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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进一步
加强
安全生产
行政
执法
队伍
体系
建设
工作方案
xx县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xx县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常委会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推进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能,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xx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xx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背景
据调查,本轮政府机构改革后,全县(乡)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执法机构在岗执法人员大幅减少,有的镇、乡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机构人员多为事业编制人员或职工,有的在岗人员无行政执法资格,基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量明显削弱,导致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措施未能依法实施;另外,行政执法信息化移动终端、执法车辆等行政执法装备保障不到位,执法办案经费保障不力,也影响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的正常开展。镇、乡和开发区、园区等功能区应急管理部门绝大多数安全监管人员或无公务员编制,或无行政执法资格,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安全生产执法力量,《安全生产法》赋予街镇一级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未能落实,不利于维护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有效性、精准性、持续性,不利于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不利于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整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能,理顺层级职责,加强执法保障,夯实基层基础,提高执法效能,着力解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制不完善、机构队伍不健全、权责不清晰、能力不适应等问题,落实地方属地监管责任,统筹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着力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水平,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体系,建设一支对党忠诚、纪律严明、业务精湛、秉公执法、人民满意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2x2x年9月底前,探索明确县、镇、乡三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职能和人员编制,争取2x2x年底前完成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体系建设任务,人员配备率不低于80%,在岗培训率达100%,移动执法终端、记录仪等装备100%配备到位,执法信息系统使用率达100%。
三、工作内容
(一)整合和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能
将分散在镇、乡应急管理部门内设机构的工矿商贸、中介服务机构等行业领域涉及安全生产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进行整合,由新组建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组建后,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急管理部门其他内设机构不再承担相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许可等其他行政执法职能按原内设机构分工职责执行;其他内设机构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许可等工作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需要采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的,及时移交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依法查处。
加强乡镇基层安全监管机构或者专职安全生产执法力量建设,并赋予负责监督、检查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报告和协助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的监管执法职能。
(二)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责
依法界定、合理划分基层属地安全生产执法权限,按照执法重心下移的原则充实基层执法力量,明确县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职责。
镇(乡):负责本镇(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负责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违法案件,有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工作;查处生产安全事故中的违法行为;组织协调本区域联合执法行动;依法办理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组织、指导、协调、监督乡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执法队伍体系
分别镇(乡)应急管理部门设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内设机构。乡镇按照《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础治理体系的意见》,在限额内因地制宜设置应急管理办,明确承担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职责,作为相应县或镇(乡)应急管理部门的派出机构,或结合实际配置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岗位和人员,专门负责安全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1.核定执法机构人员编制。
原则上,按照年度GDP的数额或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配备内设行政执法机构行政执法人员。核定后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编制为公务员,应当全部用于安全生产专项行政执法岗位,保证人员在岗在位,不得挪作他用。(县编办负责,县应急管理局配合)
2.足额保障执法活动经费。落实执法经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行政执法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收费和罚没收入按规定全额上缴财政。(县财政局)
3.强化执法技术装备支撑。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家库,统一执法装备配备和更新标准,落实移动执法装备配备,统一执法服装、车辆及标识标志。(县财政局、县急管理局)
(四)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建设
1.全面推行信息化移动执法。推行应用省统建的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系统,切实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做到全县“一盘棋”,确保每一名执法人员、每一次执法检查、每一次案件办理都纳入执法信息系统运行管理,以信息化的执法方式促进执法规范、科学、精准。(县应急管理局)
2.不断推进执法标准化建设。继续实施执法标准化建设地方标准,将执法标准化建设情况纳入全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以此推动各地加强执法标准化建设。(县应急管理局)
3.切实搞好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继续搞好每年度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工作,确保各地行政执法机构每名执法人员参加培训,不断提升全市安全生产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县应急管理局)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由市委编办牵头负责,县应急管理局配合,各镇(乡)党委政府和机构编制部门、各镇(乡)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握改革方向,研究重大问题,科学制定方案,统筹部署实施。县应急管理局要密切配合市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和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指导各地推进改革。
(二)强化责任担当,有序推进。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精心组织,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过程的新问题,镇(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组建分别在9、12月底前完成。
(三)严肃工作纪律,规范管理。严格执行组织、财经、保密和机构编制有关规定和纪律,做到令行禁止。要有全局意识,确保安全生产执法队伍按要求组建到位。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在改革过程中思想不乱、干劲不减、工作不断,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