XX市标准科技文化展示馆设立质量基础设施数据查询演示窗口,平台建设雏形基本形成。
2.深入推进阶段(2022年7月—2022年12月)。按阶段分步骤全面推进平台建设工作,完善线上平台功能模块,铺设线下站点和窗口,“1+10+100”的平台建设布局基本形成。汇集全市质量基础设施资源,引导部分服务机构入驻平台,试行开展质量技术服务工作。
3.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月—2023年12月)。持续优化平台性能,完善平台相关标准、规范和制度机制,全面引导优秀机构入驻平台,开展平台的运行监测和维护改进工作,做好平台的宣传推广和指导应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示范的平台建设经验和样板。
二、重点工作
(一)建设质量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
整合高校、科研院所、质量技术机构和优势企业等技术资源,归集工信、科技、商务、农业农村等相关行业部门的质量基础设施资源并逐步向其它行业拓展,吸纳各行业领域专业技术力量,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充分优化功能设置,高标准研发建设全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数字化平台,构建跨部门、跨区域、跨体制、跨行业的专业化全市质量综合服务体系。平台为企业提供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产品研发、知识产权保护创建运用与保护以及会计事务所审计、咨询等“一站式”服务,提供“全市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随时都办”的数字化公共服务,构建“互联网+质量基础设施”服务创新生态。
(二)有序推动相关服务机构入驻平台
制定服务机构入驻平台相关标准和规范,采取分步实施、逐类推进方式,引导各类技术、科研、社会服务机构入驻线上平台,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下属的技术机构率先入驻发挥示范作用。建立和完善服务运行管理体系,建立入驻机构动态监管和绩效评价机制,压实各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对服务能力和运行绩效差、有重大社会负面影响、受过行政处罚的机构不予入驻“一站式”质量服务平台,逐步构建集约、有序、规范、高效的质量服务新业态。
(三)建设线下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点和窗口
围绕重点消费品、重点产业链、重点区域及相关企业需求,结合当地质量基础设施存量基础情况,选择在市民之家、XX农谷、XX开发区以及各县(区、市)产业园区,设立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点,做好企业全产业链条、全经营周期的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服务,实现一个站点受理,全程跟踪服务。在市场监管部门基层所(站)设立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窗口,按照“一所一席”的原则配备“服务首席”,印制发放协同服务卡,方便企业按需咨询,建立“企业-窗口-站点-平台”的协同服务传导模式。
(四)加强平台综合应用和协同创新
发挥平台的质量技术综合效应,持续优化NQI资源供给能力,全面提炼质量服务模式,努力为科技创新、宏观决策、质量提升、民生改善等方面营造最优发展环境。面向广大企业及社会群众,提供优质质量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实现数据查询、问题咨询、专家会诊、专题培训、业务事项申报受理、质量基础设施资源共享等实用功能,充分激发工匠精神,汇集“双创”动能。面向政府及职能部门,对质量基础设施线上公共服务进行实时引导和监督,并融合“线上+线下”质量基础设施服务,实现区域质量发展状况评估、专家智囊、质量宣传策划等实用功能,逐步构建现代化质量发展治理体系。面向质量技术机构(主要包括高校、职业技术学校、科研院所和提供检验检测、认证、咨询、教育培训等服务的技术机构),实现各机构的质量基础设施能力展示、人才及专业的输出、快速对接企业和政府部门、业务服务实时跟踪、机构间资源互补和共享等实用功能。同时,平台建设要更加注重政产学研金用集成创新,更加注重分类推进供给侧与需求侧精准对接实现高效创新,更加注重产业链各环节协同创新,更加注重激发公共创新、万众创新动能,更加注重引领各产业在深化市场搞科研、探寻规律谋发展、创造需求促消费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五)创新平台服务方式,提升机构服务能力
鼓励入驻平台的服务机构开展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和包年服务,最大限度简化办事环节,改善服务体验,不断提升群众服务满意度。引导服务机构加强人才培养和能力提升培训,提升专业服务能力。适时开展服务能力大比武、优质服务标杆评选等活动,培育树立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质量优、社会口碑好的标杆服务单位。委托专业机构加强平台后续建设和系统维护,实现基础业务全程网上办理,质量要素精准匹配共享,机构服务能力优势互补,企业需求实现多方在线协作。
(六)实现“大质量”数据共建共享
利用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形成全市“大质量”信息数据库,定期进行专项数据信息归集和分析研究。推动数据信息精细化管理,实现重点数据和各行业部门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加强与市级各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平台数据信息与行政审批、执法稽查、监督抽检、质量统计分析、安全监察以及其它政务服务等业务条线信息共享,为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建设质量强市提供有力支撑。
(七)加强宣传推广扩大社会影响力
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渠道大力宣传“一站式”质量服务平台,扩大社会影响。借助中国质量月、中国品牌日、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世界认可日、知识产权宣传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推动工信、科技、农业农村等相关行业部门和各县(区、市)广泛宣传平台功能和服务内容,提升企业和社会认可度,提高平台点击率、运用率,充分发挥平台服务功能。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将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成立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市场监管的副市长任组长,各责任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要素保障
加强人员、经费、场地设施等要素保障。平台总体建设经费由市质量和品牌发展奖励专项资金按年度予以保障,各县(区、市)、XX开发区要加强财政和政策支持及配套力度,保障当地“一站式”服务站点和协同服务窗口的建设。要制定相关激励政策,鼓励质量服务机构入驻XX,开展质量技术服务活动。
(三)强化监督指导
根据省级要求将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推进情况纳入质量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平台建设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各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要精准落实各项措施,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提高服务对象的感知度、获得感,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技术支撑
根据不同对象,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专项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培训,打造一支专业技术过硬的质量服务队伍。各县(区、市)、XX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要依托本级信息化部门或借助第三方技术力量成立专门的建设和运维保障机构,承担本地、本部门平台技术管理和运维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