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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的民主化与科学化问题研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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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 立法 民主化 科学化 问题 研究
书书书法学理念实践创新丛书地方立法的民主化与科学化问题研究 以北京市为主要例证主编朱力宇撰稿人(以撰写章节先后为序)朱力宇易有禄李红勃孙晓东李雅琴彭君熊侃王爱声袁钢!#$%&()*北京*图书在版编目()数据地方立法的民主化与科学化问题研究 以北京市为主要例证朱力宇主编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法学理念实践创新丛书)地 朱 立法 研究 北京市 中国版本图书馆 数据核字()第 号法学理念实践创新丛书地方立法的民主化与科学化问题研究 以北京市为主要例证主编朱力宇 出版发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社址北京中关村大街 号邮政编码 电话 (总编室)(质管部)(邮购部)(门市部)(发行公司)(盗版举报)网址 :(人大教研网)经销新华书店印刷北京鑫丰华彩印有限公司规格 开本版次 年月第版印张 插页印次 年月第次印刷字数 定价 元版权所有侵权必究印装差错负责调换地 方 立 法 的 民 主 化 与 科 学 化 问 题 研 究出版说明本书是在 年 月完成的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年度,项目编号:)“北京市地方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问题研究”的课题基础上,付梓出版的。该课题在申请、研究和结项过程中,得到了北京市哲学规划办公室,特别是时任主任陈之昌先生的大力支持和得力指导;在结项的专家鉴定过程中,受到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刘金国教授、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张恒山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鲍禄教授的肯定性评价。北京大学法学院周旺生教授也对本课题提出过中肯的意见。同时,承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对北京市法治建设的重视,该课题得以出版。作为课题的主持人,我在此向上述单位、领导和专家表示由衷的感谢。本课题各章研究写作的分工(以撰写章节先后为序)如下:朱力宇,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负责导论的撰写、课题大纲的拟订和全书的最终统稿和定稿。易有禄,法学博士,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负责地方立法的民主化与科学化问题研究 第一章、第三章的撰写,并且协助课题主持人拟订大纲和统稿。李红勃,法学博士,外交学院法律系副教授,负责第二章的撰写。孙晓东,法学博士,华东理工大学副教授,负责第四章的撰写。李雅琴,法学博士,天津医科大学医学人文科学系副教授,负责第五章的撰写。彭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负责第六章的撰写。熊侃,法学博士,北京科学技术研究院博士后研究人员,负责第七章的撰写。王爱声,法学博士,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二处处长,负责第八章、第九章的撰写。袁钢,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负责第十章、第十一章的撰写和一些文字技术工作。科学研究是无止境的,本书肯定还存在不足或不当之处,希望有关专家和读者提出批评意见。目录导论!一、关于立法民主化与立法科学化的关系!二、本课题研究的基本思路!三、本课题研究成果的结构安排及其说明!第一章地方立法民主化与科学化的基本原理!第一节地方立法民主化与科学化的概念诠释!一、立法民主化的概念!二、立法科学化的概念!第二节地方立法民主化与科学化的主要内容!一、地方立法民主化的主要内容!二、地方立法科学化的主要内容!第三节地方立法民主化与科学化的现实意义!一、地方立法的民主化与科学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二、地方立法的民主化与科学化是建设政治文明的有效途径!三、地方立法的民主化与科学化是构建法治大厦的基础工程!第二章地方立法的质量保障!第一节坚持质量优先的立法原则!一、当前地方立法质量的分析!二、从重数量到重质量:地方立法的观念转变!第二节地方立法质量评价标准!地方立法的民主化与科学化问题研究一、形式标准!二、实质标准!第三节立法后质量评估!一、立法后质量评估:提高立法质量的有效机制!二、完善地方立法质量评估制度!第三章北京市立法发展的实证分析!第一节北京市立法的数量分析!一、基本情况!二、发展情况!三、立、改、废的比例!第二节北京市立法的构成分析!一、基本构成分析!二、社会立法分析!第四章北京市与上海市立法的比较分析 !第一节上海市立法发展概况 !一、上海市立法的数量分析 !二、上海市立法的构成分析 !第二节北京和上海市情的异同及其立法的可比性 !一、上海市概况 !二、北京市概况 !三、北京和上海的立法可比性 !第三节对北京和上海的立法的若干比较分析 !一、北京和上海市情相同或相似之处对立法的影响 !二、北京和上海市情的相异之处对立法的影响 !三、对北京和上海的立法数量的比较分析 !四、对北京和上海立法构成的比较分析 !第五章北京市的立法准备 !第一节立法准备概述 !一、立法准备 !二、立法预测 !目录三、立法决策 !第二节北京市立法规划的科学化 !一、北京市制定立法规划的背景需求 !二、北京市立法规划制定的科学化标准 !第三节北京市立法规划制定与实施情况的评析 !一、北京市立法规划的基本情况 !二、北京市立法规划制定的程序控制 !第六章北京市的立法调研 !第一节立法调研概述 !一、立法调研的概念 !二、立法调研的依据 !三、立法调研的分类 !四、立法调研的功能 !第二节地方立法调研的实施 !一、地方立法规划中的立法调研 !二、地方法案起草程序中的立法调研 !三、地方立法调研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四、完善地方立法调研工作的建议 !第三节北京市立法调研的实践与制度创新 !一、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多层次的调研格局 !二、北京市政府近五年来立法调研项目 !三、北京市立法调研机制的实践 !第七章北京市的专家参与立法 !第一节专家参与立法概述 !一、专家参与立法的实践形式 !二、专家参与立法的趋势与类型 !三、专家参与立法的固有矛盾 !第二节北京市专家参与立法的制度与实践 !一、北京市专家参与立法概况 !二、专家参与听证会制度 !三、法制建设顾问制度 !四、立法专家咨询制度 !地方立法的民主化与科学化问题研究第八章北京市的公众参与立法 !第一节北京市的公开征求立法意见 !一、公开征求立法意见的基本情况 !二、公开征求立法意见的主要做法 !第二节北京市的立法公示制度 !一、立法公示制度的确立 !二、立法公示的基本方式 !第三节北京市的立法听证制度 !一、立法听证的程序制度 !二、立法听证的首次实践 !第九章北京市立法民主化的完善 !第一节完善立法民主和完善立法过程是统一的 !一、民主立法首先需要完善民主立法制度 !二、年五年立法规划编制中的民主参与的特点 !