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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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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 高价 彩礼 大操大办 农村 移风易俗 重点 领域 突出 问题 专项 治理 实施方案
大田县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大田县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落实农业农村部等八部门《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农社发〔2022〕5号)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行动,有效遏制我县部分农村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蔓延势头,有效减轻农民群众在婚丧嫁娶中的人情、宴席、彩礼等支出负担,婚丧礼俗倡导性标准在行政村实现全覆盖,县、乡、村推进移风易俗的工作制度基本完善,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觉践行移风易俗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爱亲、勤俭节约等文明风尚更加浓厚,乡村焕发文明新气象。 二、治理重点 (一)高价彩礼。宣扬低俗婚恋观,索要、炫耀高价彩礼,媒婆、婚介等怂恿抬高彩礼金额,彩礼金额普遍过高等问题。 (二)人情攀比。人情礼金名目繁多、数额过高,甚至为了敛财举办“无事酒”,农民群众“人情债”负担沉重等问题。 (三)厚葬薄养。不履行孝道义务,丧事时间过长、丧礼中宣扬封建迷信思想和开展低俗活动,建“活人墓”、豪华墓等问题。 (四)铺张浪费。婚丧喜庆举办宴席时间过长、规模过大,盲目攀比追求档次,造成严重浪费等问题。 三、主要措施和进度安排 专项治理工作自2022年8月启动,2023年12月基本结束。 (一)深入开展调研摸底。各乡(镇)组织人员进村入户摸排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陋习的实际情况。根据市移风易俗摸排发现问题及县调研摸底情况,确定广平镇、建设镇为高价彩礼重点整治乡镇,文江镇为薄养厚葬、铺张浪费重点整治乡镇。〔2022年9月底前完成,县农业农村局、县委组织部、县委文明办、县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乡(镇)落实,不再列出〕 (二)制定专项治理方案。根据各乡(镇)移风易俗调查摸底情况,制定全县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建立专项治理推进机制,并将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三)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根据《关于在全县开展“农村嫁女聘金高昂问题”专项整治的行动方案》(田委办〔2019〕46号)、《大田县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实施细则》(田委办〔2019〕61 号)等文件精神,指导各村依法依规修订村规民约,充实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等移风易俗内容。制定婚丧礼俗倡导性标准。〔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委文明办、县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建立健全落实机制。按照《大田县深化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田文明委〔2022〕2号)要求,加强移风易俗日常监督,指导村级组织认真落实移风易俗相关措施,督促婚庆、殡葬等机构规范服务行为,及时纠正不正之风。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加强对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妇女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的指导,通过教育、规劝、批评、奖惩等方式推动婚丧礼俗倡导性标准的执行。专项治理开展情况纳入文明村镇创建内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不力的,取消其参与基层组织类、社会治理类、精神文明类等选优评优资格。〔持续推进,县委文明办、县民政局、县妇联、县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创新移风易俗方法路径。充分运用积分制、红黑榜等乡村治理有效方式,发挥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等示范带动作用,加强正向引导,对农民群众的文明行为给予相应的精神、物质奖励。通过县处级领导挂包乡(镇)进村入户、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建立工作联系点等方式,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指导乡村治理示范乡(镇)、示范村等主动作为,创新推进专项治理的模式路径,多措并举、综合施策革除陈规陋习。〔持续推进,县农业农村局、县委文明办、县民政局、县妇联、县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深入开展宣传引导。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县融媒体、村广播、村宣传栏等农民群众身边的各类阵地,多渠道、多形式宣传中央移风易俗精神和政策,积极选树、宣传农民群众身边的移风易俗先进典型。通过张贴公示公告、微信群推送以及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广泛宣传婚丧礼俗倡导性标准,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鼓励采用传统曲艺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宣讲移风易俗政策和举措,营造移风易俗良好社会氛围(持续推进)。2023年9月集中组织开展“农村移风易俗主题宣传月”活动,线上线下协同发力,形成舆论声势。〔县委宣传部、县委文明办、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妇联、县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党员干部带头引领。严格执行《大田县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实施细则》(田委办〔2019〕61 号),落实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双报告”报备管理机制,农村党员参照此文件执行(2022年10月底前完成)。督促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超标准、超规模的婚丧宴席和人情往来,为农民群众作表率,对违反移风易俗规定的党员、干部进行相应处理(持续开展)。专项治理期间,将党员践行移风易俗情况纳入农村基层党组织年度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专项治理开展情况列入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按全县组织工作要求实施)。〔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进脱贫乡村移风易俗。加强脱贫乡村、脱贫人口移风易俗情况调研监测,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及时消除因婚、因丧等返贫风险,切实减轻人情支出负担,有效遏制陈规陋习蔓延势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内生动力,更加自觉投身乡村振兴;注重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作用,大力推动移风易俗工作。〔持续推进,县乡村振兴局负责〕 (九)总结评估专项治理成效。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评,认真总结经验成效,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制度化、规范化,形成常态化治理机制;将专项治理成效纳入乡(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内容。〔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四、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县农业农村局做好牵头推动工作,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文明办、县委农办、县民政局、县妇联、县乡村振兴局等按照职责分工将专项治理相关措施列入部门工作重点,做好部署动员、调研指导等,及时发现纠正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县建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推动各乡(镇)扎实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 (二)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县、乡(镇)、村是推进移风易俗的主体,要把移风易俗摆上重要位置。县级负责做好统筹协调,常抓不懈推动农村风气持续好转。各乡(镇)要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措施,深入组织发动和宣传教育群众,扎实做好落实工作;村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履行好“前哨”职责,守好第一关。 (三)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从农民群众愿接受、易实施、能见效的问题入手,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常抓不懈,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取得群众满意的实际效果。关爱特殊困难群体,加强养老、婚姻、殡葬等领域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惠民服务,强化源头治理,切实解决好移风易俗重点领域农民群众的民生难题。组织开展孝老爱亲、婚丧嫁娶等领域的移风易俗志愿服务,开展邻里互助和爱心公益活动,引导农民群众在实践中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结合农时季节、重要节庆、“三下乡”活动等,聚焦农村移风易俗开展农民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各类文明创建和主题实践活动,倡导文明乡风,促进化风成俗。运用广播电视、微信微博,“村村通、户户通”工程,加大移风易俗公益广告刊播力度,线上线下结合策划推出农村移风易俗专题报道,强化正面宣传引导,持续保持舆论热度,凝聚全社会对抵制陈规陋习的价值认同。 附件:大田县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协调推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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