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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剪短视频的侵权纠纷和合理使用研究_陈若琪.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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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短 视频 侵权 纠纷 合理 使用 研究 陈若琪
传媒论坛2023年第4期(总第124期)作者简介:陈若琪,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方向:法学。混剪短视频的侵权纠纷和合理使用研究陈若琪摘要:网络混剪短视频是近年新兴的视频文化,它充分满足着人们碎片化的视频类娱乐需求。但由于当前相关法律尚不完善,混剪短视频在发展过程中频繁面临侵权的风险,致使这种短视频文化的发展频繁陷入困境。为了促使混剪短视频文化的健康发展,政府需要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来明确其创作界限并加强普及相关法律;短视频平台需要秉承“支持原创作品”的理念,加强对作品的审核;视频创作者需要严格尊重原创作品,明确自己作品的定位并合理使用素材。在各方的共同支持下,网络混剪短视频产业有望减少侵权纠纷,逐渐向合法、独立和多元化方向发展。关键词:混剪短视频;侵权纠纷;合理使用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6-5079(2023)4-0068-04音视纵横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数字技术的变革和发展,新的创作方式和作品形式不断出现在大众面前。网络混剪短视频就是网络技术变革发展的产物,这种视频作品的出现充分展现了互联网技术的创新性。但与此同时,这种创新性将法律的滞后性衬托得更加明显137,法律作为解决问题的手段和衡量行为的标准,能否及时解决和如何解决混剪短视频产生的侵权问题,是平衡创作者和社会公众利益关系的重要影响因素。一、混剪短视频概述(一)混剪短视频的概念混剪短视频(Mushup Video)是一种基于某一主题运用剪辑功能对已有视频素材进行二次创作最终形成短视频的视频作品类型。维基百科对此类视频的定义是“将多个预先存在的视频文本根据并不明显的关系组合成完整的视频类型”。混剪短视频受众面较广。在B站、快手、抖音、火山小视频等平台中,人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低成本剪辑并发表视频,记录生活,同时还有机会获取一定的利益。因此,混剪短视频呈现井喷式的发展境况。(二)混剪短视频的特征这种新型的视频作品充分表现着互联网的碎片式观看文化。从表现形式上,这类视频往往有以下特征:第一,主题鲜明且带有极强的个人化倾向。混剪短视频是创作者根据自己的喜好或者某个预设的主题对已有的视频素材进行重新剪辑、拼接,经过再生产而重新对原作品进行解读,表现出明显的个性化特点。第二,视频结构简单。常见的混剪短视频一般都是由素材的并列或关系递进的内容组成,整体来看结构简单且内容紧凑,由此也可以看出其创作成本低和制作过程简单的特点。第三,形成独特的新型视频美学。混剪短视频最主要的特点就是时长极短,充分满足了当今社会人们忙碌生活中追求的碎片化娱乐的视频需求。为了满足时长短的要求,混剪短视频就必须具有极高的剪辑率、言简意赅且吸引度高的台词或解说、快速的转场和动感抓耳的背景音乐。这些元素会赋予原素材新的意义,让混剪短视频作品变得更有记忆点,也让观众能够短时间内获得有效信息和视听双重享受。除此之外,混剪短视频制作的低成本和易上手吸引大量普通观众也加入到创作者的行列。在互联网的加持作用下,许多个性化的混剪短视频一夜之间得到极高的点击率和关注度,它们的作者也迅速从普通用户变成拥68传媒论坛传媒论坛2023年第4期(总第124期)音视纵横有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粉丝的网红,继而引来许多产品代言和推广,迅速获得了极大的经济收益。因为看到了这种文化兴起带来的效益,越来越多的人投入其中。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及时跟上,混剪短视频的素材非原创性引发了许多侵权事件。(三)混剪短视频的分类根据制作方式的不同,目前流入平台的混剪短视频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四类138:1.