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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易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原则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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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易门 医疗纠纷 人民 调解委员会 工作 原则 推荐
易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原那么[推荐]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坚持“调解优先〞的原那么,通过“消除误解、加深理解、到达谅解、妥善调解〞的方式,有效化解医疗纠纷。 (一)依法原那么。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规定的,依据医学知识和道德标准进行调解; (二)平等自愿原那么。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根底上进行调解; (三)保存诉讼权原那么。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监督原那么。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接受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及社会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属地管理原那么。医患双方申请调解医疗纠纷,应当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对于医患双方共同申请异地(非医疗机构所在地)调解的纠纷,被申请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意受理的也可异地调解。 第二篇:易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易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心)工作范围 (一)调解医疗纠纷,防止医疗纠纷激化; (二)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医学知识,引导医患双方当事人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解决纠纷; (三)向医疗机构提出防范医疗纠纷的意见、建议; (四)经调解解决的医疗纠纷,按照规定的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制作书面调解协议; (五)向患者及家属或者医疗机构提供医疗纠纷调解、咨询和效劳; (六)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医疗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 第三篇:易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易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向患者及其家属、医疗机构提供医疗纠纷咨询; (三)负责调处辖区内医疗机构中发生的各类医疗纠纷; (四)协助处理医疗纠纷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 (五)向医疗机构提出防范医疗纠纷的意见、建议; (六)及时向司法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情况,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建议与意见。 第四篇: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原那么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原那么 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规、规章和政策无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主义道德进行调解; 二、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根底上进行调解; 三、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组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纠纷当事人须知 一、调解纠纷由调解员、记录员组成; 二、调解员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或不协商的,由调解委员会主任指定; 三、调解员、记录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调处的,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书面方式申请回避,调解员的回避由调解委员会决定,记录员的回避由调解员决定; 四、调解员在调解案件时有营私舞弊的,任何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控告、检举、申诉; 五、要文明调解,当事人要互相尊重,不得进行人身攻击; 六、不得成心谩骂调解员和进行无理取闹; 七、调解达成的协议,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 八、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达成协议后又反悔的,任何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基层人民政府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纠纷当事人权利义务 一、在人民调解活动中,纠纷当事人享有以下权利; 1、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者终止调解; 2、要求有关人员回避; 3、不受压制强迫,表达真实意愿,提出合理要求; 4、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二、在人民调解活动中,纠纷当事人承担以下义务; 1、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2、遵守调解规那么; 3、不得加剧纠纷、激化矛盾; 4、自觉履行人民调解协议。 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流程图 来信来访 矛盾纠纷 登记 确定是否受理 不予受理 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 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已受理或解决的 告知当事人 受理 重大矛盾纠纷 一般矛盾纠纷 简易矛盾纠纷 镇(乡)调委会调处 不成功 村调委会调解 不成功社调解小组调解不成功 调处中心 办结不成功 报有关部门 诉讼法院 回访 第五篇:人民调解申请书(医疗纠纷调解)调解申请书 申请人王巧莲出生日期1951年7月16日 民族汉身份证号41232119512023165788住址XX县区古王集乡李大夫庄村 被申请人XX市第一人民医院法定代表人 事实与理由: 一、事情经过 2023年2023月14日上午2023点,申请人王巧莲在路上因骑车不慎摔伤,导致左侧锁骨骨折,双腿大面积擦伤,右脚有一约5-6厘米长2-3厘米深的伤口。于上午11点50分到达XX市一人民医院急诊科就诊,经急诊医生进行清创缝合,于下午3点左右转入骨二病区,于16日上午进行锁骨固定手术,19日经医生同意后出院,回家约一周后感到身体不适,26日出现全身乏力、咀嚼无力、抽筋等病症,于29日下午经XX市第一人民医院传染科确诊为破伤风,后转入XX市第一人民医院分院,在分院治疗5日后,出现左腿疼痛、肿胀,经医生诊断为左腿深静脉血栓,后转入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医外科治疗。 二、院方存在问题 1、关于破伤风。 第一,破伤风疫苗注射应在首诊时注射。当时急诊医生进行清创、缝合、包扎,伤口的情况只有急诊医生了解,按照操作规程清创、缝合后应根据伤口情况立即判断是否注射破伤风疫苗,我母亲的伤口深且污染严重(伤口内有泥土及杂草),完全符合注射破伤风疫苗的要求,按照预防破伤风的原那么应尽快,一般在门、急诊处理伤口后立即注射。从查阅相关资料来看,当前绝大多数的医院门、急诊对开放性创伤的处理,注射破伤风类的疫苗已成为一项常规。按照首诊负责制,无论什么原因,处置破伤风的措施都应在急诊病历上反映出来。 第二,院方解释对破伤风是我们没有住急诊外科。破伤风疫苗注射与入住科室没有任何关系,疫苗注射按照常规应在门、急诊注射。关于入住科室,在这里说一个细节问题,当时急诊医生在申请人的儿子去办理住院手续时, 联系申请人的儿子(有通话记录),急诊医生问:你办理好住院手续吗。申请人的儿子说:还没有,我正在排队。医生说:你母亲的骨折手术近日排不上,最快也得一星期以后,你考虑一下怎么办。当时申请人的儿子考虑:一星期后做骨折手术肯定不行,我母亲也承受不了这样的痛苦。于是申请人的儿子返回急诊找医生商量怎么办,看看能转到骨科进行骨折手术。上述说明急诊医生知道病人在哪儿,也能联系到病人家属,病人从首诊到出院一直在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没有离开医院,医生的责任心哪去了,只能说医生从开始就没有处置破伤风的意识,从而导致申请人感染破伤风。上述种种原因说明,院方应对破伤风负全部责任。 2、关于深静脉血栓。深静脉血栓形成经常发生于手术后、骨折术后、术后静卧等。一是申请人骨折术后,院方没有采取任何预防血栓的措施;二是破伤风发病造成术后静卧,也是血栓形成的一个原因,两者叠加效应是深静脉血栓形成的主要原因。如没有破伤风,申请人也不会长期静卧,申请人患深静脉血栓的风险会降低很多,如果院方采取预防血栓措施,申请人患深静脉血栓的风险也会降低很多。上述两个原因,院方均存在过错,所以院方应对深静脉血栓负主要责任。 申请人原本身体健康,一小小外伤骨折,经XX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治后数次出现危重病情,与医院操作不当、违反操作规程有着密切的关系。注射预防破伤风类的疫苗与术后预防血栓,是个常识性的知识,不用翻医学书籍,不用多高的学历,不用多专业的知识,在网上随便查查,就能了解到的知识,而且是执业医师考试大纲里的知识,为何我们的医生就不知道,还是粗心大意没有责任心,这绝对不是正常的治疗规程,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整个治疗过程存在治疗不当或者其他严重违法医疗规程的行为,给患者及家人的身体、精神、经济上造成极大伤害。 最后,我想大家对破伤风的危害和产生的后果应该十分清楚,可以想到申请人所承受的痛苦,大家也应该明白,身体和精神上受到的伤害是无法弥补的,也是不可逆的,希望各位领导和院方能站在患者的角度来考虑,充分考虑患者所承受的痛苦,给我们一个公平、公正的说法及我们合理的答复。 请求事项: 一、请求XX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调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医患纠纷。 二、要求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各种损失12023397.65元。 申请人:王巧莲 年月日 第8页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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