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论2023.5构筑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联动办案机制研究王煜鑫1,李明辉2(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政治与法律学院,重庆401524;西南大学法学院,重庆400716)摘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创建和运行需要发挥司法效能,统筹运用立法、司法、执法等法治手段解决相关案件。公安、司法机关联动办案机制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保障。当前中国有些地方司法联动办案机制并不完善,仍然存在联动效率低下、程序衔接缺乏灵活性与及时性、案情进展信息不对称的情况,阻碍了司法效率与司法公正的实现。化解这些难题,建立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要完善公检法三机关之间的协调商讨机制,加强对民营企业的监管与保护,同时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共同筑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最后一公里”。关键词:营商环境;打击犯罪;联动机制;程序衔接;信息共享中图分类号:DF8文献标志码:A收改日期:2023-04-04基金项目:重庆人文科技学院课题:优化营商环境司法保障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21-ZF-03);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庆优化营商环境司法保障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20YBFX35)作者简介:王煜鑫,西南大学法学院2020级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刑法学;李明辉(1977—),男,山东昌邑人,西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特内聘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哲学、法史学。本文所有作者授权本刊,无偿同意中国知网等网络平台的数字化应用以及《新华文摘》《报刊复印资料》的转载和摘编,如有法律代理和第三方网络平台电子使用应征得本刊的同意。一、问题的缘起“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已成为社会共识。营商环境是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的总和,涉及生产与经营的各个环节。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要立法、司法、执法各环节共同运作来保障,而司法是其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近年来涌现出大量破坏营商环境的刑事案件,这些犯罪行为具有以下三个特点:其一,涉案数额较大,使受害企业长期遭受严重经济损失。其二,行为方式隐蔽,难以及时发现犯罪迹象。其三,对营商环境及市场秩序造成的损害需长期进行修整。据此可见,刑事犯罪对营商环境的破坏是长期影响,难以恢复,也是实现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大阻力。因此,要从预防犯罪、打击犯罪、司法执行三个阶段对破坏行为进行规制,同时要实现三个阶段的有序衔接。这就要求公安、司法机关合力构建联动办案机制,共同推进刑事案件的解决。然而现阶段一些地方的公检法联动机制依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