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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D0303
英乔治·拉姆赛-论财富的分配D9032,李任初译,文字版,商务印书馆2011
世界
学术
名著
丛书
D0303
乔治
拉姆赛
财富
分配
D9032
李任初译
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分科本)出版说明我馆历来重视迻译世界各国学术名著。从1981年开始出版“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在积累单行本著作的基础上,分辑刊行,迄今为止,出版了十二辑,近五百种,是我国自有现代出版以来最重大的学术翻译出版工程。“丛书”所列选的著作,立场观点不囿于一派,学科领域不限于一门,是文明开启以来各个时代、不同民族精神的精华,代表着人类已经到达过的精神境界。在改革开放之初,这套丛书一直起着思想启蒙和升华的作用,三十年来,这套丛书为我国学术和思想文化建设所做的基础性、持久性贡献得到了广泛认可,集中体现了我馆“昌明教育,开启民智”这一百年使命的精髓。“丛书”出版之初,即以封底颜色为别,分为橙色、绿色、蓝色、黄色和赭色五类,对应收录哲学、政治法律社会学、经济、历史地理和语言学等学科的著作。2009年,我馆以整体的形式出版了“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珍藏本)四百种,向共和国六十华诞献礼,以襄盛举。“珍藏本”出版后,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反响。读书界希望我们再接再厉,以原有五类为基础,出版“分科本”,既便于专业学者研读查考,又利于广大读者系统学习。为此,我们在“珍藏本”的基础上,加上新出版的十一、十二辑和即将出版的第十三辑中的部分图书,计五百种,分科出版,以飨读者。中华民族在伟大复兴的进程中,必将以更加开放的姿态面向世界,以更加虚心的态度借鉴和吸收人类文明的成果,研究和学习各国发展的有益经验。迻译世界各国学术名著,任重道远。我们一定以更大的努力,进一步做好这套丛书的出版工作,以不负前贤,有益社会。商务印书馆编辑部2011年3月拉姆赛论财富的分配汉译本序陈岱孙乔治拉姆赛(18001871)是十九世纪中期英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论财富的分配 1 是他的主要经济著作。在经济学说史中,拉姆赛只能是一个次要的经济学家。但是,把他贬低为一个完全不值得一提的人物,认为他的经济学说不过表达当时经济学界流行的观点等看法,却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史家的阶级偏见。十九世纪的三四十年代是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迅速庸俗化的时期。资产阶级所要求的是为当时辩解所急需的经济学说。于是,鼓吹“节欲论”和“最后一小时论”的西尼尔成为时代的宠儿,而缺乏这种作用的甚至有背道而驰倾向的同年代的拉姆赛的著作,不免于湮没无闻。因此,拉姆赛的论财富的分配一书,在其初版后一百三十八年(1974年),以一本“经济古典名著”的形式重版,有值得称道的意义,而汉译本的出版也自是值得欢迎的。拉姆赛在本书的前言中指出,他这本书的目的在于企图对他认为不大完善的李嘉图的分配论提出补充。18201830年间,英国经济学界进行的一场大论战,虽然也涉及分配问题,却是以围绕着李嘉图学说中价值的确定和价值对资本的关系等问题的展开为重点的。拉姆赛的书也提出价值论作为前提,但重点却在于分配论,而在分配论中,补充的重点则为利润学说。本书出版于1836年,当然不属于大论战中的范围,但在某一意义上,却不失为大论战的后续著作。拉姆赛把社会分为四个阶级工人、雇主、资本家和地主。四个阶级在生产中起了通力合作的作用,也就分享了生产的成果。分配的问题就是生产总量在四个阶级中所得份额比例的决定的问题。工人得到的是工资,雇主得到的是利润,资本家得到的是利息,而地主得到的是地租。把我们总称之为利润者划分为利息和企业利润不始于拉姆赛。西尼尔在同年发表的政治经济学大纲中,同样地作了这样的划分,而由于他是一个纯粹的辩解论者,独以此享名。实则这一划分在十九世纪二十年代初年已为一些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所提出。