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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法丛
综合卷_黄常青主编
综合
常青
主编
书书书龙 岗 法 丛主编黄常青人 民 法 院 出 版 社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龙岗法丛/黄常青主编.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9.12ISBN 978 7 5109 0031 0.龙.黄.法院 工作 中国 文集.D926.2 53中国版本图书馆 CIP 数据核字(2009)第 233332 号龙岗法丛(调研卷审判卷综合卷)主编黄常青责任编辑吴秀军范春雪出版发行人民法院出版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 27 号(100745)电话(010)67550525(责任编辑)67550516(出版部)6755055867550559(发行部)网址http:/courtpress.chinacourt.orgE mailcourtpress sohu com印刷经销新华书店开本787 1092 毫米16 开字数2476 千字印张131版次2010 年 6 月第 1 版2010 年 6 月第 1 次印刷书号ISBN 978 7 5109 0031 0定价680.00 元版权所有侵权必究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荣获“全国优秀法院”献礼龙岗法丛编辑委员会主编:黄常青委员:曾瑞敏孙肇平张晋村黄昌荣冯健郑春华张奕溪刘汉雄编辑:何尔海李磊明黎开颖卢为厚侯巍林郑丽张建国序1序*在荣膺“全国优秀法院”殊荣近一年后,深圳龙岗区人民法院这套 龙岗法丛付梓出版。有感于他们“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在繁重的工作之余,坚持开展理论研究,探寻法治真谛,多年来笔耕不辍,是以当黄常青院长请我为这套丛书作序,我欣然同意。理论指导实践,又植根于实践。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发展、完善乃至法治方略的实施,都需要并产生着切合我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论。而基层法院深深扎根于司法基层,与市民社会紧紧融为一体,拥有丰富的案例资源和司法实践,贴近群众了解民生需求,第一时间掌握社会纷争的脉动,容易发现问题所在,这为基层法院开展理论研究提供了天然的实践土壤,使基层法院的理论研究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建立在丰富实践基础上的实证研究,具有顽强的生命力。这决定了基层法院的理论研究对我国法治理论的发展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性。无疑,龙岗区人民法院的这套 龙岗法丛,就是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产物。全套丛书分调研卷、审判卷、综合卷,充分展现了近几年来龙岗法院审判工作第一线的法官们对法律真谛坚持不懈的探寻。他们以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为研究对象,将法学理论融入其*作者奚晓明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龙岗法丛调研卷审判卷综合卷2中加以分析、论证、归纳、总结,既体现了理论对实践的指导意义,又发挥了实践对理论的修正或检验作用。坚持理论与实践相长、使二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或许,这就是龙岗区人民法院优秀之所在的一个方面,也是他们之所以成为优秀的一个注脚。美国大法官本杰明卡多佐在一次演讲时说:“这是一个令人振奋的时代,在这个令人振奋的时代里,我将尽自己绵薄之力,把那些悸动着、喧嚣着渴望得到表达的社会和经济力量引入法律。”愿以此与龙岗法院诸君共勉。是为序。2009 年 10 月 23 日序言3序言*看到由近五年来发表在 龙岗审判上的数百篇文章结集而成的、几近二百余万言的文集 龙岗法丛交付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其兴奋愉悦之情难以言表。深圳市龙岗区法院与我之缘可谓深远,早在十余年前,因赴深圳为吉林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授课,而最初结识了时任龙岗法院副院长的黄常青同志,自此开始了与龙岗法院的密切交往。