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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
谢永强
49GUIZHOU POLICE COLLEGE诉源治理是指社会个体及各种机构为纠纷的预防及化解所采取的各种措施、方式和方法,使潜在的纠纷和已经出现的纠纷当事人矛盾得以化解,且所采取的联合行动所持续的工程。1学界业界人士对诉源治理问题,特别是基层法院的诉源治理问题虽然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探索,但能给当前的基层司法现状提供学术价值或制度参考的效果甚微。一、诉源治理模式的探索自 2006 年诉讼费交纳办法出台及立案登记制改革后,民事案件诉讼成本大大降低,大量的案件涌入法院。2以贵州省罗甸县人民法基层法院诉源治理实践探索基于罗甸法院边阳法庭“1+N”诉讼包保运行机制的思考谢永强,覃瑞睿(贵州省罗甸县人民法院,贵州罗甸550100)摘 要:当前,国家已从宏观层面为全面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搭建了制度图谱,诉源治理作为社会治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缓解人案矛盾的重要突破口。贵州省罗甸县人民法院边阳法庭推行“1+N”诉讼包保运行模式,实行诉讼服务网格化管理,在非法庭驻地设法官工作站,在各村(居)设诉讼服务点,从院庭站点员到党小组党员,从包保法官到联户长实行“点对点”的诉讼指导与服务。推行“1+N”诉讼包保式机制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凸显一系列问题。亟需强化现代治理新理念等形式,真正形成基层矛盾调处的强大合力。关键词:诉源治理;诉前调解;多元解纷Exploring the Practice of Grassroots Court v.Source Governance:Based on the 1+N Litigation Guarantee Operation Mechanism of the Bian Yang Court of the Luodian CourtXieYongqiang,QinRuirui(PeoplesCourtofLuodianCounty,GuizhouProvince,Luodian550100,China)Abstract:Atpresent,thestatehasbeenfromthemacrolevelforthecomprehensivepromotionofnationalgovernancecapacityandgovernancesystemtobuildasystemmap,thesourceofgovernanceasanimportantlinkofsocialgovernance,isanimportantbreakthroughtoalleviatethecontradictionsofthecase.LuodianCountyPeoplesCourtofGuizhouProvince,theimplementationofthe1+Nlitigationguaranteemodeofoperation,theimplementationoflitigationservicesgridmanagement,inthenon-courtpremisestojudgeworkstations,ineachvillage(residence)setuplitigationservicepoints,fromthecourtsitememberstothepartygroupmembers,fromtheguaranteejudgetotheimplementationofthehouseholdheadPointtopointlitigationguidanceandservices.Theimplementationofthe1+Nlitigationpackagetypemechanismhasachievedcertainresults,butatthesametimealsohighlightsaseriesofproblems.Thereisanurgentneedtostrengthenthenewconceptofmoderngovernanceandotherforms,therealformationofastrongsynergyofgrassrootsconflictmediation.Keywords:sourceoflitigationgovernance;pre-litigationmediation;multipledisputeresolution中图分类号:D92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752(2023)02-0049-07DOI:10.13310/ki.gzjy.2023.02.007收稿日期:2022-09-04作者简介:谢永强(1985),男,贵州罗甸人,贵州省罗甸县人民法院边阳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研究生;覃瑞睿(1993),女,贵州荔波人,贵州省罗甸县人民法院四级法官助理,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502023 年第 2 期法学探索Studies in Law院为例,近几年来罗甸法院民商事一审案件年均增幅在 30%以上,其中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始终保持民事收案前 4 位。劳务合同纠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常年居高不下,物业合同纠纷更呈倍数递增。与高速增长的案件增量同比增长的是员额法官人均办案量,17 个员额法官人均办案量从 2019 年 174 件突增至 2021 年 300 件,法官不堪重荷,诉源治理亟待提上日程。“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理念提出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以下简称五个五年改革纲要)首次提出“诉源治理”这一概念。3随后,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明确要求人民法院要主动融入党委政府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工作。之后,各级法院纷纷出台相关措施,不断探索诉源治理模式。例如,重庆法院着力打造以“易审、易诉、易解、易达”4大平台和法智云中心为核心架构的“4+1”诉源治理模式,四川大邑县推行“无诉讼社区”等模式,试图解决当前我国诉讼爆炸式增长问题。