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1期·本期特稿·“非遗”档案式保存视域下我国“非遗”传承人记录工程的探讨●马瑄[摘要]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原文化部正式启动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在之后的几年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记录工程收获了成果,也发现了问题:对于非正式出版的文献收集不够全面、采录过程中对知识产权的忽视、记录工程的成果后续信息化程度不高等。在档案式保存视域下,应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记录的科学性、完整性、合法性,将记录成果转化为可持续影响的文化资源,促进“非遗”资源共建共享建设。[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数据库;资源建设;传承人记录工程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是中华文明五千多年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也是人类文明瑰丽的文化记忆。“非遗”是一种无形的遗产,具有隐性表达的特性,需通过外化的载体才能被感知及获取。“非遗”类型的丰富性、分布的分散性、表现形式和创造方式的差异性等特征也是需要档案式保存方式的重要原因。为“非遗”传承人建档是“非遗”档案式保存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构社会记忆的有力补充,是基于此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形化。但此过程仍存在如关于“非遗”档案的原真性争议、如何平衡“非遗”建档与知识产权保护之间的关系、传承人个人存档意识不强、能力不足等问题。一、国家级“非遗”传承人记录工程的基本情况我国对于民间文化的搜集整理工作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从对少数民族的英雄史诗的搜集、整理到80年代的“中国民族民间文艺十大集成”的编撰,再到2003年原文化部与财政部联同国家民委、中国文联启动的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意味着我国民族民间文化正式进入官方保护的范围;随后在2005年开展了为期5年的“非遗”普查工作,其间收集了大量的珍贵实物和资料。十分可惜的作者简介:马瑄,湖北省群众艺术馆(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研究馆员。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档案资源分层集群融合模式研究”项目编号:(21BTQ084)阶段性研究成果。38“非遗”档案式保存视域下我国“非遗”传承人记录工程的探讨是,由于收集的资料以文字记录为主、缺乏完整的影像记录,成果保管不善、多有遗失,技术更替导致的音像资料无法转录等问题,成为后“非遗”普查时代的缺憾。2015年,原文化部正式启动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这是利用数字化技术对传承人传承及实践活动进行全面记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