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大观ˉ美术研究ˉ114《髹饰录》质色观研究文ˉ石丹彤[内容摘要]明代漆艺大家黄成所著《髹饰录》,是研究古代漆艺规范和漆艺美学的重要对象,此著以“质色观”统领全篇。如果说漆艺操作流程是浅表层面的直观知识,那么对于质、色的研究既是本体领域的探求,亦是研究《髹饰录》的不二法门。“质色观”渊源于文学语境中的“文质论”,质、色是一对互为表里的概念。如果说“质”为内容(载体),那么“色”即是工艺理想,既通过“光彩于文”体现工艺结果,亦通过“色”(格调)展现审美价值。“文质相适”“千文万华”是对“色”的把握及追求的目标。质色观是在中国“自然主义”及儒家“仁、德”思想体系中确立的,在“千文万华”的形象背后,自然之美的呈现方式是其最高审美理想。[关键词]质色观文质论坚牢于质光彩于文一、《髹饰录》及质色观的概念质色观在内质上属于一种审美视野,是以审美范畴文质论作为理论参照,转而观照到工艺过程、工艺操作规范、工艺品评标准、工艺理想的美学观点,它始终与手工技术转化为艺术的发生、发展相关联,目的是阐释漆艺行为的流程与审美价值的追求为互相发明、互为表里且在过程与结果中是相统一的。而研究质色观须以文质论的讨论为依托,如此方能明晰地建构系列观点。本文以蒹葭堂本《髹饰录》为主要研究对象,参考王世襄、长北、索予明、孙曼婷、今泉雄作、佐藤武敏、荒川浩和等中外学者的著作、文献,结合田野调查和实践经验,对质色观展开研究探讨。关于“质”的概念,《说文解字》解释为“以物相赘”,其意义主要体现在物性价值层面,此语意中的“质”为“抵押”之意,如“人质”。而作为“质押”层面的意义主要体现“诚信”的意涵(通过“质”确保事件的确定性),对确定性的深度追寻即是对事物本身不断抽象的过程,此时的“质”即有了“本质”“规律”的含义。《乐记》“中正无邪,礼之质也”1,注曰:“质犹本也”,说明“质”即为本质。早在先秦时期,《易传》“物相杂,故曰文”。“文”字中撇、捺笔画相交就体现了万物刚柔交错下的形式美感。从普遍意义来说,“文”是指事物相互作用并体现出一定的条理或规律。古人对具有规律性的相杂与交错性的“文”产生了美感认识,“文”便引申出更丰富的意义,用来形容一种现象。例如天文、人文,也可指具体的、形象化的图案,例如鸟兽之文(纹)。由此可以得知,“质”和“文”分别指向的是本质和现象层面,而文质论,主要是对二者之间的关系展开的品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