二、“1+N”诉讼包保式运行机制的实践考察(一)总体概览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五年改革纲要要求,要构建多元化、立体化的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吸纳多元主体参与调解,同时加强统一纠纷在线化解平台建设,线上线下平台同步推进,充分发挥其矛盾解纷第一道屏障作用,让法院集中精力解决更有规则意义的案件问题。4基于此,贵州省罗甸县委县政府积极响应,由县委政法委牵头,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等部门下发罗甸县推进“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助推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参见贵州法院综合管理平台罗甸县人民法院案件管理系统。紧接着贵州省罗甸县人民法院结合实际,制定了罗甸县人民法院关于在人民法庭辖区创建“无诉讼十联户”示范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选定在相关村(居)开展“无诉讼十联户”探索诉源治理,并报上级法院获批准。由此,贵州省罗甸县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明确了组织架构与责任主体,构建了党委领导、法院指导、政府综治中心落实、多部门联动的社会治理格局,形成了由人民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延伸至各村(居)党小组,从包保法官串联至联户长的诉讼指导与服务模式,旨在借助无诉讼十联户的推广达到诉源治理目的。边阳镇地处贵州省罗甸县北部,历史悠久、人口众多、商业活动繁荣,是罗甸主要经济腹地。结合贵州省政法委提出“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治理方式,贵州省罗甸县人民法院抓住边阳镇系全县的重点经济发展镇这一龙头,在人员密集、人流量大,经济贸易发达的边阳人民法庭推行“1+N”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即以“包保法官+综治干部+网格员(村干部)+党员+联户长”为组织架构的一体化、多层级多元解纷模式。(二)运行模式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一岗双责”贵州省罗甸县人民法院始终加强组织领导,将诉源治理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及中心工作来抓。党组书记、院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谋划,高位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建设。分管人民法庭工作副院长履行“一岗双责”,亲自指导,推动诉源治理模式探索。各庭(室)负责人具体负责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推动落实。2.搭建联动条线,诉讼网格化管理一是建立矛盾化解包保机制。边阳人民法庭在法庭辖区的 2 个乡镇 51 个村(居),将矛盾化解及基层治理任务包保到 5 名干警,1 名干警至少包保 10 个村(居),清单化、时限化,责任到人,推动一站式化解矛盾,并聘任专职调解51GUIZHOU POLICE COLLEGE谢永强,覃瑞睿 基层法院诉源治理实践探索基于罗甸法院边阳法庭“1+N”诉讼包保运行机制的思考员,每天均有专职调解员到法庭坐班,确保矛盾纠纷能及时有效化解;二是指导村居开展自治。在非法庭驻地乡镇(木引镇)设立富有苗族特色的法官工作站,在村(居)设立诉讼服务点,从院庭站点员到党员,从包保法官到联户长,实行“点对点”的法律指导与服务,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指导完善村规民约;三是驻扎站点提供便捷化服务。在诉讼服务点建立法官工作室,打通矛盾纠纷化解“最后一公里”,零距离为来访群众提供诉讼指导与服务;四是发挥群防群治作用。在村(居)以每 10 户为 1 组,建立“十联户”机制,即每 10 户为 1 个十联户,每个十联户由1个联户长负责。借助联户长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强化包保干警、综治干部与联户长的联系,负责回应群众所需所盼,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矛盾纠纷从预防到排查再到化解均实行网格化管理模式。3.运用诉调对接平台,发挥多方调解优势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多元化解纠纷平台”及“黔南智慧司法多元解纷平台”的线上解纷平台作用,每名包保法官、综治干部、网格员、专职调解员、十联户长的手机及电脑均安装前述两大多元解纷系统,不仅强化了线上调解的联动作用,还有效拓宽了纠纷调解覆盖面。一是“推出去”。搭建行业调解平台,自实行“1+N”诉源治理模式至今,贵州省罗甸县人民法院共协调组建了道路交通调解委员会、金融解纷调解委员会、物业解纷调解委员会等多家行业调解组织。立案前,凡符合诉调对接的,由诉讼服务中心通过诉调对接系统平台,将案件推送到前述相关调解平台,由调解员进行前置调解。针对不能到调解现场的当事人,通过前述的智慧两大调解平台进行远程调解,实现让信息多跑腿,群众少跑路,打通了跨地域及新冠肺炎疫情对矛盾纠纷调处影响的最后“一公里”。二是“请进来”。针对不能调解或不愿调解的案件,由立案部门立案后进行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快慢分道的诉 参见罗甸县木引镇人民政府网。讼服务模式。除了由承办法官调解,还引入业务能力强、调解经验足的退休干部、人民调解员等参与诉讼全程调解,提升调解适用率。三是“同探讨”。由审判经验丰富、业务知识精湛的干警对调解员开展“一对一”的业务指导与培训,推动业务能力提升,定期组织开展案件调解研讨会,加强经验交流及分享。四是“共推进”。在法庭建立“一事通办”的诉前调解一站式服务窗口,即由专职调解员、跟案书记员、审判员组成的“三员一站”式诉前工作服务窗口,形成矛盾化解、问题消耗、文书审签同时推进的诉前调解工作格局,有效解决了诉前调解工作低效的问题。4.融入民族元素,充分发挥族老作用边阳人民法庭在探索诉源治理工作过程中,狠抓贵州省罗甸县曾经是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这个特点,巧用民族元素,充分挖掘少数民族“家风”“寨老”“族长”的治理潜力。一是诉源治理主体上融入民族元素。例如,木引镇 12 个村居的 61 个网格员,308 个联户长少数民族高达98%,诉源治理主体主要由基层自治组织机构人员、民间德高望重的“寨老”“族长”组成。木引镇辖区的 24 名人民调解员、2 名专职调解员也亦由布依族、苗族组成,少数民族系诉源治理的主力军。二是在诉源治理依据上融入民族元素。诉源治理必须依法依规治理,确保在法治的轨道运行。边阳人民法庭在开展诉源治理过程中,高度重视规章制度建设,切实加强村规民约建设,把村规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