拉姆赛的特点只在于他明确地强调了雇主在生产中从而在分配中的主导作用。拉姆赛这一观点为后来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所接受,只是后来的英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不用拉姆赛的“雇主”一术语,而采用了拉姆赛也已提出的,源于法国的“企业主”一术语。作为分配的主导者,雇主是社会财富分配的枢轴。他可以自己不拥有地产、资本和劳动,而通过在市场中购买这些所谓生产要素的方式,从社会总产品中,分别支付给其他阶级以地租、利息和工资。买卖的契约规定了地租、利息和工资的定量,而支付后的余额构成了企业利润。在表面上,雇主似乎以生产要素的购买者的身份构成契约的一方和以地主、资本家、工人作为地产、资本、劳动提供者构成的契约的另一方相对立。但拉姆赛却以独特的方式论证实际的对立存在于劳资两方之间,而以包括利息(他称之为纯利润)和企业利润二者的总利润,作为生产的剩余收入,来理解剩余价值。拉姆赛首先把地租排除在分配的实质性分析之外。他认为在存在着大量无主土地的早期社会,地租还没有出现。随着土地占有的普遍化,出现了地租。地租固然是对社会总产品的扣除,却对于实际工资、利息率和平均企业利润不产生影响。地租,对资本主义生产来说,是不必要的、多余的形式。然后,拉姆赛忘记了他自己所作的以作为生产要素购买者为一方的雇主和以作为生产要素出卖的另一方的工人、资本家、地主之间的阶级对立的分析。他把雇主和资本家合成为一个联合体,把利息和企业利润合成为“总利润”。这样,在分配上,工资和“总利润”成为相互消长的对立物,而工人和“雇主资本家”成为利益相反的两个敌对阶级。拉姆赛并没有研究清楚剩余价值的本质,但他却从他对于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理论中,对于剩余价值分析提供了一个新起点。资产阶级古典学派经济学家是从流通过程得出流动资本和固定资本的区别的。拉姆赛保留了这两个术语,但却从生产过程中予以界说。他认为,流动资本是在工人完成他们的劳动产品以前已经预付给工人的生活资料和其他必需品;固定资本则包括机器和工具、劳动用的或保存劳动成果用的建筑物、役畜和种畜、各种原料和工业燃料、种子和肥料等。由此可见,拉姆赛所谓“流动资本”,无非是可归结为工资的那一部分资本,即可变资本;而固定资本则归结为劳动资料和劳动材料的那一部分资本,即不变资本。当然,等同了从直接生产过程得出的资本的划分与从流通过程中产生的区别,是错误的。但拉姆赛却事实上由之把生产资本区分为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在这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分配份额,拉姆赛就得出工人所得的工资等于流动资本(实为可变资本),雇主资本家所得的“总利润”等于商品总价值减去工资和固定资本(实为不变资本)的补偿后的全部剩余的结论。这也就实际上提出了商品总价值等于c+v+m这一公式。在这公式的前提下,拉姆赛接近了正确地理解剩余价值的来源。他明确地说“流动资本所使用的劳动总量要多于先前用于它本身的劳动”(论财富的分配本书第32页)。这就是说,资本家总是用较少的物化劳动同较多的活劳动相交换;这个无偿的活劳动余额,构成了商品价值超过商品生产中消费掉的资本价值的余额,换言之,构成了剩余价值。这就是在认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道路上前进了的一步,也是本书中最有意义的贡献。当然这也恰是过去资产阶级经济学史家所视而不见的。1 国资产阶级古典派经济学家拉姆赛的主要著作论财富的分配一书,1836年初版于英国爱丁堡的亚当和查理士勃纳克出版社,其中对剩余价值理论有所贡献。马克思在剩余价值学说史中对拉姆赛的学说作了正确的评价,并且引用了论财富的分配中的一些段落。拉姆赛的这本书出版后,遭到资产阶级经济学界的贬低和冷遇,很早就已绝版。我国经济学说史专家以前从未见到过此书。直到1974年才由美国克利夫顿的奥古图斯凯利出版社按照原书影印重新出版。我们翻译出版这本书的时候,特请陈岱孙同志为这个汉译本写了序言。编者序言在公开发表论财富的分配时,我以为说几句开场白是必要的。对于我着手研究一个已经引起这么多有才能的政治经济学家注意的题目一事,可能还要作一些解释,这种尝试本身就足以表明,我认为他们的著述并不完全令人满意。确实,尽管已经有了这些著述,我仍然确信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如果我们考虑到,这门科学比较起来还是一门新的学科,并且像李嘉图所说的那样,“财富的分配”已成为有待解决的重大“问题”,那么,我的这种尝试也就没有什么奇怪了。