第二节北京市立法民主化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一、在民主立法的理念方面存在的偏差 !二、一些征求立法意见的做法没有实现应有的社会效果 !三、一些人大代表、公民的素质和参与立法的能力还不够高 !四、立法信息公开的程度还不够 !第三节对北京市立法民主化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一、更新立法理念,树立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 !二、加大立法信息公开力度 !三、改进公开征求立法意见的方式 !四、组织和支持人大代表参与立法 !五、完善立法决策中的民意采纳机制 !六、建立、健全民主立法制度 !七、坚持科学立法与民主立法相结合 !第十章北京市立法科学化的完善 !第一节衡量地方立法科学化的标准 !一、地方立法的“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三原则 !目录二、地方立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 !三、地方立法必须体现地方特色 !四、地方立法必须可操作 !五、地方立法要注重提高立法效益 !第二节北京市立法科学化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一、立法准备还缺乏更完备的规范 !二、某些地方立法还存在简单重复的问题 !三、立法技术还相对滞后 !第三节对北京市立法科学化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一、坚持科学化的立法观 !二、规范地方立法规划工作 !三、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地方立法的起草程序 !四、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草案的提出程序 !五、加强地方立法主体建设 !六、改进某些地方立法的内容 !七、提高地方立法技术 !第十一章北京市立法的实例分析: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 !第一节实例分析概述 !一、实例分析的对象 法律援助制度 !二、实例分析的工具 !三、实例分析的步骤 !第二节质量保障的分析 !一、对立法观念的分析 !二、对立法主体的分析 !三、授权立法的分析 !第三节立法准备的分析 !一、对立法预测的分析 !二、对立法规划的分析 !三、对立法决策的分析 !第四节立法调研的分析 !一、对委托起草法案的分析 !二、对立法机构调研的分析 !地方立法的民主化与科学化问题研究三、对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分析 !四、对召开论证会的分析 !第五节从法案到法的分析 !一、对首次提交审议的分析 !二、对再次提交审议的分析 !三、对表决通过公布的分析 !附录 !一、北京市立法一览 !二、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及相关文件 !三、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参考文献 !地 方 立 法 的 民 主 化 与 科 学 化 问 题 研 究导论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二一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提出,要“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要“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完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原则上要公开听取意见”,“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些要求都为我们从民主与科学相结合的高度,为提高立法质量,研究有关立法问题,提出了总体思路和新课题。一、关于立法民主化与立法科学化的关系近年来,在国内的法学研究中,立法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成为热门课题。据本课题组所知,不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的课题指南中列入了类似的题目,而且许多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社会科学基金也有涉及这一问题的地方立法的民主化与科学化问题研究 课题。因此,作为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年度)的“北京市地方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问题研究”,如何在众多类似课题的研究中体现出本课题研究的特色,如何确切把握北京市立法的民主化与科学化的精髓,始终是本课题组在近三年的调研、讨论和写作中不断思索的重要问题。本课题组认为,正确理解立法民主化与立法科学化的关系,是研究有关理论和实践的前提与基础,也是建构本课题研究成果的框架所必需的。而且,目前立法部门的实务工作者也认为,对这一问题亟须从立法理论上予以破解。“民主”一词,起源于古希腊的政治思想和政治实践,原意是指人民的权力或人民的统治。在现代,“民主”主要包括层意思:第一,民主是一种国家制度,是一个国体问题,即多数人的统治。第二,民主是一种政治形态,是一个政体问题,即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组织国家政权和行使国家权力。第三,民主意味着一种平等的公民权利体系,即必须在法律上承认全体公民一律平等,全体公民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的平等权利。第四,民主也是一种工作方法,意味着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和制度进行决策,包括立法的决策。同时,民主奉行一系列独特的原则,如人民主权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平等原则、程序原则等。所以,对于立法的民主化我们可以这样理解:无论是何种意义上的民主,均与法律和法治存在密切的联系。从立法与民主的关系来看,各国都在寻求一种立法发展的民主化途径,即立法内容的民主化和立法程序的民主化。立法内容的民主化实际上就是民主的法律化,而立法程序的民主化则是民主法律化的必要途径和重要保证。“科学”一词,英文为 ,源于拉丁文的 ,其本义是“知识”、“学问”。日本著名科学启蒙大师福泽瑜吉把“”译为“科学”。在我国,年康有为引进并使用了“科学”二字。严复在翻译 天演论等科学著作时,也用“科学”二字。此后,“科学”二字便在中国广泛运用。对于“科学”一词,中国大百科全书的界定是:“对各种事实和现象进行观察、分类、归纳、演绎、分析、推理、计算和实验,从而发现规律,并对各种定量规律予以验证和公式化的知识体系。”不列 中国大百科全书(简明版),第册,页,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导论颠百科全书的界定是:“科学涉及对物质世界及其各种现象并需要无偏见的观察和系统实验的所有各种智力活动。一般说来,科学涉及一种对知识的追求,包括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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