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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xx县“一月一主题”活动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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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xx 一月 主题 活动 工作方案
2022年xx县“一月一主题”活动工作方案 2022年xx县“一月一主题”活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全县法治宣传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八五”普法规划稳步实施提供坚强保障,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决定继续在全县组织开展“一月一主题”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深化重点方向法治宣传。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开展宪法学习宣传,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阐释好民法典基本原则、基本要求以及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党章党规意识、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 (二)以高水平普法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指向,深化重大领域法治宣传。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大力宣传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法律法规,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贡献力量。围绕大熊猫国家公园、“熊猫老家、多彩xx”建设,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大力宣传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联动发力的举措和成效,重点宣传涉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有效化解重大风险、基层治理等领域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用法治护航xx经济社会发展。 (三)以推动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为牵引,深化重要时段法治宣传。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部门,把握关键节点,发挥专业优势,在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宣传与本部门(系统)职责相关、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结合与本部门(系统)工作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的颁布日、施行日、纪念日等时间节点,采取多种形式针对性地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 三、总体安排 (一)“法治惠民”主题(1月份) 1.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经济信息商务和科技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级有关部门)(逗号前面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2.开展根治欠薪“利剑”行动(责任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司法局,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二)“依法防控疫情”主题(2月份) 3.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级有关部门) 重点法律法规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知识 (注:全年视疫情防控形势适时重点开展) 4.开展防震减灾法制和科普宣传活动(责任部门:县抗震减灾指挥办、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 重点法律法规宣传:防震减灾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知识 (三)“依法维权”主题(3月份) 5.开展“3·8”妇女维权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责任部门:县妇联、县妇儿工委办、县司法局,县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 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6.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主题活动(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级有关部门) 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四)“森林防灭火”主题(3月份) 7.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和“3·30”森林草原防灭火警示日宣传活动(责任部门:县林业局,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森林防火条例》 8.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责任部门:县水利局,县级有关部门) 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五)“安全与发展”主题(4月份) 9.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责任部门:县委国安办,县委国安委成员单位) 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10.开展知识产权周宣传活动(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11.开展行政处罚“以案释法”活动。(责任部门: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级行政执法部门) 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六)“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主题(5月份) 12.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开展民法典走进乡村(社区)“三个一百”集中宣讲活动(责任部门: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教育局,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七)“乡村振兴法治同行”主题(5月份) 13.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主题活动,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以法治助力乡村振兴(责任部门: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 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14.开展“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级有关部门) 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八)“防范化解风险”主题(6月份) 15.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责任部门:县应急管理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 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6.开展“6·15”非法集资宣传日活动(责任部门:县经济信息商务和科技局,县金融工作领导小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组成员单位) 重点法律法规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17.开展“6·26”禁毒主题宣传活动(责任部门:县禁毒办,县禁毒委成员单位) 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xx省禁毒条例》 (九)“生态环境及档案宣传保护”主题(6月份) 18.结合“6·5”世界环境日,开展减污降碳主题宣传活动(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局,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 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19.结合“6·9”国际档案日,开展“喜迎党的二十大,档案颂辉煌”主题宣传活动(责任部门:县档案局、县档案馆) 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十)“党建引领法治”主题(7月份) 20.开展“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宣传活动(责任部门: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县级有关部门) 21.依托xx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开展党内法规线上学法考法(责任部门: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县级有关部门) 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十一)“退役军人及青少年权益保护”主题(8月份) 22.开展“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宣传活动”(责任部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级有关部门) 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23.开展秋季开学“法律进学校”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责任部门:县教育局,县级有关部门) 24.依托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集群,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教育(责任部门:县委依法治县办、县检察院、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级有关部门) 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十二)“网络安全”主题(9月份) 25.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经济信息商务和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文体旅游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级有关部门) 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十三)“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10月份) 26.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主题宣传活动和“送法进企业”“法治体检”活动(责任部门:县经济信息商务和科技局、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级有关部门) 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十四)“消防安全”主题(11月份) 27.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责任部门:县应急管理局,县级有关部门) 28.开展消防专项演练活动(责任部门:县应急管理局,县级有关部门) 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十五)“宪法宣传周”主题(12月份) 29.结合“12·4”国家宪法日,举办“宪法宣传周”系列主题日活动(责任部门: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县教育局、县文体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民政局、县经济信息商务和科技局、县档案局、县档案馆,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 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1+3”模式 按照设定主题,采取“1+3”模式,“1”是: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通过“线上”或“线下”,针对性开展1次集中普法宣传活动,“3”是:每个主题活动期间配套推送1期主题法治公益广告、1期“法博士”普法微课堂、1期法治漫画。 (二)拓展宣传平台 1.拓展理论宣传平台。积极邀请组织全县“八五”普法讲师团、“双百”宣讲团、各部门(系统)宣讲团成员以及xx“十大法治人物”、普法志愿者代表,采取专题辅导、法治培训、巡回宣讲、报告会、基层行等形式和集中学习讨论、自学等方式,结合“法律七进”,推进法治宣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网络、进宗教场所,实现全覆盖。 2.拓展实体阵地宣传平台。在交通枢纽、商圈、车站等公共场所;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阵地;交通工具、楼宇等公共设施;公共法律服务站所和公共区域显著处张贴、发放和投播群众琅琅上口、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产品,开展沉浸式普法,确保让法律法规抬头看得见、用时能找到。 3.拓展网络阵地宣传平台。采取自制和征集相结合的方式,推出一批短视频、H5、长图等优质普法新媒体作品,依托主流媒体平台、“两微一端”、“法治xx”“xx县融媒体中心等宣传平台、xx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部门门户官方媒体等平台进行推送和投播,提高普法传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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