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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2022
全面
依法
工作
要点
分工
方案
XX县2022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XX县2022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1.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讨实践活动。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党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健全常态化机制。充分发挥党校、党群服务中心、党员远程教育系统等平台作用,常态化抓好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
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统筹协调,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委国安办、县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和社会教育体系。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委依法治县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4.综合运用传统方式和新媒体新技术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5.持续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坚定不移推进依规治党。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
6.举办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系列活动。
责任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7.建立健全人大常委会遵守和执行宪法情况年度工作报告机制。
责任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出台法治XX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推进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法治建设改革创新亮点项目。
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统筹协调,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加强县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建设。制定新时代XX法治人才培养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统筹协调
10.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基层法治机构建设。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细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推进县、镇两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全覆盖;推动述、考、评、督、责各环节一体贯通。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依法治县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加大法治建设在政绩(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的权重,完善考核结果与干部奖惩、晋升、调整职务职级相挂钩的工作机制。开展重大法治事项督察。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依法治县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依法治县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出台实施我县推动涉外法律服务业创新发展的行动方案。出台我县加强涉外法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全力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统筹协调,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根据省、市的部署,开展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全面(专项)督察。
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
17.贯彻落实国家和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县、镇政府实现制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全覆盖。
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健全落实合法性审查程序相关配套制度,强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19.出台关于推进乡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性案例征集评选,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队伍规范化建设。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20.推进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推进实现各类清单事项、编码、要素标准全县统一。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县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开展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动态发布,完善公共领域价格形成机制,规范价格收费行为。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2.深化“粤系列”平台建设和使用,提高行政权力事项的信息化办理水平。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水平提升。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统筹协调,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全面推行非现场监管、减免权责清单制度、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制度。开展非现场执法应用。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统筹协调,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加快实现“两平台”应用全覆盖。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5.建设全县统一的行政执法综合数据主题库,推进数据有序共享。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6.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应急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7.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综合改革,强化编制、人员、经费、技术配套保障,推广镇街综合执法规范化试点经验,强化服装和标志管理。
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各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28.进一步贯彻实施新行政处罚法。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统筹协调,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9.抓好县镇两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统筹协调,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0.按部署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行动,分阶段分步骤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领域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统筹协调,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1.制定关于强化行政复议监督的指导意见,建立行政复议倒逼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出台全面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的措施,提升基层行政复议能力。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32.强化执法司法政治责任,细化执法司法办案责任,严格执法司法监管责任,健全执法司法责任落实机制,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进行。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3.健全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保障机制。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4.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法,健全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和保障体系。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35.根据国家部署,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6.贯彻落实监察法实施条例,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深入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统筹协调,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7.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细化审判组织、审判人员职责清单。
责任单位:县法院
38.加强检察人员分类管理。
责任单位:县检察院
39.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成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行行政诉讼简案快审核速裁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县法院
40.加强互联网司法和“智慧法院”的使用,推进并规范在线诉讼。
责任单位:县法院
41.完善审查逮捕规定,健全非羁押强制措施运行机制。健全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推动降低审前羁押率。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县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2.探索开展涉案企业合规工作,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向纵深开展。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县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3.完善刑罚执行制度,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44.完善律师行业评级评价体系,规范法律咨询公司管理。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45.深化公证体制改革,规范行业发展。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46.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构建“需求—研判
—反馈—供给”普法新模式。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统筹协调,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7.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
48.加强互联网法律普法。强化校园普法主阵地建设,全面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实施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司法局、县教育局统筹协调,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9.根据省、市的部署,出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配套关联制度。加强未成年人司法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协调机制,融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规范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
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关工委、县妇联、团县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50.贯彻实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范采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加强对生物特征等个人敏感信息的保护。健全个人信息安全事件投诉、举报、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统筹协调,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1.出台实施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语音、网络平台建设,进一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公共法律服务生态圈。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52.加快整合律师、公证、调解、仲裁、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53.贯彻落实我县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54.深化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和治理实践创新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统筹协调,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5.加快推进全县基本形成统一规范、处置高效的综合网格工作格局。推进镇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统筹协调,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6.健全矛盾纠纷“一站式”调处化解机制,深化溯源治理,强化类型化纠纷源头治理,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防范化解。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统筹协调,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7.完善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制度机制,依法打击“黄赌毒拐骗”等突出违法犯罪,有效遏制新型网络犯罪高发态势,建立完善失踪人员查找机制,持续推进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刀具问题专项治理,严防重症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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