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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创建
学前教育
普及
普惠县
工作方案
XX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方案
XX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XX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XX省教育厅关于印发〈XX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XX教督〔20XX〕XX号)《XX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XX市教育局关于印发〈XX市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筑府教督〔2021〕6号)精神,我县在2023年将接受国家、省、市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不断提高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全面提高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质量,推进我县学前教育健康稳步发展,特制定《XX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XX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坚持“一园一策,对标补差,注重质量,社会认可”原则。以公办幼儿园建设为基础,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狠抓民办幼儿园普惠工作,以提高公(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为核心,提升幼儿园管理水平为抓手,大力消除小学附设幼儿班和整顿无证民办园,规范管理山村幼儿园,统筹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
二、目标任务
实现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有力、幼儿园保教质量、社会认可度等4个一级指标,18个二级指标,36个三级指标达到XX省县域学前教育督导评估认定标准,社会对学前教育的满意度进一步增强。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
1.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认真做好3-5周岁适龄人口的测算,一是用公安部门提供的3-5周岁常住适龄人口数据进行测算,二是用统计部门提供的“七普”人口中3-5周岁适龄人口数据进行测算,用两者测算的数据进行比较,再确定所用数据计算毛入园率,积极动员农村3-5周岁幼儿就近入园,确保县域内3-5周岁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统计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2年XX月XX日前
2.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XX%以上。一是加大学前教育招生宣传,积极动员3-5周岁幼儿到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提升普惠率。二是加大民办幼儿园的督促指导力度,持续改善办园条件,对达到XX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的民办幼儿园,积极开展普惠认定,提高普惠性幼儿园在园人数比例,确保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XX%以上。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2年X月XX日前
3.公办幼儿园占比率达到XX%以上。加大XX县第三幼儿园的建设力度,确保2022年X月投入使用,提高公办幼儿园在园人数比例。县域内村级小学附设幼儿班相对独立且举办为山村幼儿园,各乡镇山村幼儿园划归乡镇中心幼儿园管理,刚性支出(教师和其他人员工资)由政府购买服务,幼儿园的其他支出由乡镇中心幼儿园用保教费统一列支。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各附设幼儿班及所在小学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二)政府保障有力
4.党的领导坚强有力。加强党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建立健全公(民)办幼儿园的党组织,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幼儿园(含民办),要单独建立党组织,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建立联合党组织或挂靠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没有党员的,配备党员教师或党建指导员,实现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公(民)办幼儿园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5.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按照《幼儿园建设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等要求,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服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我县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招拍挂建设项目成本,且选定具体位置,明确服务范围,确定建设规模,科学合理制定《XX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按照每千人45名学前教育儿童、每班平均30人测算幼儿园布局,保证幼儿园的规模、数量与城市发展和人口增长相适应。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规委办
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6.完善学前教育基本公共服务网络。我县每个乡镇均建有一所公办中心园,在25个行政村建设了25个山村幼儿园,按照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有一所公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人口分散地区根据实际情况举办游戏小组或巡回支教点等要求,逐步解决边远山区农村居住分散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将20所村级小学附设的20个幼儿班幼儿进行分流,将小学富余的教育资源(含校舍、办公场地、绿化场地、活动场地等)建设成山村幼儿园,将没有富余教育资源的小学附设幼儿班在园幼儿分流到就近的山村幼儿园或中心幼儿园入园,充分保证已在园的幼儿不流失。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乡镇中心幼儿园、各附设幼儿班及所在小学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7.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规范。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函〔20XX〕XX号)《XX省七部门关于印发〈XX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XX教发〔2019〕13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完善《XX县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形成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新建小区严格按要求配建幼儿园并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规委办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制定《XX县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其他事项长期
8.财政投入到位。认真贯彻落实《XX省财政厅XX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X教〔2018〕254号)要求,按照《XX县财政局XX县教育局关于建立XX县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通知书》X财行〔2021〕136号)要求,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500元/年/生,幼儿数不足60人规模的幼儿园按60人核定公用经费。认真贯彻落实《XX省教育厅XX省财政厅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XX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及管理办法〉的通知》(X教民办发〔20XX〕91号)精神,按标准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补助。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完成时限:长期
9.收费合理。一是落实《XX省教育厅XX省财政厅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XX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及管理办法〉的通知》(X教民办发〔2019〕91号)要求,每年按标准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补助。二是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幼儿园类别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由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对《XX县发展和改革局XX县财政局XX县教育局关于规范XX县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X通〔2014〕33号)《XX县发展和改革局XX县财政局XX县教育局关于规范XX县省级示范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XX通〔2017〕4号)等文件进行调整,进一步规范各类幼儿园收费标准。三是强化监管,由县教育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负责,每学期联合对各类幼儿园收费行为进行督查,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及按规定收取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不能有其他违规收费,更不能跨学期预收费,保障幼儿园收费行为规范。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各公(民)办幼儿园
完成时限:长期
10.保障教师工资待遇。一是制定《XX县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幼儿园教师编内编外同工同酬保障政策措施,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二是对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工资待遇收入进行监管,按照不低于上一年度县社会平均工资收入监督民办幼儿园按月发放教师工资,并将其纳入办园许可证年检的重要条件之一。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完成时限:长期
11.健全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县委政法委、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等单位会商,制定《XX县幼儿园安全责任制度》,按照职能分工及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安全预警机制,提升人防、物防、技防能力,落实幼儿园安全保卫和监管责任,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确保不出现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要结合幼儿园工作实际,加强对幼儿园卫生保健、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切实保障在园幼儿身心健康。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的管理,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XX省校车服务方案》等对幼儿园接送儿童车辆进行管理,坚决杜绝无牌无证车辆接送入园幼儿。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长期
12.完善监管制度。制定《XX县民办幼儿园审批及年检制度》,对申请举办幼儿园的举办者,严格落实“先证后照”的规定,即必须事先取得《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才能发给《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更新幼儿园基本信息,如教职工配备、收费标准、质量评估等方面的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制定《XX县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3年规划》,确保3年内对县域内所有幼儿园组织最少一轮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形成督导报告并督促整改落实,并且保障教育督导经费到位。按照教育部《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制定《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为全县的幼儿园(含民办)配备责任督学,挂牌公示,实施经常性督导。严格落实《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民办学前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X教督〔2019〕88号),认真开展无证园的排查、分类和治理工作,严查并制止民办园上市过度逐利行为。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2年X月XX日前
13.改善办园条件。全面改善园舍条件,按照建标175-2016《幼儿园建设标准》:室外游戏场地生均面积≧4平方米、幼儿活动用房生均建筑面积≧8.17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10.44平方米,以上三项指标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必须全部达标,2017年以前规划设计的幼儿园通过改扩建或者减少招生人数等措施达标;玩教具和图书配备达到《XX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的要求,对清理排查的78所幼儿园实行“一园一策”的改造。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各公(民)办幼儿园
完成时限:2022年9月30日前
(三)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