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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A0804
英约翰·托兰德-泛神论要义陈启伟译,文字版,商务印书馆2011
世界
学术
名著
丛书
A0804
约翰
兰德
泛神论
要义
陈启伟译
文字
商务印书馆
2011
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分科本)出版说明我馆历来重视迻译世界各国学术名著。从1981年开始出版“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在积累单行本著作的基础上,分辑刊行,迄今为止,出版了十二辑,近五百种,是我国自有现代出版以来最重大的学术翻译出版工程。“丛书”所列选的著作,立场观点不囿于一派,学科领域不限于一门,是文明开启以来各个时代、不同民族精神的精华,代表着人类已经到达过的精神境界。在改革开放之初,这套丛书一直起着思想启蒙和升华的作用,三十年来,这套丛书为我国学术和思想文化建设所做的基础性、持久性贡献得到了广泛认可,集中体现了我馆“昌明教育,开启民智”这一百年使命的精髓。“丛书”出版之初,即以封底颜色为别,分为橙色、绿色、蓝色、黄色和赭色五类,对应收录哲学、政治法律社会学、经济、历史地理和语言学等学科的著作。2009年,我馆以整体的形式出版了“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珍藏本)四百种,向共和国六十华诞献礼,以襄盛举。“珍藏本”出版后,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反响。读书界希望我们再接再厉,以原有五类为基础,出版“分科本”,既便于专业学者研读查考,又利于广大读者系统学习。为此,我们在“珍藏本”的基础上,加上新出版的十一、十二辑和即将出版的第十三辑中的部分图书,计五百种,分科出版,以飨读者。中华民族在伟大复兴的进程中,必将以更加开放的姿态面向世界,以更加虚心的态度借鉴和吸收人类文明的成果,研究和学习各国发展的有益经验。迻译世界各国学术名著,任重道远。我们一定以更大的努力,进一步做好这套丛书的出版工作,以不负前贤,有益社会。商务印书馆编辑部2011年3月中译本序Pantheisticon是十七世纪末和十八世纪初英国最著名的自由思想家约翰托兰德(John Toland,16701722)晚年写的最后一部哲学著作。1720年以拉丁文出版,署名扬奴斯尤尼乌斯尧甘内修斯(Janus Junius Eoganesius)。扬奴斯尤尼乌斯是托兰德受洗时的命名,尧甘内修斯则是取其出生地爱尔兰北部伊斯特穆斯半岛的原名伊尼斯-尧甘(Inis-Eogan)一词造作的拉丁化的姓氏。托兰德死后近三十年,Pantheisticon始被译为英文于1751年在伦敦出版。译者未具名,不详其姓字。我们的中译所根据的就是这个英译本。关于书名Pantheisticon,国内学术界过去一般都译作“泛神论者”,是不确的。托兰德在此书中描写了一个由泛神论者组成的团体或协会。“泛神论者”一词,他在此书中用的是 Pantheist,而且 Pantheist 这个词在他更早的一部著作忠实陈述的索齐尼主义(Socinianism truly stated)中就已出现。托兰德在任何地方都不曾将泛神论者又名之曰Pantheisticon。事实上,Pantheisticon 一词只是作为书名被使用过一次,其真正的涵义可从其副标题得到解释。副标题的拉丁文本原文为:sive formula celebrandaesodalitatis,可译为:“或一个著名协会的诵文。”按照当时书籍出版的习惯,在书名之下往往附有几行提挈全书内容的文字,Pantheisticon 一书也不例外,在其正副标题之下附有一段文字,说明 Pantheisticon 或这个著名协会的Forrmula“分为三个部分,即1.泛神论者(Pantheists)或其兄弟会的道德和公理。2.他们的上帝和哲学。3.他们的自由和既不欺人亦不被欺的法。”这里已再明白不过地告诉我们,Pantheisticon 不是 Pantheists(泛神论者),而是泛神论者的团体的诵文。