使用原视频素材的音频文件进行二次创作这一类短视频作品在制作过程中将一些影视片段的配音或者歌曲摘出来,投入到新作品的制作,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不改动原作品的音频文件,依据这些背景音频文件配以新的图像或者自己的影像。这样既可以赋予歌曲和配音新的含义,也为自己想要表现的影像作品找到合适的配音,凸显作品的情绪性和故事的完整性。2.使用原视频素材的视频图像进行二次创作作者将原视频的台词和音频进行消音处理,再根据原作品的影像重新加入配音、音乐或者画外音解说,使其脱离原作品的内涵,展现作者的个性化思想。在此类短视频作品中,素材取自单一影视作品的主要是影视解说或者对口型表演类配音的短视频,前者主要通过将一部电视剧或者一部电影作品的主要内容提炼出来,浓缩成十几分钟能够让观众明白主线剧情的短视频,并加之自己特色的语言内容进行介绍和点评,如“说电影”“10分钟带你看完”等;后者主要是创作者本人进行配音娱乐。而二次创作素材取自多部影视作品的则主要表现为点评和介绍一类有共同特点的作品,如“盘点年十大神剧”等。3.对已发表的视频作品内容进行二次修改创作除了前两种仅使用原视频的音频或者影像资料进行二次创作的短视频作品之外,还有同时对原作品的音频和图片进行部分修改和修音的创作方式。创作者会根据自己拟定的主题对原作品的音频进行重新填词和编曲,同时对图像进行修图或者制作表情包的修改。这一类喜感的“鬼畜”视频主要是为了搞笑、娱乐或者讽刺某一社会现象。4.根据创作者喜好剪辑组成新故事由于混剪短视频创作的方法极其简单,很多观众也会把自己喜欢的情节、角色和内容剪辑在一起,做出独特的故事类混剪短视频。例如观众会把两个作品中毫不相关的两个角色剪辑在一起,利用片段中角色表演的巧合角度营造出两个角色正在互动的效果,并配以合适的背景音乐和念白,制造出合情合理的故事线或者感情线,来满足自己以及与其他有相同兴趣爱好的观众的需求。二、混剪短视频的侵权原因正如前文所说,网络混剪短视频依托于已发表的视频作品进行创作,很多素材来源于已经被创作出的视频作品,所以不可避免的会引起侵害先前电影电视剧作品、音乐作品和摄影作品的著作权的纠纷。其具体表现为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利和相关财产权利受到侵害。138混剪短视频之所以会引起侵权纠纷,主要有以下原因:首先,混剪短视频的低门槛制作和高收益导致很多短视频用户纷纷效仿投入制作。但一些普通用户的文化水平不高且版权意识、法律意识淡薄,无法及时考虑到自己使用的素材是否需要经过授权才能使用到新的作品中,如此形成大量侵权隐患。其次,依照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普通用户上传的混剪短视频需要经过原作品作者的版权授予或者认可。但是,普通用户尽管考虑到版权问题,可是联系上原作者的可能性也较低,去申请使用原作品素材的可行性也较低(特别是集锦盘点类混剪短视频)。这些视频涉及多个原作品著作权,如果强制混剪短视频作者得到每一个原作品作者的授权并支付使用费用,需要该作者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再次,一些普通用户创作混剪短视频的初衷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喜好并分享给其他人,本意并不涉及经济财产利益和用于商用。许多混剪短视频作者侥幸地以为,混剪短视频能够一夜之间爆火的概率不高,自己的作品只是小范围传播,并不会被发现涉及侵权。可是,如今多数短视频平台都有打赏的功能,部分粉丝会对涉及侵权的混剪短视频进行打赏,由此便引发了混剪短视频的侵权纠纷。三、混剪短视频的合理使用限度(一)混剪短视频的独创性在短视频著作权侵权案中,涉案短视频是否足以构成完整独立的作品是一个重要问题,而判断其独创性程度的高低则是其是否构成独立完整作品的重要依据。著作权法在立法中对作品的独创性进行清晰明确的界定:“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由此可见,作品是否具有足够的独创性首先要满足独立性和创造性两种性质。352基于两种情况可以认定作品的独立性。一是原短视频作品再创作完成之前具有非接触的独立性,这一点可以排除原短视频作品对其他实质性相似的短视频作品著作权69传媒论坛2023年第4期(总第124期)音视纵横的侵害;二是二次创作的混剪短视频在原作品的基础上具备非实质性模仿的演绎创作,因此也可以说是具有独立性。