如果一旦彻底弄清了这个问题,那么其余的问题就可迎刃而解。自亚当斯密时代以来,上面提到的这位作者对澄清这一复杂问题所作的贡献可能比任何人都多。但是,虽然他已作了很多贡献,在我看来,同样可以肯定的是,他还是给他的后继者留下了大量工作。我想,这一点不仅已为这位杰出作者的著作,而且也为他的追随者和自称为他的门徒的著作所证实。例如,穆勒先生,虽然他的“要义”1 那么著名,也只是对他的前辈,特别是对李嘉图的著作作了明白的概述,他尚且如此不满意于最初所作的在利润方面的论述,以致在第二版中对这个问题作了实质性的改动。但是,如果前者对这一重要问题的论述是不精确的话,那么,毫无疑问,我认为后1者更是如此。这些话也许足以说明,这个问题的探讨还远没有穷尽。在本文中,究竟有多少创见,当然尚须待读者去决定。一个人在经过长期的阅读并思考某一科学部门的问题之后,要确定什么应归功于别人,什么是由于他自己的深思熟虑所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常常有这样的情形,有人认为是新的东西,事实上可能别人在以前就已经说过了,甚至也许在很久以前的某个时期他就已经读到过。偶尔也会有人在尚未意识到这种情形时,竟把这些东西宣布为创见。当然,目前没有人在尚未首先浏览或回想一下这门科学的大师们的著作,特别是亚当斯密、李嘉图、马尔萨斯、麦克库洛赫、萨伊、施托尔希、杜克、托伦斯等人的著作的情况下,敢于撰写政治经济学的。对于我从这些卓越的作者的著作中得到的益处,请允许我在此永志感谢。同时,由于这门科学几乎完全成了论战的领域,使它在“公众”的心目中大大失去了信誉,所以我总是尽可能避免这种情况。这就使我比以前较少地注意前辈的著作,但这是为了刚才所说的理由,而决不是想贬低他们的著作,或者想否认我对他们的无限感激。相反,凡是出现了前辈著作中所特有的论点的地方,我均留意提及;但是,我也同显赫的权威所支持的某些错误论点进行了论争。关于“利润”的理论,也许由于它是这门科学中最复杂的理论,正如人们所设想的那样,已经引起了许多争论,对此,我也特别加以注意。我有着这样的希望,人们也许2发现,这一十分棘手的问题,现在已得到了满意的说明。但是,我特别要提到的一点是地产的分割。它在本书中占着如此突出的一个部分,为此,在此介绍详细论述这一问题的理由也许是必要的。这一问题的巨大重要性和迄今为止在探讨这一问题时所采取的草率态度,以及欧洲两个最著名的国家法国和英国对于这个问题所持的完全相反的见解,都促使我把它作为着重研究的对象。我想,没有人会否认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因为它在伦理学和经济学中都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并且是政治学的真正基石。在我看来,这一问题也没有得到公正的论述。不论篇幅长短,我只见到过两篇论文,一篇搜集在早先一期威斯敏斯特评论里,另一篇则是在德斯塔埃尔先生的有关论英国的书简中。2 这两位有才能的作者都为平等辩护。英国和法国之间的意见分歧是众所周知的。在一国,长子继承权受到了非常普遍的赞同;而在另一国,则更为普遍地被认为是可憎的。既然这个问题不仅同政治经济学有关,而且与伦理学和政治学有关,那就不可能在没有考察它的一切倾向的情况下妄加臆断。从一种观点来看,这个制度是好的,而从另一种观点来看,它则可能是坏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先把有利的一面与不利的一面加以权衡,才能看到判断的天平向哪一方倾斜。为了讨论这两种对立的制度在政治上和道德上的后果 3 而稍微偏离了这一性质的著作的正题,我相信是能取得读者的谅解的。在探讨政治问题时,应该避免极端简短和特别冗长这两种陈述的不同的缺点。这里存在着一个主要困难:非常简短3的陈述决不能对这样一个问题作出公正的剖析;而面面俱到的考察则又会导致远离本文的要旨。我在避免这两种极端方面究竟取得了多少成绩,须由读者来断定。那些想要更进一步探讨政治问题的人,最好去阅读政治论一书,该书篇幅大大超过了本书,并且大到这样一种程度,以致必须用分册的形式来出版。不管人们对地产分割的研究可能有什么样的看法,我希望他们至少会发现它具有一个公正的优点。我想本书已给了那些和我意见相左的论点以应有的说服力。用这种方式探讨问题至少可以期望有一个优点,这就是,即使发现结论是错误的,论述本身也不会被抛弃。虽然“财富的分配”是本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