这套诵文的三个部分所述皆泛神论者的要言妙道,实即托兰德的哲学、政治、道德、宗教等各方面的观点和主张,因此,我想不妨将Pantheisticon(泛神论者的诵文)这个书名译作泛神论要义。泛神论要义,作为托兰德的搁笔之作,在其思想发展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无论是他自发表基督教并不神秘以来一直坚持的启蒙主义、理性主义的自由思想,还是他后来在致塞伦娜的信(1704)中提出的一系列唯物主义观点,在这部著作中可以说都有进一步的阐发或发展。一、自由思想的跃进:宗教批判和政治批判像十八世纪其他的英国自由思想家一样,托兰德首先是以对宗教迷信和宗教狂热的理性主义批判、倡导宗教宽容和信仰自由而走上思想舞台的。但是他的自由思想在尔后的发展中却超过了(在某些方面甚至大大超过了)与他同时代的那些早期的自由思想家。这突出地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1.从宗教迷信的批判到基督教的否定大家知道,托兰德在其早期作品基督教并不神秘中还是站在基督教的立场力图证明福音书中没有任何反理性或超理性的东西,从而把奇迹迷信之类的东西从所谓“真正的”基督教中铲除出去,实际上是要赋予基督教一个新的理性化的形态,或者也可以说是要恢复在他看来本无迷信色彩的原始基督教的理性本质;在致塞伦娜的信中托兰德虽然对宗教迷信产生的根源和社会作用有许多深刻的论述,但是仍试图把基督教本身与宗教迷信区别开来,认为真正的基督教是符合理性的,是“旨在改善我们的道德、教导我们以正确的神性观念,因而根除一切迷信思想和迷信活动的组织”,那些“对耶稣基督所要消灭的东西”即各种迷信“加以袒护的人是没有权利称为基督徒的”,他们的迷信思想和迷信活动毋宁说是一种“反基督教主义”,而且“没有什么比它更与基督的学说正相悖逆的了”1。因此直至致塞伦娜的信,托兰德批判的锋芒主要是针对各种宗教迷信的观念和学说,不曾进而触及基督教信仰本身。在泛神论要义中托兰德则不仅以更为高昂的启蒙主义的理性主义精神对任何一种宗教迷信都予以无情的揭露和唾弃,即“在理性的光照下”,“抛弃一切假冒的启示,推翻伪造的奇迹、悖理的秘密、含糊的神谕,揭穿一切欺诈、诡计、谬误、骗局和老婆婆的故事”(本书第28页),而且对古往今来一切传统的宗教即“从先辈得来或由法律强迫信奉的宗教”无不痛斥为“完全是或在某些方面是不道德的、邪恶的、卑污的、残暴的或剥夺人的自由的”(本书第25页)。此处虽未明指基督教,但作为西文历史上统治最久、势力最大、影响最深的宗教,它必属这里实际指斥的对象是断无可疑的。正是由于批判已直抵基督教本身,在泛神论要义中遂不复发现将基督教与迷信分开而为之做理性辩护的任何言论了。诚然,托兰德在这部著作中也还表示过无意否定宗教本身,他引用西塞罗的话说:“人们不要误解,由于消灭迷信,宗教也要消灭。”(本书第44页)他甚至设想泛神论者团体有一个“更宽厚、更纯正、更自由的宗教”(本书第26页),但是,可以肯定此所谓宗教绝不是任何一种历史上实有的宗教(包括基督教)之理性化或理想化,而是一种失掉了通常宗教信仰意味的、对于泛神论者所谓上帝实即自然的理性崇拜。2.从宗教批判到社会政治批判据说,托兰德十四岁时就参加过反对国王雅各布二世的起义,而且宣称在四十岁以前要像克伦威尔在英国那样在爱尔兰造成一个伟大的国家变革 2。但是,直至泛神论要义发表之前,托兰德不曾在任何一部著作中明确地表达自己的政治观念和社会理想。这不是说在此前的著作中托兰德不曾有谈及政治之处,例如,在致塞伦娜的信中他就指出古代埃及、希腊和其他民族的帝王总是出于其君主统治的利益而把自己的家系神化,揭露了中世纪以来君权和神权的联系,说“有些基督教国王要求的君权神授(the divine right)和奴颜奉承的僧侣为他们要求的无条件的消极服从,如果不是比异教徒的办法更好的一种维持专制暴政的手段,那么其目的和意图则无疑是一样的”3。但是,只是在泛神论要义中托兰德才不再主要从与宗教的关联上看政治,而是把目光从宗教批判转注于社会政治问题,直接展开政治批判,从而将其自由思想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例如,他把他所假托而实为其自由思想之化身的那个泛神论者团体描写为一批“不盲从任何人的意见,不为教育或习俗所误引,亦不屈从本国的宗教和法律”(本书第6页)的特立独行的人物。