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生态保护红线是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内容,文章以山西省祁县为例,对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过程及成果进行了系统梳理、分析和总结,提出了生态保护红线实施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了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关键词: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生态保护红线;国土空间规划中图分类号:F3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7519(2023)02-140-4单俊俊(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山西太原030001)1研究背景1.1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9年5月印发了《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作为我国国土空间规划顶层设计的纲领性文件,该意见提出将主体功能区规划(由国家和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组织编制)、土地利用规划(由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编制)、城乡规划(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组织编制)等空间类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1.2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与落实1.2.1政策文件要求2019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48号),该指导意见提出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的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施强制性严格保护措施的区域。指导意见指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总体要求,优先将具有重要的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防风固沙等功能的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以及生态极敏感脆弱的水土流失、石漠化、沙漠化等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1.2.2划定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前期调查研究与划定工作由原环境保护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组织,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相关职能划转自然资源部门,由自然资源部门继续深化完善相关成果。2021年,结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自然资源部已联合相关部委将31个省份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上报国务院。该划定方案中,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包括3部分:一是整合优化以后的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包括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二是自然保护地以外的生态功能极重作者简介:单俊俊(1986—),男,工程师,本科,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主要从事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综合整治等相关工作。140国土空间规划中生态保护红线用途管制规则研究——以山西省祁县为例华北自然资源国土工程2023.2要、生态极脆弱的区域;三是目前基本没有人类活动,但经评估具有潜在的重要生态价值的战略留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