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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2023年第02期2023年第02期政策窗口(续第1期第7页)三、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主体及程序1.规范交易主体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要依法对各类市场主体的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登记备案。农户拥有的产权是否入市流转交易由农户自主决定,入市农户产权可自行或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办理流转交易。一定标的额以上的农村集体资产流转必须进入市场公开交易。产权流转交易的出让方必须是产权权利人或受产权权利人委托的受托人,共有产权交易要共有人同意方可进行,确保没有权属纠纷。除农户宅基地使用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农户持有的集体资产股权外,流转交易的受让方原则上没有资格限制(外资企业和境外投资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工商企业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流转交易,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监管和风险防范。2.规范交易程序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原则上按照提出申请、审核受理、发布信息、登记意向、组织交易、签订合同、价款结算、交易鉴证、成交公告等程序进行。各级交易市场要制定市场具体运行规则,细化交易流程,规范交易行为,推进交易市场有序运行。四、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要主动适应交易主体、目的和方式多样化的需求,不断拓展服务功能,逐步发展成集信息发布、产权交易、法律咨询、资产评估、抵押登记、融资撮合等为一体的为农服务综合市场。提供发布交易信息、受理交易咨询和申请、协助产权查询、组织交易、出具交易鉴证书,协助办理产权抵押、变更登记和资金结算手续等基本服务。根据自身条件,依法依规开展相关配套服务。引入中介机构,提供会计、价值评估、法律咨询、项目策划、宣传推介等专业化服务,促进产权市场价格发现和价值提升。引入银行、保险、担保、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建立产权流转交易与金融服务联动机制,对进入市场交易的项目给予金融支持。五、强化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管各地要强化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加强定期检查和动态监测,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建立交易激励惩戒机制,强化行业监管,保障交易公平,防范交易风险,确保市场规范运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交易流程和交易规则,对市场运行、服务规范、中介行为、纠纷调处、收费标准等作出具体规定,实行统一规范的业务受理、信息发布、交易签约、交易中(终)止、交易(合同)鉴证、档案管理等制度。加强土地用途管制,耕地、林地、草地、水利设施等产权流转交易后的开发利用,不能改变用途,不能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能破坏生态功能。探索建立行业协会,推动行业发展,促进行业自律。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由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相关农村产权主管部门制定。六、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加强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管理、协调、监督同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建设和运行。各级发展改革、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统筹协同推进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2.加强政策扶持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维护经费实行分级负担,省级主要负责省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维护经费;省级以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维护经费,由所在地区统筹安排解决。3.加强宣传培训 各地要广泛宣传农村产权公开进入市场流转交易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政策,提高农民的产权意识,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推动我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续完)摘编自湖南省人民政府网(2022-08-19)关于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关于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