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第25卷第2期遵义师范学院学报2023年4月“深生态学”是挪威生态哲学家阿恩·奈斯提出的生态哲学体系,科马克·卡利南等生态伦理学家进一步发展了这一思想。卡利南提出人类应当尊重宇宙运行的“伟大之法”,并且在此基础上建立一套名为“地球法理”的生态伦理体系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共同发展的愿景。通过对他思想的解读,可以更好地了解深生态学这一生态哲学体系在当今的发展。一、深生态学的核心观念当我们看到“深生态学”这一词的时候,我们自然会意识到这一概念理应与传统的“浅”生态学观念相对。深生态学之“深”正是强调其相对旧有之“浅”生态学在观念上的突破,即在更加深层次的角度上思考问题以期得到当下生态问题的答案。深生态学主张生态问题不能仅仅从自然科学或者工程技术角度来认识并着手解决,人类必须将面临的生态危机上升到思想的高度,方能保证人类与大自然之间的协调发展。[1]深生态学的最终目的是“生态自我实现”,这也是人类实现自我最终所要达到的目的。[2]生态的自我实现基于对生命的尊重,最终具现为整个生态系统的平等,而非人类具有“自然主宰”地位基础上针收稿日期:2022-03-16作者简介:龚建伟,男,河南南阳人,苏州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政治哲学与生态伦理研究;李若昌,男,山东济宁人,苏州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伦理学与艺术哲学研究。当代深生态学思想中的生态伦理体系考察——以《地球正义宣言——荒野法》为对象龚建伟,李若昌(苏州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苏州215009)摘要:深生态学是阿恩·奈斯所创立的以“整体观念论”为核心的生态哲学体系,科马克·卡利南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创作了《地球正义宣言——荒野法》一书。该书提出人类应当认清自己并非独立于自然之外的存在,过去错误的生态观念导致了许多生态问题的产生与生态治理的失误,因此需要重建一套名为“地球法理”的具有实践意义的生态伦理体系。关键词:深生态学;生态伦理;科马克·卡利南;地球法理中图分类号:B82-05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3583(2023)-0026-04AnalysisofEcologicalEthicsSysteminContemporaryDeepEcology——TakingWildLaw:AManifestoforEarthJusticeastheObjectGONGJian-wei,LIRuo-chang(SchoolofMarxism,SuzhouUniversityofScienceandTechnology,Suzhou215009,China)DeepecologyisanecologicalphilosophysystemfoundedbyArneNesswit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