受邀讲座、开班授课、调研座谈、讨论交流,往来不绝。其间,龙岗审判创刊,由是而每期必至,我亦每期必阅。当此 龙岗法丛出版之时,常青院长请我作序,作为龙岗法院的多年知交,同时也作为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常青院长的导师,我自欣然应诺。看着收入 龙岗法丛中的一篇篇佳作,虽然曾经陆续领略,且其中若干文章亦有深研,但当将其从涓涓小流汇集成三卷本鸿篇巨制摆在面前时,还是使我大为震撼,遂有“三惊”之慨浮现脑海。第一是惊诧。龙岗当属龙争虎斗之地,亦为改革开放之前沿,可想而知,身处审判工作第一线的深圳龙岗区法院的法官们,其任务之艰巨、工作之辛苦、时间之紧迫,绝非内地可比。但在龙岗这块南海之滨的一方热土之上,孜孜不倦追求法律真谛的年轻法官们,身负年均审结三四万宗案件的繁重任务,却能够以其锲而不舍的顽强精神,仍然笔耕不辍,竟然在短短的几年间写出如此浩瀚鸿篇,足令举世惊诧。“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此之谓也。第二是惊叹。当着我们的法学界在埋头探寻和创立那些足以*作者赵新华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龙岗法丛调研卷审判卷综合卷4宣称于世的、新世纪的诸多法学学说和理论,致力于设计与构建那些尽可能完备的、足以令世人称道的法律体系,热火朝天地移植、借鉴、引进那些国外的最时新的法律思想、法律制度的时候,我们的法官们却以他们独特的观察视角、独有的思维方式,对他们须臾不能离开的武器 法律,给予了自己的最实在的诠释与解说。在这里,有着对小到诸如“探望权”问题的观察,也有着对大到诸如“WTO 规则与行政诉讼”问题的探索。其所涉及领域之广泛,其所思考问题之深刻,其所阐述观点之鲜明,均足以令人惊叹。这使我想起霍姆斯在 普通法中的名言:“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法律是由一些能干而有经验的人掌管,这些人清楚地知道,不应为了三段论而牺牲解决实际问题的智慧。”可以说,有着这种解决实际问题的智慧的法官,不是书斋里的法学家,而是实践中的法学家。第三是惊喜。在我们的国家走过了三十年改革开放的历程,逐渐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今天,在经济、社会、文化各个领域开始走向高度发达阶段的同时,也必不可免地出现了这样那样的社会问题,而在法律的领域,也有着诸如司法腐败、枉法裁判等不正常的现象。于是,有人直言,现今的法官属于“高危人群”。对此,我不敢苟同。任何人都不可能生活在真空中,关键在于他们自身对于“腐败病毒”的抵抗力如何。德沃金在他的 法律帝国一书中曾经形象地说:“在法律帝国里,法院是帝国的首都,而法官则是帝国的王侯,法院和法官对于法治的实现至关重要,他们是正义的守护者。”面对复杂纷繁、五光十色的社会生活,我们的基层的法官们能够清心寡欲,坚守法官的正义追求,对社会生活中的法律问题进行冷静而深邃的思索,对人民大众切身权益的保护给予深切的关注,看到有这样一批基层的法官们,看到有这样一批正义的守护者,我从内心发出一阵惊喜。可以说,他们的努力,他们的工作,铺下了法治国家的坚实基础。最后,应该提及的是,这套分为调研卷、审判卷、综合卷的龙岗法丛,不仅是在龙岗区法院审判工作第一线的法官们,对司法实践思考的理论结晶,同时也是他们的智慧和才情的最充分序言5的展现;在这里,不仅有对法律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认真而深入的探究,也有源自他们内心的、真挚情感与豪放胸怀的抒发。掩卷冥思,深感他们才是有思想、有感情、有血有肉、实实在在的法律人。2009 年 10 月 1 日于长春龙岗法丛调研卷审判卷综合卷6前言光阴荏苒,时光不驻,转眼之间,二十一世纪第一个十年已如白驹过隙。此时,距深圳经济特区成立已整整 30 年,距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建院也已过去 17 年。17 年,于一个人,刚刚从婴孩走向风华正茂,正努力向世界发出自己的声音;17 年,于中国法治,在动荡和喧嚣中行进,步伐从未如此铿锵有力;17年,于龙岗法院,从只有 45 名工作人员的“小”法院成长为拥有在编人员 246 人,年均受理案件近 40000 件,并有幸跻身于“全国优秀法院”之列的“大”法院。17 年在中国法治百年探索的历史长河中显得微不足道;但 17 年的历史见证了龙岗法院人的青春、激情、理想、奋斗,见证了龙岗法院人品格的不断成熟与性格的愈发坚毅。繁重的审判任务给我们带来了压力,同时也构建了建功立业的舞台。我们的法官一只手坚执正义之剑,另一只手紧握智慧之笔,在审判中思索,在思索中前行,努力提高着自身的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水平。