他们尊崇理性,“理性是真正的第一法律”(本书第36页),而理性法则的第一要义就是自由,因此,“他们不仅坚决肯定和坚持思想自由,而且坚决肯定和坚持行动自由”(本书第26页)。自由和奴役是不相容的,他们“宁可不统治任何人,也不做任何人的奴隶有主人支配的生活绝算不上生活”(本书第42页);自由和特权是势不两立的,所以“他们憎恶一切无法无天的特权,是一切暴君(不论是专制君主、跋扈贵族,还是暴民领袖)的不共戴天的仇敌”(本书第26页)。不难看出,托兰德在这里表达的这种自由概念的真正意蕴乃是对封建等级制下的人格依附关系和封建专制统治的批判和否定。托兰德虽未详细论述他的社会政治理想,但是他以浓笔重墨鲜明地挑出了他的“社会哲学”的最高原则,即以“正确的理性”为“唯一真正的法”,建立一个以这种“既不欺人亦不被欺的法”为基石的法治的社会,而这个法治社会的三大要素就是:财产、安全、自由。正如托兰德所说的:“没有法律就没有财产,没有安全”,“有了法律我们才有自由”(本书第42页)。这种以维护财产、安全和自由为目的的法治精神正是十八世纪资产阶级启蒙运动的社会政治理念的核心所在。托兰德在这里发出了时代的最强音,成为十八世纪初英国自由思想家中最具政治意识,因而也高于他人的杰出人物。二、从自然神论到泛神论托兰德思想的起点是自然神论(Deism)。自然神论是十七、十八世纪流行于英、法、德诸国的一个宗教和哲学思潮,也是这一时期英国自由思想家们的共同的宗教和哲学倾向。“自然神论”是我国学术界对 Deism 的通译,此所谓“自然”非指自然界,而是指人类固有的“自然光亮”即理性,有人把 Deism 译为“理神论”似更切合本义。就神和自然界的关系而言,自然神论或理神论承认神或上帝是超自然的存在、超自然的创造者,但是它反对启示和奇迹迷信之类的东西,而主张对上帝的理性的崇拜,相信上帝是按照自然理性的法则创造世界、推动世界的,有些自然神论者把上帝解释为如牛顿所说的超自然的“第一推动力”,在创造和推动了世界之后就置身事外不复过问世事而让世界万物按自然规律自己运行了,犹如君主立宪制下的虚君,徒有至高无上的尊号,而无干预国政的实权。托兰德在基督教并不神秘中承认“上帝是万物的智慧的创造者”4,但是他否认上帝可以随意创造不可能的、自相矛盾的事物(例如,一个既是圆的同时又是方的东西,或者如传统基督教教士所宣传的在圣餐仪式中普通的面包和酒发生所谓“实体转化”而变成主的血和肉,等等),他说:“一切的矛盾实即不可能的同义词,乃是纯粹的虚无”,“认为纯粹的虚无会是上帝能力的对象,是我们不容设想的”5。托兰德在这里描绘的显然是一个自然神论的理性化的上帝。有的学者认为,“没有证据表明托兰德曾接受通常所谓自然神论的主要观点,即把上帝看做一个外在的创造者,它创造了世界,使之遵循某些规律,然后就丢下不管了”,因此可以说托兰德“是一个自由思想家而不是一个自然神论者”6。这个说法是不能成立的。如上所见,托兰德丝毫也不怀疑上帝是世界的“外在的创造者”,尽管他不像有些自然神论者那样视上帝如有名无实的“虚君”,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否认他为自然神论者,正如自然神论的奠基者柴伯利的赫伯特(Herbert of Cherbury)本人也没有这种“虚君”上帝的观念,我们不能因而否认他为自然神论者一样。现在的问题是:托兰德的自然神论观点究竟持续了多久?过去苏联和我国的学者一般认为托兰德在致塞伦娜的信中已超出了自然神论,不承认有超自然的造物主上帝。但是仔细地重读此书,我们发现这个论断未必完全符合实际。托兰德在这部著作中提出了物质具有内在能动性的观点,由此出发似可逻辑地推出对作为世界的外在创造者和推动者的上帝的否定。然而哲学家并不总是处处都按照自己思想的逻辑做出应有的结论。例如,托兰德在一个地方说,承认物质能动的人固然可以是主张物质永恒的人,但也可以是主张物质被创造的人,他们“可以认为上帝最初赋予了物质以广延性也赋予了它以能动性”,也就是说,在托兰德看来,物质具有能动性和物质为上帝所创造这两个逻辑上不相容的观点可以并行不悖,而他本人则力图逃避对物质是被创造的还是永恒的问题做出明确的回答,宣称:“我所要做的只是证明物质必然是广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