也就是说,当混剪短视频在素材使用、内容、主题和表现形式等方面与其他作品存在相似之处时,需要具备非接触性或独立演绎的特点才可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而对混剪短视频作品的创造性认定不能仅仅从时间长短和内容篇幅进行考量,认定创造性的关键在于,混剪短视频的新表达与其使用素材的原视频的内容表达相比,增加了多少增量要素,即针对混剪短视频表达出的新内容进行创造性的认定。如“刘牧雨与上海一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纠纷”一案中,涉案的短视频仅仅两分零八秒,但制作精良,可以充分看出作者在进行二次剪辑创作时经过思考对原视频素材进行了取舍、选择和重新编排,是一件智力活动产出的作品,因此刘牧雨创作的短视频被法院判定为具有独创性。独创性作为作品的必要属性,其重要地位不言而喻,但并不是具有独创性就一定是合理合法的作品。只有作品的独创性达到一定的高度,足以让观众体会到作者投入的情感和思考,并展现出新的艺术价值,才可以避免侵权纠纷。独创性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其程度高低并无明确的界限,这就需要法官在裁断时依据实况和自己的判断进行裁量。同时,相关从业者也应该不断进行作品独创性程度高低的研究,尽可能明确其界限。(二)合理使用的发展困境网络混剪短视频长期游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带,如果无法限制混剪短视频的合理使用,混剪短视频制作者将不仅面临视频频繁下架,还将深陷法律纠纷。这种满足人们短期碎片娱乐的新型文化也将面临创意萎靡、无法继续发展的困境。一方面,我国影视市场在混剪短视频这种新型视频文化的冲击下,相关市场收益失衡的现象逐渐明显。对于原影视作品作者和所属平台来说,侵权的混剪短视频对他们的经济收益造成打击。但对于短视频平台来说,混剪短视频拥有极大的受众群体,带来了庞大的粉丝经济。因此如何平衡二者的利益,使其能够共同发展、共同收益,满足不同类型的社会需要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另一方面,在法律滞后性的影响下,针对短视频平台著作权的限制和规定并不完善,并且这一缺陷造成的负面效应在大数据时代被放大。139虽然目前活跃的短视频平台在用户协议中都有对相关著作权的要求和限制,但是大体内容过于概括。用户在发布混剪短视频时只需勾选承诺自己发布的作品是原创作品,而相关后台审核也并不严格。因此,当侵权行为造成了纠纷的时候,这些用户协议的条款仅能在司法实务帮助判断是否侵权和如何追责的问题中起到微乎其微的作用。而侵权行为也因规则的不明确和审查的不严格而愈演愈烈,造成更多原作品作者和平台的基本著作权受到侵害。(三)合理使用的发展方向根据著作权法第一条,著作权法的立法目的是:“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混剪短视频的出现符合上述要求,推进了剪辑技术和影视文化的普及与发展。因此无论是要对其著作权进行保护,还是防止这些作品对原作品造成侵害,在当今其发展过程中都非常必要。合理使用指的是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不必征得原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用向其支付费用和报酬,基于正当目的而使用他人著作权作品的行为。混剪短视频素材的合理使用应注意以下几点:1.关注适当引用的比例引用素材比例即为新创作的短视频作品中采用的原作品素材与新作品素材的比例。混剪短视频是否能够合理使用需要判定其引用的作品是否超过了适当的比例或者是否引用了原作品中的关键部分,并且需要关注新视频作品的目的,如不足以产生新的有价值的表达,则需要对引用素材予以明确标注并且不得具备营利性。2.对原素材进行转化性使用所谓转化性使用,指虽然使用了已有作品的部分素材,但是赋予了这部分素材不同的含义,让它们在新的作品中创造新的价值,由此产生新的、个性化的表达,如此有利于多元化的短视频文化发展。3.明确混剪短视频非营利性质的基本前提。249这一前提要求混剪短视频作者尊重著作权法保护原创的立法目的和精神,尊重原作品的创作主旨和文化内涵。由于一些混剪短视频的素材是从已有的视频作品中“借”来的,且其创作过程并无过高技术要求,不足以成为独创性高的独立作品,由此创造出的混剪短视频如果以盈利为目的,必然侵犯了原作品的合法权利。故各视频网站对混剪短视频的盈利情况应有严格的审查,及时针对不合理盈利的混剪短视频采取下架等措施。4.规范化发展混剪短视频。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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