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田志捷副主任:赵欣柴洪涛成员:王海青李栋杨剑涛蔺小娟王婷刘新格郭晔张亚玲任晓文平凡李海滨张静李曼孟飞张涛主编:赵欣柴洪涛王海青副主编:李栋杨剑涛蔺小娟王婷责任编辑:柴洪涛执行编辑:王海青编委会前言如何使法制与社会形成良性互动机制,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以保证法治秩序的建立与实现,是自近代以来中国社会一直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从清末的法制改革到国民政府时期的《六法全书》,再到新中国成立伊始制定的《婚姻法》、《土地改革法》和《宪法》,中国社会一步步完成了从传统法律体系向现代法制的过渡。但如何促生和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创造能够保证现代法制正常发展运作的社会环境,却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法制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以何种方式普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积极探索的问题。我国电视法制节目是伴随着我国普法教育工作的展开而出现的,是电视这一媒体对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颇有意义的尝试。从1985年我国第一档法制节目诞生到现在,我国电视法制节目在普法道路上发挥了巨大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中国电视法制节目经过30年的发展,已经成为深受观众喜爱的电视节目类型之一。电视法制节目因其普及面广、可视性强、传播方式喜闻乐见,撑起了社教类电视节目的“半壁江山”,在宣传贯彻依法治国方针和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过程中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在市场经济改革浪潮下,伴随着六次全民普法教育,电视法制节目在向观众宣传法律知识的同时,亦匡正了社会群体的行为,增强了人们的法治意识,更对我国的法治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中国电视法制节目见证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化建设进程,其自身也逐渐走向法治化。在看到电视法制节目不断崛起、对法制建设发挥巨大作用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当下电视法制节目也存在一些问题:一些法制节目片面追求收视1从全国电视法制节目的发展电视媒体的普法实效看率而走上了一味猎奇的错误道路,甚至出现了低俗化倾向,背离了自身所肩负的社会和法律责任。这些现象的出现,更需要理论界的介入,发现这些问题存在的症结所在,并积极寻求解决之策。与电视法制节目的迅猛发展相比,对法制节目的研究相对滞后。理论上的滞后,使法制节目在普法教育上取得的成果及存在的问题缺少必要的理论总结,更使得法制节目在探索未来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