摆在读者面前的 龙岗法丛,是在龙岗法院院刊 龙岗审判的基础上汇集而成。龙岗审判作为龙岗法院的内部刊物,自 2003 年创刊以来,至今已有 26 期付梓印刷,已经成为龙岗法院法官们进行学术创作、理论探讨的舞台,成为龙岗法院法官们展现风采的阵地,成为上级法院、兄弟法院了解龙岗法院的窗口。龙岗法丛是对 龙岗审判的一次创造性的汇编,是近几年来龙岗区法院审判工作第一线的法官们对司法实践思考的结晶。该丛书共三册,分为调研卷、审判卷、综合卷三部分。其中有业务部门的调研报告,又有法官个人的理论探讨、判案心得、经典案例和优秀法律文书。他们以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问前言7题为研究对象,将法学理论融入其中加以分析、论证、归纳、总结,既体现了理论对实践的指导意义,又发挥了实践对理论的修正或检验作用。同时,丛书里收集了法官们创作的随笔、散文、诗歌等文学作品,有些情感真挚,有些妙趣横生,有些耐人寻味,有些令人沉思,充分彰显了龙岗法院法官们的才华与个性。现代法治视野下,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是一种人民性、实践性、复杂性的活动。一方面,人民司法要最大限度地适应社会、适应群众、适应实践,最大限度彰显人民司法的生命力;另一方面,社会经济生活的多样性决定了纠纷的复杂,只有具备深厚的法学功底、渊博的学识阅历、缜密的逻辑推理能力的法官,才能胜任越来越专业化的审判工作。这就要求我们的法官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开动法律智慧,不断完善和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对于中国的法官,特别是基层法院的法官进行法学研究,很多人会在心中打上问号。诚然,基层法院的法官不大可能著作等身,写出惊世骇俗的法学巨著;基层法院的法官也不大可能成为立法和司法解释的亲身制定者,将自己的思考转化为影响法治进程的条文;基层法院的法官甚至因为视野的局限,提出的观点可能还略显青涩,思考的对策可能还略显稚嫩。但是,他们研究历史的回响,在法治的星空投影出微小但不渺小的身影;他们钻研人们平凡的生活,对于生活的种种他们了如指掌;他们追求正义的规则,为正义在基层的实践开辟道路。美国大法官本杰明卡多佐说:“作为一个法官,我的义务也许是将什么东西 不是我自己的追求、信念和哲学,而是我的时代里男人和女人的追求、信念和哲学 客观化并使之进入法律。”从某种意义上讲,基层法院法官们最能理解普罗大众对正义的诉求,法官们的思考,理所应当成为整个法学思考的一部分。龙岗法院历届领导班子都将调研工作当成一项重要工作看待,我在龙岗法院工作 12 年,无论是做分管调研工作的副院长还是做院长,一直将“创建学习型法院,打造专家型队伍”作为法院建设的重要目标。多年来,我们把能否完成调研任务作为考龙岗法丛调研卷审判卷综合卷8核工作绩效的一项硬指标,对不能完成任务的部门和个人,年终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同时,我们努力树典型、推精品,适时引导,恰当激励,每年都有法官撰写的论文在核心期刊发表,每年都有论文在市、省、全国性的学术征文中获奖。作为基层法院,仅 2006 年至今,我院就有三篇论文获得最高人民法院学术征文奖项,其中二等奖两篇,三等奖一篇。法院不同于法学院。在法学院,各种理念、观点可以相互争论,激烈碰撞,一些看起来有些天马行空的命题同样能够赢得喝彩;而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决定了法院的理论研究工作要围绕审判工作重心,立足现实,有针对性的选择调研题目,并且要努力做好调研成果转化工作。龙岗法丛所收录的论文,大多源自法官们对司法实践的理解与领悟,其结论或建议又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司法过程的运行。以 龙岗法丛收录的 试论法院 TSA电子证据采集系统之构建一文为例,该文作者龙富泉系我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读博士研究生,文中针对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过程中电子证据何以实现稳定性、权威性、安全性等问题进行思考与论述,引入时间戳技术,提出建立人民法院 TSA(Time Stamp Authority)电子证据采集系统的构想。以该文为蓝本,我院的 TSA 电子证据采集系统正在论证、建设之中。龙岗法丛的出版,是一次总结,是一个开始。我们希冀通过此书结交更多的朋友,得到更多的批评指正。所有对该书出版有过帮助的领导和同仁,我们都心存