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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森林
火灾
应急
预案
xx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xx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总则
1.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xx市委市政府和xx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xx市突发事件总体预案(试行)》《xx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森林防灭火工作体制机制的通知》《xx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试行)》《xx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调整xx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和“一办六组”有关负责机构及其职责的通知》《xx市突发事件总体预案(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市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处置、安全第一,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响应级别,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立即按照任务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工作。相关部门依照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形成合力、积极应对。
科学处置、安全第一。发生森林火灾后,首先转移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在火灾处置中始终将扑火人员和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落实“火情不明先侦察、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未经训练的非专业人员不打火、高温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不打火、可视度差的夜间等不利时段不打火、悬崖陡坡沟深谷窄等不利地形不打火”,坚决禁止多头指挥、盲目蛮干,避免造成扑火人员伤亡。
以专为主、专群结合。坚持专业的事情专业的人来做的原则,严禁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直接参与火灾扑救工作。扑救森林火灾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半专业扑火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解放军、武警、民兵等支援力量为辅,社会应急力量为补充。必要时可动员当地干部及群众等力量协助做好扑救工作。不得动员未经专业训练以及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1.5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四个等级,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2主要任务
2.1转移安置人员
组织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人员并及时妥善安置和开展必要的医疗救治。
2.2组织灭火行动
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科学运用各种手段扑打明火、开挖(设置)防火隔离带、清理火线、看守火场,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2.3保护重要目标
保护民生和重要军事目标并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
2.4转移重要物资
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
2.5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工作,严密防范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秩序稳定。
3组织指挥体系
3.1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由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市政府负责应急管理的领导同志担任,副指挥长由市人武部副部长、市政府联系应急管理工作的副主任,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经信科技局、市消防救援大队、武警xx中队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市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连山镇镇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由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共同派员组成,防火期全脱产集中办公,实战化运行,承担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分管同志和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必要时,市自然资源局可以按程序提请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名义部署相关防火工作。
连山镇人民政府按照“上下基本对应”的要求,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灭火工作。
3.2指挥单位任务分工
市公安局负责依法做好森林火灾有关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违规用火处罚工作;指导开展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工作。市应急局协助市委、市政府组织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负责综合指导连山镇和相关部门的森林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协调森林火灾的扑救及应急救援工作。市经信科技局负责指导电力企业排查治理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督促电力企业定期开展输配电设施巡检、巡线剪枝、线下可燃物清理工作。市自然资源局履行森林防火工作行业管理责任,负责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日常检查、隐患排查整治、野外违规用火行政案件查处、宣传教育、防火设施建设、灾损评估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时负责森林火情早期处理,打早打小和森林火险、火情综合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市人武部负责组织部队、民兵参加森林火灾抢险行动,组织指导相关部队抓好遂行森林火灾抢险任务准备,协调办理兵力调动及使用军用航空器相关事宜,协调做好应急救援航空器飞行管制和使用军用机场时的地面勤务保障工作。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部门联动,做到高效协同,增强工作合力。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承担的具体防灭火任务按部门“三定”规定和《xx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试行)》执行。
3.3扑救指挥
坚持“属地指挥、分级指挥、统一指挥、专业指挥”原则。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属地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行政区域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共同的上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指挥,相应地方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在统一指挥下承担各自行政区内的指挥工作。预判为一般、较大森林火灾,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指挥;预判为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由上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指挥。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按照行政指挥与专业指挥相结合的原则,由党政领导担任指挥长,负责火场全面指挥工作;合理配置工作组,重视发挥专家作用;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与灭火的,由其最高指挥员担任副指挥长,主要负责制定扑火方案、部署扑火力量和现场组织灭火,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听从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前线指挥部应划定火场警戒区,划入警戒区的火场及周边行政区,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前线指挥部同意不得前往火场、不得干扰前线扑火及指挥。
根据森林火灾应对需要,应首先调动属地扑火力量,邻近力量作为增援力量。跨县级行政区域调动增援力量,由上一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协调,由拟调出区(市、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组织实施,拟调入区(市、县)负责对接及相关保障。
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均应制定应急避险预案,明确撤离路线和示警信号,一旦遭遇险情,及时启动应急避险预案,迅速、高效、安全实施紧急避险和营救行动。当现场扑火人员生命安全受到或可能受到严重威胁时,必须实行安全熔断机制,前线指挥部和各扑火队伍指挥员应坚决果断停止行动,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防止造成人员伤亡。
3.4专家组
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法律法规、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4处置力量
4.1力量编成
扑救森林火灾应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专业扑火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等支援力量为辅,地方半专业扑火队伍、社会应急力量为补充。必要时可动员当地干部及当地群众等力量协助做好扑救工作。不得动员未经专业训练以及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等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4.2力量调动
根据森林火灾应对需要,应首先调动属地扑火力量,邻近力量作为增援力量。需要应急航空飞机支援时,逐级向省应急厅申请办理。
跨区(市、县)调动地方专业扑火队伍增援扑火时,由xx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筹协调,由拟调出区(市、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组织实施,拟调入区(市、县)负责对接及相关保障。
跨区(市、县)调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增援扑火时,由火灾发生地的区(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应急管理部门向xx市应急管理局提出申请,按有关规定和权限报批。需要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扑火时,按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5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5.1预警
5.1.1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指标、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4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1.2预警发布
由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应急、自然资源、公安和气象等部门加强会商研判,并按规定程序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短信、微信公众号以及应急广播等多种方式,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接到xx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预警信息和工作要求后,市政府适时发布禁火令。
5.1.3预警响应
当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后,连山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加强森林防火巡护、火情遥感监测和瞭望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市消防救援大队、地方半专业扑火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当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连山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率,做好物资调拨准备;市消防救援大队视情靠前驻防。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视情对预警地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5.2火灾动态监测
借助西南卫星林火监测分中心、省气象灾害防御中心提供的卫星热点监测图像及监测报告,通过地面瞭望、人员巡护、视频监控以及其他形式密切监视火场动态。
5.3火场预测预警
根据扑救工作需要,由气象部门对重点火场提供火场天气实况,联合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局发布高火险警报;对重点火场进行跟踪预测预报,及时为扑火指挥机构提供决策辅助信息。依据天气趋势,针对高危火险区域或重点火场制订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为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和降低火险等级创造有利条件。
5.4信息报告
森林火灾信息由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归口管理,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程序逐级上报。凡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报告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严禁越级上报、多头上报、退报、漏报、瞒报。
根据《四川省森林草原火灾信息报告及发布规定》(川森林防灭火指挥部〔2020〕14号)要求,按照“有火必报”原则,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及时、准确、逐级规范上报森林火灾信息。以下森林火灾信息由市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