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博览2023年第09期•51•法学理论研究对构建完善的防卫体系的设想王澜吉首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南吉首416000摘要:目前我国的防卫制度还没有形成体系化,笔者认为建成防卫体系是十分必要的,既可以清晰明了地进行判断,又可以对各种防卫行为进行合理化的定罪、量刑,符合法治社会的发展要求。为了达到最终的目标,首先要进行框架的基本搭建,然后将交叉情形进行合理的规定,从而一步一步完善防卫体系。关键词:防卫体系;正当防卫;假想防卫一、防卫体系的定义(一)防卫体系的渊源防卫体系这个词并不是今天才有,在贞观年间,唐太宗颁布了三道诏书,其目的就是构建防卫体系,和今天所讲的防卫体系含义相同只是称谓不同。现如今,上到国防军事、国家战略部署,下到安保部门都非常重视防卫体系,防卫体系的重要性可见一斑。(二)本文对防卫体系的定义笔者所要阐述的防卫体系和这些含义有所差别,是法律上的防卫体系,属于相对抽象的概念,但本质上还是有共通之处的。笔者想以正当防卫为核心,将假想防卫、防卫不适时、防卫过当、防卫对象错误、偶然防卫等都包含进来,使每一项都有属于自己的位置,以此来确立一套完整的防卫制度,故将其定义为防卫体系。当然这只是初步的框架,在基本体系建立之后再陆续进行完善。二、构建防卫体系的意义(一)理论意义正当防卫之所以能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之中明确规定,并且作为客观层面的阻却事由被特殊强调,因为正当防卫有其特殊的性质。正当防卫的行为人在正当防卫过程中的主观思想和客观行为两方面,都在法律理论和人类认识的允许范围,既符合法律规定又满足大众的情感,举个例子,砒霜在人们眼中是毒药,但是砒霜也可以治病,患者在服用砒霜之后疾病会得到医治,但是也会因为摄入砒霜而产生副作用。如果把之前的疾病比作不法侵害,身体比作社会权益,那么服用砒霜治病就属于正当防卫,吃药治病这是人之常情,所以于情于理都应该对正当防卫制度进行细致的规定。虽然正当防卫相关制度还有很多值得探讨的问题,但是对正当防卫本身的争议已经十分稀少了,没有人探讨正当防卫该不该不定罪不负责,当然这是在满足正当防卫所有构成要件的情况下,当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有一项甚至多项不满足的情况下值得探讨的问题就变得多很多了。随着法治社会的进步,这些有瑕疵的防卫行为不能够按照以往客观绝对大于主观的方式进行处理,这样会使得行为人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1]。(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