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Vol.43,No.06农业与技术※农业经济产业融合发展中设施农用地供给和监管问题研究刘婧元1刘洪银2(1.新南威尔士大学商学院,澳大利亚悉尼NSW1466;2.天津农学院人文学院,天津300384)摘要:通过研究产业融合发展中供地问题,揭示土地供给和使用机制,推进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供地土地理论和政策创新。采用深度访谈、描述性分析方法,研究农村土地供给和监管中存在的短板和矛盾;采取规范分析方法,研究设施农用地供给机制。土地供给存在设施农业项目预留用地空间不科学,设施农用地监管困难,土地复耕成本高、复垦难,设施农用地难以循环使用,不备案违规用地时有发生,外来资本用地不规范等问题,制约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落地。基于此,构建零散供地、整治盘活、规制约束和利益保障的土地供给机制,提出创新规划编制留白机制,构建土地整理激励机制,明确界定设施农用地标准,加大复垦监督检查,建立村庄土地资源集体定价机制和探索灵活多样用地方式等建议。关键词:产业融合发展;农村土地供给;设施农用地管理;土地监管;新业态供地中图分类号:[S-9]文献标识码:ADOI:10.19754/j.nyyjs.20230330029收稿日期:2022-11-22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平台经济下新生代农民工轻创业生态系统建构及治理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1BJY021)作者简介:刘婧元(1999-),女,硕士在读。研究方向:国际经济与专业会计;刘洪银(1968-),男,博士,教授。研究方向:人力资源与劳动经济学,农村经济学。引言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城乡产业融合发展涉及到土地流转使用。学界对产业融合发展中土地供给问题研究的较少,国土资源管理督察工作人员以及相关学者根据实践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一些政策研究。我国设施农用地增减热点地区是环京津冀、长三角及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包括山东、河北、北京、天津、上海和江苏等,用地类型主要以生产设施农用地为主[1]。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设施农用地需求增加,土地监管难度增大,各地出现许多违规用地现象和监管空白[2-4]。设施农业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许多农业新业态设施融合了非农用途,甚至直接用于非农产业,农地复合用途增多[5]。原有的设施农用地政策不适应产业融合发展需求,表现在设施农用地标准缺乏,备案和监管没有强制性约束[6]。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涉及到农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业设施用地问题,按照用途决定用地原则,只有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界定的农业用途,农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