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社会科学2023/1法治视阈下金融数据不对称中的套利缝隙监管研究□徐翔摘要:数据不对称在数字金融背景下应运而生ꎮ从数据不对称的症候出发ꎬ探究其中的套利缝隙ꎬ主要呈现监管套利ꎬ机构、平台套利和用户套利三种表征ꎮ然而ꎬ监管法律静态与金融数据的日新月异、分业监管与混业经营、中心化监管与金融主体泛化成为了激化数据不对称的主要矛盾ꎮ在金融科技与金融数据监管发展的共振过程中ꎬ要通过树立监管原则和目标的底线思维进行法规更新ꎬ纪检监察与审计监督协同监管ꎬ构建时空统合的全方位多维监管体系ꎬ建立横纵交织的金融数据共享披露制度ꎬ实现数据的开放共享ꎬ从而弥合金融数据不对称中的套利缝隙ꎮ关键词:数据不对称套利缝隙法治监管金融反腐纪检监察中图分类号:D922.28ꎻF8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675(2023)01-084-08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毒品问题治理的实践困境与模式创新研究”(编号:20&ZD196)ꎻ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纪检监察大数据监督理论构建与实践路径研究”(编号:2022B066)ꎮ作者简介:徐翔ꎬ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讲师ꎬ法学博士ꎬ博士后ꎬ陕西西安ꎬ710063ꎮ引言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已从2005年的2.6万亿骤增至2020年的39.2万亿[1]ꎮ数字金融背景下ꎬ数据成为重塑经济结构的关键要素ꎮ国家层面越发重视数字金融蓝海的发展ꎬ党的十八大以来ꎬ党中央将数字经济上升为国家战略ꎬ以此部署数字经济的发展ꎬ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ꎮ然而ꎬ近年来随着金融创新的步伐加速和金融业务的交叉渗入ꎬ金融市场中数据不对称现象不断生成和积聚ꎬ各金融主体间不能形成有效的对应机制ꎬ更是触发了金融主体的套利行为ꎬ如果没有对金融数据不对称产生的套利缝隙进行及时地干预ꎬ金融市场难免因此走向无序化ꎬ产生金融腐败ꎬ引发系统性的金融危机等乱象ꎮ金融市场一向是法治的重要领域ꎬ数据治理也是法学学科持续关注的重点ꎬ本文试图通过分析金融数据不对称产生的套利缝隙ꎬ寻找弥合套利缝隙的法治监管方案ꎮ一、金融数据不对称的内涵及特征(一)金融数据不对称的内涵数字金融是通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覆盖金融活动的部分流程或全环节ꎬ以数字化的方式实现用户识别、用户获取、记录交易、存储交易、控制风险、信用评估、生成决策方案等ꎮ金融活动本身就与数字息息相关ꎬ带有一定的虚拟化色彩ꎬ因此ꎬ金融活动更加适宜数字化变迁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